一二九(1 / 2)

剛剛自那場關於過去的夢境中醒來,再回到玄青大陸,方微忽地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

而現在他怔怔坐在石台上,回想起那些事情,卻不知為何覺得距離他與那禍淵的怪物同歸於儘,已經過去了很長的時間。

究竟過了多久了?

方微想起最後自己被靈氣吞噬時候的場景,他知道自己的身軀應該是已經消失了,就算後來有華恃給予的氣運保護,但那也隻能夠保存他的神魂完整,根本沒有辦法抱住他的身軀。

但現在他擁有的這副身體又是怎麼回事?

方微抬起雙手,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掌,並未發覺有任何異樣,這雙手依舊如常,除卻體內空空蕩蕩暫時感受到不到太多靈力,其他的並未感覺到什麼區彆。

那麼究竟是誰救回了他,又替他重塑了身體?自己現在所在的地方又是哪裡?

方微發覺自己應該是在某處詭異的峽穀之中,自己所處的石台異常的高,四麵皆是崖壁且十分平整根本沒有讓人借力下去的地方,若是從前他要從這上麵離開並不算難,但現在他體內靈力空空蕩蕩,卻根本沒有辦法施展任何術法或是劍訣。

想到這裡,方微忽地記起自己的靈砂劍也在那次戰鬥中沒了蹤影,不知現在是否仍在禍淵當中。

他又想起華恃計淵和邪道眾人,也不知他們現在究竟如何。

方微剛剛醒來,禁不住思緒亂飛,他知道自己如今自顧不暇,但有些心思似乎都已經成為了習慣。

視線再度往前方看去,從未在玄青大陸見過這樣古怪的地方,他如今尚未想出要如何離開,便聽到附近忽地傳來了古怪的腳步聲響,方微不會逞能,知道自己如今力量有限,所以在不能確定對方身份的狀況下,他沒有打算與對方正麵交鋒。

聽到腳步聲的瞬間,方微已經躲到了旁邊的某處石塊後方。

他注意著外麵的動靜,對方似乎在外麵不知因何原因磨蹭了許久,最後才終於緩緩走了進來。方微站在角落裡,隨著對方腳步的靠近,漸漸看清了來者的樣子,隻是他實在沒能夠想到,進入其中的竟然不是人,而是……一隻鹿?

雖然說是鹿,但方微從來沒有見過這樣大的鹿,方微呆在角落裡看著對方逐漸靠近,心中判斷以對方的體型,自己的身形甚至隻及得上對方兩隻眼睛而已。

玄青大陸何時有這麼大的生物?這東西究竟算是什麼?靈物?還是妖獸?

方微緊盯著對方,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而就在這時候,方微聽見又一陣聲響,接著是一隻白狼跟著進了這裡。

與剛才那隻鹿同樣,白狼的體積同樣大得過分,並且眼瞳是異樣的金色,周身縈繞著靈氣,分明不是普通的妖物。

就在方微詫異地看著這狼與鹿同處一室的情景時,他聽見那白狼忽地開口道:“這到底是個什麼地方?外麵種著那麼多桃樹,下麵還堆著大堆的靈石,怎麼不見山洞的主人?”

鹿回頭看了眼白狼,搖頭語帶委屈地道:“不知道,但是我好餓啊,這些靈石可以吃嗎?”

白狼前爪狠狠拍了把白鹿地腦袋:“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再等等那群天問山的家夥要追上來了,不如你讓他們宰了你當吃的?”

鹿輕輕嗚咽了聲,連忙道:“可是我們是靈物,他們根本吃不了我們。”

“但是你會被抓去當成彆人的家養靈物,還得時時刻刻跟著他們,陪他們戰鬥附身讓他們變成半靈化狀態。”白狼不耐地說道:“要去你去,我可不想跟他們走。”

鹿聽得睜大了眼睛:“被他們養起來有吃的嗎?我聽說以前我們祖先都喜歡被人領回去當契約靈物,我們為什麼不去?”

白狼被它氣得不輕:“你!要去你自己去!”

兩者的對話到了這裡,白狼忽然警覺地動了動鼻尖,扭頭問道:“你有沒有聞到什麼奇怪的味道?”

鹿眨了眨眼睛,模樣無辜茫然至極:“什麼奇怪的味道?”

“靈力的味道。”白狼低頭用前爪刨了刨土,又嗅了嗅地麵道:“雖然那家夥的靈力好像不強,但很精粹,我從來沒有見過那麼純粹的靈力。”

方微躲在角落之中,聽到這裡時也與那鹿同樣有些詫異。

他這時候已經看出了鹿和白狼的靈物身份,並且從它們的實力看出它們應該屬於六階靈物,六階靈物能夠聞見他的靈氣並不奇怪,但讓方微覺得驚訝的是它們對話中的內容。

玄青大陸如今會出現靈物,這不算在方微的預料之外,當初黑蛇們在禍淵開啟靈域之門,方微雖然察覺,卻也已經來不及阻止,後來他為防止巨獸遁入靈域,所以主動引動陣法與靈物同歸於儘,但事實上也是因為那靈域之門已經打開沒有辦法再關閉所以才隻能由此選擇。

但如今看起來,這群靈物似乎是從靈域離開,來到了玄青大陸?就在他昏迷的這段時間裡,難道在他失去意識的這段時間裡,玄青大陸的某種規則已經改變,所以靈物們也已經能夠在這片地方生活?

而更讓方微在意的是,這堆靈物為何會變得這般巨大?

又或者,不是這群靈物變大了,而是他變小了?

方微沉默地看著兩隻靈物對話,始終未曾讓對方發覺他的行跡,直到過了些許時間後,白狼認為此地實在古怪,也太過危險,所以趕緊帶著鹿離開了山洞,不知又向何方趕去。

而也直到兩隻靈物離開,方微才終於自石頭後方走出來,接著他站在高台上仔細查看四周,終於漸漸能夠確定自己的判斷是正確的。

他覺得十分離奇,但正如他所猜測的那般,他的確是變小了。

並且根據四周的場景對照來判斷,他此時的樣貌,應該隻有普通人的巴掌那般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