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夢師(1)(1 / 2)

路苗苗抱著裝滿蔬菜的紙袋狼狽地從超市裡走了出來。她的馬尾辮早已散開, 衣服皺得像鹹菜乾,看起來不像是買菜回來,像是剛從敘利亞逃難回來似的。

她深深吸了一口外麵的清爽空氣, 這才覺得自己活過來了。每次星期五蔬菜特價時,那些大媽都格外凶殘可怕。還好經過這麼多年的曆練, 她早不是當初那個手足無措的小姑娘了。

苦難是最好的老師。

她步履瞞珊走到公交站牌處等回家的公交, 夕陽給對麵的大廈鍍上一層金邊, 巨大的廣告屏上正在播放一個廣告。

“咦, 這不是最近很火的夢境《殊然仙途》的宣傳片嗎?”身邊有人發出驚呼。

“啊啊啊啊是天歌殿下!!好帥好帥!”有女生捧著臉看著屏幕上俊秀風雅的男子花癡道。

路苗苗目光長久地、用力地向廣告屏看去,直到宣傳片播完也沒有轉移目光。

“小姐姐您好,可以耽誤您幾分鐘嗎?”一個穿著《殊然仙途》周邊T恤的年輕妹紙主動向她搭話道:“能配合我作一個市場調查嗎?”

T恤上碩大的《殊然仙途》logo無比刺眼, 路苗苗目光微冷,剛想要拒絕, 就看到妹紙臉上滿臉的油汗, 到底是心軟了:“可以,你問。”

“請問一下, 您是什麼職業?”

路苗苗頓了頓, 抿了抿嘴唇, “……織夢師……”

“啊?原來您是織夢師?”妹紙崇拜地看著她, “太厲害了!”

“……助理。”路苗苗小心藏去眼中的難堪, 又重複了一遍:“織夢師助理。”

現年30歲,沒房沒車,甚至連飯都要吃不起,沒有一部代表作品的, 織夢師助理。

什麼是織夢師?

顧名思義便是編織夢境的人。

織夢師以手中筆溝通無形之物,賦予無形之物形態和思想,以無形之物為基礎,構建出一個磅礴壯麗,宛如夢境般奇妙瑰麗的世界。讀者翻來織夢師寫就的,就會入夢,身曆其境地旁觀這個龐大世界的悲歡離合。

織夢師不問出身,不看年齡,隻憑才華。路苗苗曾經以為她是有天賦的,可是這個殘酷的世界給了她狠狠一巴掌。

妹紙明顯有點尷尬,她連忙說了幾句場麵話,又問道:“我剛剛看到您一直在看《殊然仙途》的宣傳片,您也是《殊然仙途》的粉絲嗎?”

路苗苗幾乎都要笑出來了,她忍住心中巨大的憤慨和憎恨,冷聲說道:“不是粉絲。不過比較關注罷了。”

“那您能從織夢師助理的角度給予《殊然仙途》專業性質的評價嗎?”

“小偷。”路苗苗不管旁人和妹紙詫異的目光,大聲吼道:“偷走彆人心血,剽竊彆人靈感創意的小偷!”

原本神情友好的妹紙表情立刻猙獰起來,“您說話是要負責任的!”妹紙厲聲道:“您知道《殊然仙途》的作者是誰嗎?那可是大名鼎鼎的仲夢符老師!您這樣隨意詆毀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路人也隨之對路苗苗指指點點,甚至還有《殊然仙途》的粉絲對路苗苗進行喝罵。

路苗苗悲憤地抱緊手裡的菜衝了出去。

看,她就知道。

沒有人會相信大名鼎鼎的仲夢符會抄襲。更彆提是抄襲自己學生的創意和劇情了。

人類就是這樣一種會盲目相信權威的動物。

長歌明明是她的男主角!

《殊然仙途》的大綱和劇情明明是她寫下的!

她這個原作者窮困潦倒備受鄙夷,而抄襲者卻春風得意錢名雙收。

這個操蛋的世界!

路苗苗漫無目的地在大街上遊蕩,等到她從悲憤中醒過神來,發現早已錯過了最後一班公交的時間,而她身上的錢又不夠打車。

也就是說……她要流落街頭了嗎?

她租的房子在城郊,離市區很遠,坐公交車都要兩個小時,如果是走的話,也許要走一夜。城郊那裡治安很差,她一個單身女人實在不敢走夜路。

路苗苗抬頭看向城市裡漆黑無星的天空,街道燈火通明,周身是呼嘯的車輛和喧囂的人群。

這個城市那麼大,卻不屬於她。

她狼狽地抱著袋子裡的蔬菜,好像在抱著自己最後的依靠。

為今之計,是先找到一個可以過夜的地方,類似於肯德基這樣的可以24小時營業的商店。

她的目光在街兩邊遊走著,突然停在了一個實木牌匾上不動了:開明書店。

這是一家書店!

在夢境盛行後,不能讓讀者入夢的傳統書店已經徹底被時代淘汰了,取而代之的是電影公司成立的夢書點。

路苗苗已經很久沒見到傳統書店了。和大多數人不同,她很喜歡不能入夢的傳統書籍。

因為這給予了她大膽想象的空間。而且能讓她靜下心來揣摩作者的用意。

店裡燈火通明,顯然還沒關門。她立刻抬腳向書店走去,先去看會兒書打發會兒時間好了。

推開店門,一位年輕男人正坐在櫃台處全神貫注地書籍,路苗苗的進來沒有驚擾到他。

路苗苗悄無聲息地走進書架,不想打擾他。

一個金發碧目的外國人正在把推車上的書放到書櫃裡,看到她停下手裡的動作,認真地說:“歡迎光臨,您想要什麼書?”

路苗苗厚著臉皮說道:“我先看看。”

“好。有想要的書您叫我。”他推著空蕩蕩的推車走了出去。

路苗苗鬆了口氣,老實說她有點社恐,很不喜歡和人打交道。

她放下沉甸甸的菜袋,活動了一下酸疼的手臂,緩緩在書架間穿行著。

這家店裡的書無疑很多。路苗苗看著那一排排的書名難得有些手足無措起來。

最後她乾脆隨手拿起距離她最近的一本書看了起來。

書的名字很普通,叫做《叢林之書》,路苗苗猜這應該是一本講訴叢林探險的書,作者是一個叫做魯德亞德·吉卜林的英國人。她沒聽說過這個名字,大概是個新人。

黑夜被蝙蝠芒恩釋放,

被老鷹蘭恩帶回了家中;

牛群被關進棚欄廄舍,

拂曉前我們要通宵放縱。

這是耀武揚威的時辰,

張牙舞爪各顯神通。

聽啊,叫喚聲聲!——祝狩獵大吉,

遵守叢林法則的獸眾!

——叢林夜歌

這是西奧尼山中一個非常溫暖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個白天,醒來已是七點鐘了。他撓撓身子,打個哈欠,把爪子一個一個伸展開來,甩脫爪尖上的睡意……

出乎意料的是,這是個童話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名叫莫格裡的狼孩,他在剛學會走路時被狼群收養,作為狼群的一份子在森林裡長大,並認識了老熊“巴魯”,黑豹“巴赫拉”,薩蟒蛇“卡”,老孤狼“阿克拉”等動物朋友們,最後在朋友的幫助下他打敗了老虎席爾汗,戰勝了入侵的紅毛狗,成為了當之無愧的叢林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