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1 / 2)

殘燈已收,星光淡淡,照徹深藍夜空之下的同一片天地。

行遊人遠去,街上歡笑聲漸稀,幽魂卻眷眷不舍,不知今夕何夕,見得著人間一麵算一麵。

夜已深,已經沒了新客人,孟記的甜品攤子上,最後幾個客人慢悠悠地吃罷,準備起身走了,卻見旁邊的桌案上已經做好滿滿幾大盤芝麻蛋卷,拿竹紗罩子扣著。

少女手中的活計依然沒有停。

食客們中有幾個是甜水巷的街坊,大家相熟,也不著急回家,饒有興致地看著。

“小孟姑娘,又做什麼好吃的呀?”

孟夜來展顏道:“梅花小蛋糕。”

梅花小蛋糕很討巧,雖然原料和蛋卷差不多,但僅用不同手法製作,兩者味道便完全不同。於她,能節省成本;於食客,又是新穎口味。

食客心想,這麼遲了,哪還有客人,莫不是給明天準備的?

哎,要說這姑娘還真是勤勉。如此勤勉,若將這做吃食的花點心思在修仙一事上,也不至於回家開鋪子哇。

隻見少女神情專注,揚手敲蛋,盆中加糖,再擠幾滴亮黃檸檬的新鮮汁水。

她的臂力不小,輕鬆便將盆中蛋液打發,每一步都賞心悅目。

牛乳在半空中劃出個極漂亮的乳白色弧線,與酥油和清水攪合,水乳交融後,隨即輕輕篩入麵粉。

一切材料的用量似乎是她信手拈來,實則卻又極為精準,樣樣不多不少,正正好,攪成一盆濃稠而又流動的麵糊。

食客讚道:“小孟姑娘做事,當真是乾脆利落,行雲流水。”

孟夜來謙虛道:“哪裡哪裡。”

她當然不會說,如此嫻熟的動作,是因為她在家已經練習過了嘛。並且把各種用料的用量,悄咪咪地在容器裡做了標記。

出來混嘛,招子要亮。

她這點花頭,和隔壁“百花深處”當街拉麵跳舞的白案師傅比起來,隻是灑灑水啦。

還是那口小泥爐子,梅花形狀的餅鐺架在小爐上,燒得極熱,刷上薄薄一層油,一大勺麵糊正好是一鍋小蛋糕的量。左右晃晃均,確保每一朵梅花裡都有麵糊,合上蓋子烘烤。

孟夜來在心中默數時間。

叮,時間到。翻麵,再烤。

梅花餅鐺是她日前在長街閒逛的時候,無意發現的一家專做炊具的鐵匠鋪子。見不少婦人來定做自家的庖廚器具,她也畫了圖紙去找鐵匠試試,一個蜂巢形狀,一個小梅花形狀,等了半個月,竟真叫那鐵匠打出來了。

第一爐小蛋糕出鍋,甜香味旋即散開。

雖說都是蛋奶香甜,但這味道和蛋卷的香味卻有不同。後者是乾乾脆脆的酥香,加上芝麻的油香,絕不拖泥帶水;而前者,熱氣騰騰中帶點軟乎乎的奶香,在空氣中輕盈地打個卷兒,像牆角的五瓣梅,徐徐在鼻尖綻開。

在旁的幾個食客更不舍得走了,非要看看這小蛋糕是個什麼樣子。

餅鐺揭開,連孟夜來自己都忍不住“哇”了一聲。

這是她練手以來,做的最漂亮的一次。

小蛋糕連成一片,五角梅花的形狀,金黃色,軟乎乎,胖鼓鼓,中間帶點焦褐色,正是盛開的模樣。

旁邊的食客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直奔主題,“小孟姑娘,這小蛋糕怎麼賣?”

食客問完,不禁反思,自己剛才明明吃飽了,怎麼又餓了……

想了想,算了,吃甜點,那是飽不飽的事兒嗎?好吃就行了!

夜已深,旁邊沒什麼人,孟夜來笑一笑,用筷子揭起一角,分作幾份,撩個卷兒包上油紙,遞給幾個熟人,道:“今天請諸位嘗嘗,不要你們的錢,吃著好的話,記得幫我宣傳一下!”

食客自然高興,接過油紙包,忙不迭地應下來。油紙包其實不隔熱,小蛋糕燙手,但是沒法子,誰讓它那麼香呢。

幾個食客嘶嘶地吹著熱氣。

孟夜來正想說小蛋糕要一塊一塊撕著吃才好,卻見眼前的幾個老饕看小蛋糕的花型精致,舍不得大口牛嚼,已經無師自通地一小朵一小朵掰著吃了。

一邊吃一邊口齒不清地讚道:“軟乎,綿甜,好香!”

“又嫩又香倒也罷了,最中心竟還帶一點溏心,妙也妙也。”

“我覺著比蛋卷還好吃!”

“我都不舍得吃了,省一點帶回去給我家寶兒嘗嘗……”

食客散去,孟夜來翻動餅鐺的動作卻沒有停。

越做越熟練,火候也把握得正好。孟夜來自己最喜歡半熟溏心的,一邊烘烤,間或往嘴裡塞一個,微甜的口味,軟軟糯糯,咬下去還會爆漿。

終於做好幾大摞小蛋糕,算算量,差不多了。

孟夜來定了定神,第一次主動和這麼多幽魂打交道,有點緊張。

孟夜來舉起一枚開過光的招魂鈴,搖了搖,鈴聲清脆。她以小白教的傳音入密,混在滿大街的幽魂裡麵喊了一聲:

“快來啊,這邊有人放焰口!有奶茶、青團,還有梅花小蛋糕!快來吃夜宵啊!”

喊完,收聲,旋身揭開竹紗罩子,露出下麵滿當當香噴噴的吃食。

紗罩一揭開,甜香味彌散。原本準備散去各自回墓或回厲壇的幽魂們,忽然像是定格了一般。

高蹺旁邊的老鬼停止無趣的推搡,麵麵相覷。

花魁百無聊賴,搖了一晚上團扇的手登時停了。

吊死鬼抱著紙鳶伸著腦袋往這邊看。

骷髏鬼舞步不穩,一個趔趄。

推秋千的小鬼聞言不敢置信,手下頓時有了勁。

秋千上的白僵差點一個猛子飛出去。

……

此時無聲勝有聲,眾幽魂對望的臉上都寫滿了各種不同震驚情緒。

真的有人在施放焰口!

放焰口的人沒擺上靈牌,她是不是忘記許願了!

不僅沒放靈牌沒許願,都沒有開壇送香,難道不是做單純的好事不留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