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三章 在外國打官司的痛苦(1 / 2)

好人平安 驍騎校 5806 字 4個月前

如果是一般人,聽到這個噩耗當場就得暈倒,楊啟航是經曆過大場麵的副省級領導,她穩得住,腦子裡迅速閃過幾個方案,這是刑事案,又是在外國,最穩妥的辦法是通過大使館進行交涉,保障解小明的合法權益,然後儘量保釋,交多少錢都要保釋,東南亞國家的監獄環境惡劣,解小明身驕肉貴,在裡麵多一個小時恐怕都受不了。

國內的代表團出訪,和大使館是時刻保持聯絡的,楊啟航打電話給大使敘說了情況,大使館就是管這個的,中國人在外國出了事情,就得外交機構幫著出頭,使館派了一個秘書陪同楊啟航去了警察局。

楊啟航帶了一個翻譯,會同使館秘書前往星馬城警察總局,星馬台城並不大,人口麵積隻相當於近江的一個區還不到,也就是個街道辦事處的水平,警察總局也就是個大點的派出所,連分局都算不上,這是楊啟航推測的情況,但是到了總局門口就傻眼了,車水馬龍,警車呼嘯而過,時不時有押解嫌疑犯的警察經過,一輛裝甲車停在警局門口,特警荷槍實彈,一絲不苟。

好不容易找到當值的警官,使館秘書亮明身份,說要見一個叫解小明的中國籍犯人,可是警官根本沒把外交官當回事,隻顧處理其他繁雜的案件,耗了十幾分鐘才問他們:“什麼事?”

“解小明,我們來見這個人,大約三個小時前被抓的。”翻譯說。

警官很隨意的翻看了一下記錄,說沒有這個人,你們大概搞錯了。

“請你再仔細查看一下。”使館秘書拿出外交官的派頭來,嚴肅交涉,警官乾脆將記錄遞給他們,一個個名字查下來,確實沒有叫解小明的。

這下楊啟航慌了,怕不是被假冒警察的犯罪分子綁架了吧,再打那個電話,已經不通了,於是她要求報警,警察說成年人失蹤不給立案,除非有確鑿證據。

再說什麼都白搭了,一行人從警察總局出來,有一種悲涼的感覺,在國內呼風喚雨,在異國他鄉就落得和普通人一樣的地步,簡直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楊啟航實在沒辦法,隻能麻煩當地政府官員,她也不管時間有多晚了,打電話找星馬台政府外交部長尋求幫助。

外交部長岡薩雷斯博士已經上床就寢了,硬生生被吵醒,好在他有涵養並沒有生氣,博士向楊副省長解釋,星馬台是三權分立的民主國家,政府官員無法乾涉司法。

楊啟航解釋說並不是乾涉司法,現在是人失蹤了,先得把人找到才行。

岡薩雷斯博士聽了她的敘述,說你可能搞錯了,星馬台不止一個警察局,憲兵也有執法權,也許您的外甥被憲兵抓走了。

楊啟航又趕到憲兵司令部,這個地方光是名字就夠讓人心驚膽寒了,總聯想到抗戰時的日本鬼子憲兵隊,大狼狗和燒紅的烙鐵什麼的,其實星馬台的憲兵就是武裝警察一樣的存在,除了軍隊內部執法之外,也處理社會案件,這回他們總算是找對了地方,解小明是被憲兵抓的,但不允許家屬和嫌疑人見麵,隻能由在星馬台持有律師執照的律師才行。

現在已經是深夜一點鐘,上哪兒去找律師,為了外甥的人身安全,楊啟航也是拚了,想方設法找到一名當地律師,開出高價來才讓律師半夜從被窩裡爬起來趕到憲兵隊,終於見到了解小明。

解小明的狀態還行,沒有受到虐待,他見到律師後表示,自己是被仙人跳了,是黃彼得做的局,律師問他究竟有沒有和那個女童發生關係,解小明眼睛都不眨說沒有,絕對沒有。

律師笑了笑,結束了會麵,出來見到楊啟航,給他們分析了一下目前的情況。

首先,憲兵絕不會無緣無故抓人,肯定是有確鑿證據的,建議當事人認罪,因為不認罪會重判,妥妥的絞刑,此前星馬台就曾經處決過一個來自南歐的六十多歲的白人老頭,用了十五分鐘才把人絞死,很慘。

楊啟航問有沒有彆的辦法,律師說當然有,但是很複雜,花費也很高,比如找到受害人尋求諒解,如果受害者的樣貌看起來像是十五六歲的少女,那罪行輕多了,再加上有交易行為,最多就是罰款而已,但是這個過程會很漫長,建議做好長期訴訟的準備,保釋金也要準備一下。

楊啟航鬆了一口氣,隻要不是死刑就好,她問保釋金需要多少,律師說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律師回家睡覺了,楊啟航還在苦苦研究,她需要一個律師團,從國內請律師不可能,因為大陸法係和海洋法係大有不同,隻能從HK請幾個擅長這類官司的大律師,在星馬台本地律師的配合下打這個官司。

茲事體大,必須通知家人,楊啟航看看時間,三點鐘,她還是打電話給姐姐通報解小明被抓的事情,姐妹倆在電話裡聊了一個鐘頭,哭的鼻子一把淚一把,打完電話楊啟航又失眠了很久,等困意上來已經六點多了,再過兩個小時就該開會了。

楊啟航心事重重,會開的心不在焉,在星馬台考察時間隻有三天,這三天時間根本不夠把外甥撈出來,很快大姐楊萍就從北京飛過來了,從HK緊急聘請的大律師也到位了,有他們在,楊啟航才能放心的回國。

楊萍接手營救工作,她的處理方式和楊啟航大相徑庭,不再細致合法,而是簡單粗暴,她建議美金開路,一百萬美金砸過去,就不信不能把人撈出來,被律師苦苦勸住,說大姐您真這麼乾了,咱們全都得進去。

最終走的是正規途徑,憲兵司令部表示這是惡性刑事案件,必須繳納巨額保釋金才能從拘留所放出來,等候審判,但不可以離開星馬台,否則保釋金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