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風淳樸(2)(1 / 2)

“砰!”

很難理解, 一個人本來站得筆直筆直的是怎麼做到彎下腰一頭磕在地上的。

該說是腰好還是腦門好?

“你好!詹姆斯·戈登警探, 我是你的新搭檔夜嵐稻佐,請多多指教!”

彆說詹姆斯·戈登了, 這麼大動靜將整個警局大廳的目光都吸引過來了。

他怎麼也沒想到他的新搭檔是一個日本人, 不過這不重要,他連忙將人扶起來, “你好你好, 我們這不興這個的, 叫我吉姆就行。”

夜嵐稻佐順著他的力道站直身體, 看著他的目光都在發光,任何人被他注視都會被眼神裡巨大的熱情所感染, 他大聲說:“請稱呼我稻佐!”

“好的好的, 我給你說說工作。”

夜嵐稻佐虛心的聽著。

“我很好奇, 像你這樣的年輕人為什麼會大老遠的跑來哥譚找工作。”

公事的話題告一段落, 戈登靠坐在辦公桌上,抱著手臂,頗為驚訝地問。

“哥譚是一座可以激發鬥誌的城市不是嗎?正因為困難和惡人一樣得多, 所以才需要我們這種人!我下了船後就直奔書報亭買了很多舊報紙,你抓到了山羊之靈,抓到了氣球人,被譽為哥譚最有作為的警探, 更難能可貴的是你隻是一個普通人,卻做到了這麼多……”

戈登連忙叫停,再讓他誇下去他懷疑自己就要飄上天空了。他很可憐這個年輕人, 他望著年輕人充滿熱情仿佛燃燒著火焰的眼睛,口吻有些悲哀:“我沒你想的那麼好,哥譚的情況也沒有那麼簡單,都不用待上一段時間,隻要一天甚至是半天你就能看到這座城市……”

他猶豫了一下,好半天沒說出來下半句話。

他們的辦公區就在警局大廳,他和夜嵐稻佐的辦公桌相對,兩人就站在辦公桌前說話,所以大廳一亂立刻就吸引了兩人注意力。

“怎麼回事?”

“你們自己去看看吧。”

被戈登攔住詢問的警員表情冷漠,扒開戈登的手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戈登沒有繼續追問,往外麵走,夜嵐稻佐跟著他:“你的人緣不好嗎?”

戈登:“人群中的異類,你指望其他人會多喜歡他。”

夜嵐稻佐似懂似不懂,戈登沒有多說,他不知道這個年輕人在哥譚這種環境下會變成什麼樣子,很多交心的話第一次見麵他也說不出來。

哥譚警察局簡稱GCPD,彆的不說,大門口很氣派,警察將門口一圍,不讓群眾靠近,戈登一出來就看到一個眼熟的警察在給人鬆綁。

他三步並作兩步下了階梯,定睛一看,那是四個被捆起來的人,身上大大小小的都帶傷,旁邊扔著一個臟兮兮的布袋子。

一個小警員將布袋子撿起來,他不像那種坐辦公室的,不給戈登擺臉色,戈登伸手要的時候就把布袋子給他了。

戈登低頭一看,那是三把槍。

“戈登?”布洛克給人解開繩子後對他伸出手,討要布袋子。

“給我個解釋。”

“你就彆管那麼多了,這事不歸咱們管。”

“不該警察管的事我在哥譚見多了,”戈登不輕不重的懟了一句,餘光一掃有個小警員鬼鬼祟祟的,“把你藏的東西拿出來!”

小警員看看布洛克又看看戈登,站著沒動,夜嵐稻佐走過去直接將東西扯過來。

說實話他有點嫌棄。

那是一件不知道從哪個垃圾桶裡翻出來的舊襯衫,就沒有乾淨的地方,背麵用黑色鋼筆寫著:四人聚眾鬥毆,你們警局管不管?

戈登收回目光,掃了一眼頭破血流的男人,“我要是不來,你是不是就把人放走了?”

布洛克扯出個笑容來:“整個GCPD誰不知道我們的戈登是最正直能乾的?不過你是凶案組的警探,彆管閒事。”

夜嵐稻佐插了一句:“都把人打成這樣了怎麼會是閒事?不應該把他們關起來審訊嗎?”

“喲,”布洛克好像才看到他,問戈登,“這小子是誰啊?看著比警監都有派頭。”

“我的新搭檔夜嵐稻佐。”戈登說完又給夜嵐介紹了一下布洛克。

布洛克走近一點,手臂搭在夜嵐稻佐肩膀上,“看在你是新來的份上,學費我就不收你的了。”

“你看到的四個人都是穆尼女士的人,穆尼女士又為哥譚最大的黑幫勢力做事,懂了嗎?”

夜嵐稻佐推開他的手臂,眼神放冷了些,“這我不學。”

布洛克看看他,又看看戈登,冷笑一聲:“好啊,你們管你們的,彆給我惹麻煩。”

最後四個人還是走了,布洛克給他們打了一輛出租車。

夜嵐稻佐氣的手指都在顫抖,戈登握住他指著那邊的手,“好了,人都走了。”

“我不氣他們,與差點將人打死相比,布洛克警探……他……”

他竟然直接把受害人和加害人一起放走了?

“你初來乍到不清楚,那個穆尼手眼通天,這四個人剛進來就會被放走,抓他們的警探還會有□□煩。”

“這次他們打人放走了,下次他們殺了人,是不是也親自將人送走?還要給他打車?”

戈登不知道該怎麼和這個熱血青年說。

夜嵐稻佐盯著他:“我們就一點辦法都沒有嗎?我們的局長市長呢?我記得美國黑幫不合法啊!”彆的地方偷偷猖獗,黑吃黑也就算了,這可是警局啊!囂張的表明自己黑幫身份,警探就這麼把人放走了?

“我懂你的意思,但是你不懂哥譚,你以為哥譚的犯罪率為什麼這麼高?”

“[敵人]……我是說那些犯罪分子太猖獗了。”

他一睜開眼就在哥譚港口,腦海中浮現出匹配給自己的身份——一個警探,還是凶案組!

前方將是重重挑戰,然而夜嵐稻佐就是個迎難而上的人,高興的打了一輛出租車往警察局來,路過書報亭的時候買了一遝舊報紙。

他崇拜熱愛著懲惡揚善,伸張正義的事業,也憧憬著在這種事業中發光發熱的人。

從報紙中可以得知哥譚是一座黑暗的城市,全美犯罪率第一,聯邦政府已經放棄的所在……他躊躇滿誌,信心滿滿,不就是抓壞人嗎?以他的個性來說輕而易舉,臨時執照他拿定了。

現在戈登告訴他,有些人抓了沒用,警局不僅會放了他,還親自打車將人送走。

警局**也就算了,連市長議員法官檢察官都是一路貨色。

他能做什麼?

他一個人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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