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大傻帽(2 / 2)

其他人正幫著胡安下來時,何凝煙也往下爬。

“小心點。”下麵的萊爾和比爾做接應,畢竟爬樹不是她的強項,難得爬一次。

野獸搶奪食物的撕咬聲慢慢平靜,樹林裡多了許多綠色的小燈泡。那是野獸的眼睛,在黑夜中閃閃發亮。

它們窺探著這裡的情況,估算著如果發動襲擊值不值。畢竟這裡還有二匹馬、三頭羊,那都是一頓美餐。隻不過美餐好對付,看守它們的人類卻不怎麼好對付。

有一隻也不知道是也野狗還是小狼,壯大了膽子想靠近,立即被扔了一根火把,差點打到了頭,嚇得夾著尾巴逃走了。如果不想死了成為其他動物的食物,還是算了吧,這下其他的就不敢再靠近,去找其他食物去了。

雖然睡在樹上不大舒服,但有隊友值班,也算是睡著的。

天亮後,昨天剩下的羊肉,全部吃光,骨頭就扔在了地上。將東西全部搬上馬背後,開始趕路。大約三四天路的話,每天可以吃一隻羊,吃到藏寶洞口。

既然這裡除了胡安之外,人人都能當領航員,索性就輪流來,誰願意當誰當,抽簽來決定。

“今天是短的。”埃爾法的大手最適合擋住草棍的長短了。

比爾反對,他也不傻:“不行,短的可以偷偷掐斷。”

“那就長的!”埃爾法瞪了旁邊胡安一眼:“沒你份。”

胡安欣欣然縮回了手,幻境安慰著:“難道你想拿著砍刀,走在隊伍最前麵,如果有黑豹出沒,第一個就撲倒你嗎?”

胡安打了個顫,猛搖頭。

一人一根抽完,放在一起看,今天是萊爾。

萊爾對著胡安笑眯眯地,狐媚眼說不出的媚:“要不我讓給你?”

胡安一聽更是搖頭,不由地暗暗感謝這些人,還是這些人好呀。

“嗯~”走著走著,胡安捂住鼻子:“又是屍臭。”

循著味道,很輕易地就找到了,就躺在主要道路不遠的地方。屍體已經有蛆,並且肚子有點膨脹了。身上穿著的白色襯衫滿是血跡、脖子上係著一根紅巾;黑色褲子,綁著一些保護褲子的牛皮,這種褲子多用於牛仔和經常騎馬的人。

安德烈看了看滿是血的白襯衫:“應該是肝臟部分受傷,失血過多死的。”

“而且還是一個很臭屁的人。”胡安一直捂著鼻子,小心翼翼地躲在大家身後看著這具屍體。

安德烈看著胡安,微微挑眉:“你認識他?”

“不認識!應該不是在附近混的。”胡安帶著幾分嘲笑:“我們沒有一個會穿成這樣的,穿成這樣的,要麼就是電視看多了,要麼就是裝逼的大傻帽。”

能被胡安說成大傻帽的,這人也不容易。

“能知道是被什麼武器打中要害的嗎?”何凝煙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那麼多的血,就想起那個弄三棱錐的家夥。雖然用匕首、用槍弄傷了肝臟,造成大出血,但她想知道這個家夥有沒有殺過人。

黃偉國抽出刀,將這個家夥的襯衣給劃開,清晰地看到有一扁平的傷口,傷口已經不再出血,幾條剛孵化出來、細小如米粒的蛆,在傷口上扭動。

“是刀傷,槍傷傷口是圓的。”黃偉國給了這個答案。

“能看得出是什麼刀嗎?”她問。

黃偉國看了看:“隻能判斷出是一把窄刀,不寬。”

安德烈好似已經明白了她的想法:“哪怕是法醫,也不可能區彆是哪一把刀。三棱錐的傷口也是窄小的,隻能說不能排除,不能是肯定。”

她點了點頭,四周看了看:“這裡沒有其他屍體,傷口也沒有包紮的痕跡。”

埃爾法踢了踢這屍體的手,手掌上滿是凝結的血,顏色已經發黑了:“這個家夥用手捂著傷口。”

查理也低頭看著:“沒有捆綁痕跡,也沒有逃跑的痕跡,否則地麵會有逃跑時流下的血。”

阿曼達一拍手:“就是說,他被刺傷後,就傻掉了。躺在原地,用手捂著傷口喊救命?”

“喊沒喊救命不知道,反正這裡的血那麼多,證明他就是在這裡被刺傷,在這裡流乾了血。”艾莫斯走到屍體旁的一大片黑色泥地上,蒼蠅轟的飛起來後,泥地依舊比旁邊顏色深太多。原本土黃色的乾燥土地,被血液浸透後,產生的這種顏色。蒼蠅在這在含著人血的地上,努力地吸著最後一點能吸出來的液體。

安娜用根樹枝翻了翻這屍體的手:“他不是天天騎馬的,手上的老繭都是新的。”

如果是散兵流勇,手上的老繭沒有拉韁繩時留下的,也是拿槍時留下的。

再看看這褲子內側綁著保護褲子的牛皮,也是新的,外側有槍套,左右兩邊都有,隻不過裡麵的槍已經不翼而飛。想必裡麵原本裝著的是左輪手槍或者拍西部片的大手槍。鞋子後跟,裝著誇張的馬刺,這種馬刺除了看上去好看拉風,其實一點作用都沒有。如果上麵的棱角都是打磨鋒利的,那麼沒踢幾下馬,馬就要受傷躺著了。

而馬當然也沒了,隻留下幾堆馬糞和這位作伴。那麼多的馬糞,應該不止一匹馬,從地上留下一些馬蹄印來看,也應該是結隊而行的。

“這裡經常會有一些過來玩的,結果業餘碰到專業的,他還以為是鬨著玩,所以說他是大傻帽。”胡安幸災樂禍地笑著,金燦燦的金牙襯托著滿嘴的黑黃牙,又笑得很喜慶。

那麼全齊了,這人隻是一個吃飽飯撐著沒事乾,跟著幾個朋友過來玩西部片的。結果碰到了真正的搶匪或者以為碰到真正搶匪的同僚,很不客氣地殺了他。而跟他一起來的人,頓時嚇得逃跑了,到現在還沒敢回來。大約跑去二三百裡遠的鎮上報警了,殊不知鎮上也早就不太平了,誰會來管這種事情。

而殺了這個人的人,自然將手槍、馬匹不客氣地“笑納”了。

既然這樣,這屍體無關緊要,繼續趕路。

胡安一邊走,好似一邊在想問題,微微側頭:“真奇怪。”

幻境問:“奇怪什麼?”

胡安側頭想不明白:“看屍體至少死了一天了,怎麼沒有被吃掉?”那麼熱的天,蛆最短時間是一天就能孵化了,最長三天。按照膨脹度,大約死了二天左右。

昨晚聽到野獸撕咬爭搶的聲音,確實有點奇怪。屍體還是完整的,沒有被咬過的痕跡。

“我知道什麼原因了!”走在最前麵的萊爾停下了腳步,此時屍臭的味道更加濃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