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偶遇 已捉蟲(1 / 2)

“我缺錢。”

鄭宇盛的回答讓經紀人的心直接涼了一半, 他在這個行業裡 麵見到太多因為沾染到惡習而傾家蕩產的藝人,像是鄭宇盛這樣的紅人,可是有不少八卦記者在盯著的, 要是被報道出來, 那他就完了。

公司是可以給他買下消息,但是沾染上的人根本沒有自控力,能被拍到一次就有第二次。

“我交女朋友了, 得給她好的生活。”可能現在的他很難給金渺比她現在更好的生活,那也不能讓女友來養他吧,他這麼年輕,真的讓他完全吃軟飯, 他也做不到啊。

經紀人呼出一口氣, 還好還好, 隻是談戀愛了,對於演員來說,談戀愛不算是什麼大事, 如果對象是演員的話, 還能炒作一下,增加一下熱度,畢竟人都是喜歡吃瓜的。

他的腦海中出現了一個人,“是金渺編輯嗎?”那天拍攝的時候, 鄭宇盛的眼睛就總是黏著對方, 完全不動的那種,還把他給攆走了, 不用他去送他回家。

不過,是不是也太快了一點,距離那天拍攝過去的時間還不到一周, 這倆人已經談上了?

也是,鄭宇盛這張臉一向是很難有女生能抵擋的住,要不然也不會在娛樂圈這麼吃香。要知道,他的演技是純靠著一部一部戲磨煉出來的,剛入行的時候完全不會演戲,但靠著這張臉,沒有多難就拿到了主角的角色。

自己帶的藝人想要多多工作,那經紀人不可能不願意,公司更不可能不願意,很快他就整理出了最近找來的工作清單,打算明天送給鄭宇盛。

“你不是才拍完一部戲嗎?不用休息一下嗎?”金渺問,這還是鄭宇盛自己和她說的。

“我想要多多賺錢,給你買漂亮的衣服包包。”鄭宇盛抱住她,總不能和自己在一起之後,她還要消費降級吧。

“這個我可以自己買。”金渺不需要鄭宇盛給自己提供物質上的價值,他可以提供給她彆的方麵的快樂。

“彆的女生都是男朋友給買的,我也想要給你買。”鄭宇盛心裡還是介意金渺的那個財閥前男友的,對方出手一定比他要大方要闊氣吧,他不想被對比。

金渺雙手捏住鄭宇盛的臉,“我不喜歡大男子主義的男人哦。”

鄭宇盛趕緊舉手發誓,“我絕對沒有大男子主義的,一丁點都沒有的。”

這個年代出生的男人,從小生長的環境,加上韓國大環境就是個男權社會,鄭宇盛沒有大男子主義是不太可能的,但是他很清楚,如果想要和金渺在一起,他必須要改變自己的一些觀念。

“那就不要糾結你給我買還是我自己買了,彆的女生怎麼樣和我又沒有關係,我沒有必要看著彆人的生活來過日子。”金渺說出自己的觀念,彆人想要做對比那是彆人的事情,她不會因為彆人讓自己過得不愉快的。

“有沒有人說過你很帥。”鄭宇盛是真心這樣覺得的,他其實經常會因為一些人際關係而感動難受,十幾歲就出來工作了,有遇到很照顧他的人,也有一些很壞的人,專門欺負他這種新人。

像金渺所從事的時尚業,感覺也很不容易,聽說她之前在美國給一位時尚界很有地位的主編做助理,那位能被稱為女魔頭,而不是女王或者彆的什麼稱呼,大概也能猜到性格不會那麼好。

“你不是第一個。”金渺對著鄭宇盛粲然一笑。

她從男人熱乎乎的懷抱中退出來,關心了一下:“東西都已經搬好了嗎?”

“嗯,都搬好了,我東西不多,已經整理好了。”鄭宇盛又貼了上去,就像是有皮膚饑渴症一樣。

交往的男女也不能一直在家裡戀愛,尤其兩人已經住在一起了,鄭宇盛就想要出去約會。

“我們出去看電影吧,最近有很好看的電影上映。”好看的電影就是李正宰的電影,身為好兄弟,他肯定要為對方的票房獻一份力量。

現在的他還做不到包場支持兄弟,就隻能貢獻兩張電影票了。

金渺雖然說上了一天班有點累了,但是也沒有拒絕鄭宇盛的邀請,她還換了一身更適合去約會的衣服,難得的沒有穿高跟鞋,選擇了一雙平底鞋。

不穿高跟鞋的時候,金渺和鄭宇盛的身高差還是挺明顯的,是鄭宇盛從背後抱住她的話能把下巴放到她腦袋上,所以每次接吻的時候,鄭宇盛都會把她抱起來。

鄭宇盛在韓國知名度還是很高的,他不想要太惹人注目,金渺也不想要走到哪裡都被人關注著,兩人商量著買了午夜場的電影票,然後去吃東西。

金渺好久沒有出來逛一逛了,雜誌社是真的很忙,因為她能力強,主編更喜歡給她加工作了。

主編知道金渺的野心不小,想要做的是自己這個工作,那她多多磨煉她也是正常的,這點壓力都扛不住的話,怎麼可能當上主編?

當主編可不是靠著有時尚觸覺就行了,還要有商業頭腦,還有豐富的人脈關係,否則那些大牌的讚助怎麼來的,那麼多的雜誌社,為什麼人家品牌願意讚助V雜誌呢。

金渺是個大心臟,工作上的事情她都能解決,隻要交到她手上,她就會完美的完成。

“想吃什麼?”

鄭宇盛昨天吃了金渺親自做的料理之後,知道了她的料理水平有多高,隻是她平時很忙,工作一天已經很累了,他就算是在想吃,也不可能說讓女朋友回來還要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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