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我第一卷時的感言已經說過了——玩家劇情太多的話非常容易崩。那樣的話本質實際上是搞笑文,而阿貓性格太過嚴肅、我的確也想寫那種但是寫不來……
這本書開書前大約四五個月的時候,我與其他作者們聚餐時、對這本書中玩家要素的定義就是“調劑”。迷霧大陸實際上是與水銀的法恩斯世界差不多的絕望風格,如果去掉玩家的話、的確可以讓劇情更通順——或者說更燃,但是易讀性毫無疑問會降低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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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在這本書中起到的作用,就是在讀者們即將沉入到這個世界時、能夠插科打諢的把他們拉出來。
這是以前和曈叔聊天時,聽他講過的一個技巧——如何從容的講述一個悲劇、而不讓讀者悲傷到難過?
答案是保持舞台距離。讓讀者能時刻意識到“那是距離自己很遠的故事”,而不至於沉浸其中。
如果是太過貼近的悲劇,比如說發生在自己的身邊、由親朋好友們扮演主角的悲劇,就會讓人忍不住揪住心,會忍不住的感到難過。家長裡短的婆媳劇,實際上也正是用這個效應來“揪住心口”。
但我不太喜歡那種看過之後,會讓人感到難過的劇情。
說書唱戲勸人方。我從13年在word上敲下第一個字開始,所抱持的理念就是如此。即使看書的時候感悟不到什麼厚重的大道理,但當回味的時候、也能一閃而過的“仿佛懂了什麼”。
沉重肅穆的悲劇的確有其藝術價值、而且很高,但當讀者們抱著“我來看個輕鬆樂嗬”的態度點開了這本書,卻被厚重的絕望壓到喘不過氣來——我認為這也算是一種欺詐。
所以,就必須考慮到體驗。
我在水銀時期,相當喜歡發刀。但是越寫越是束手束腳、不敢發刀,也正是這個道理。
有一些角色我其實原本想刀掉,但是考慮到體驗、以及讀者對角色積累起來的感情,我又不忍心下手。最後隻能另起一段劇情,使其隱身化——多少算是救了一條命。
一個奇怪的比喻……就像是將寵物在主人眼前打死一樣。我認為刀掉一個讀者發自內心的“愛著”的重要角色時,讀者所感受到的心靈衝擊大概趨同於這種程度。
他比一個器件更重,但比一個人更輕。但他終究是能夠被人銘記的。
大概就是貓貓心中殘存的溫柔吧……
最後,最近這幾天問的人有點多。在這裡統一重申一下這本書的同人態度——態度就是歡迎!
畢竟我自己也是同人出身。無論是同人圖還是同人文,隻要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這邊都很歡迎。隻要不進行商業盈利、且表明出處,就不用特彆詢問我的意見,問就是歡迎。
等玩家這本書完本之後,如果有人想用玩家的世界觀直接寫同人在起點上架、隻要標明出處我也是不介意的。之所以要完本之後,是因為我不想解釋還沒有出的設定,但又不想看你們被我打臉……
該碼字了。最後是這一卷的結尾詞。
【天車之書】的顯現,標誌著通往光界的大門再度開啟。
下一卷、最後一卷是,【奪天遠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