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涮羊肉(1 / 2)

宋芸見人沒精神,上前安慰,“子民,你這些衣服款式真的不錯,新穎有特點,不是隨處可見的那種。”

八十年代前期老百姓穿衣比較樸素,力求實用方便,而宋子民賣的衣服用後世的話來說,走在時尚的前沿,用色大膽,就顯得有些異類,普通老百姓肯定一時接受不了。

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還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

“還是老姐有眼光,”宋子民一臉驕傲,毫不掩飾,“這些衣服都是我自個兒設計的。”

宋芸吃驚,原文宋子民一直沒個正經工作,即便結了婚,也是東晃晃西混混,四處打小工為生,沒想到還有這本事。

“看多了就會了。”宋子民散漫歸散漫,但沒有任何不良嗜好,有點閒錢就去看個電影或者買本雜誌,對於彆人來說的奇裝異服,在他看來再也正常不過。

“小舅舅最棒了,”沒人買小舅舅的衣服,小舅舅一定很難過,小想想給她小舅加油打氣,“小舅舅明天就發大財。”

“借我們想想吉言。”宋子民刮了刮外甥女的鼻子,將小想想還給她媽,然後開始收拾板車上的衣服。

“這麼早就收攤嗎?”宋芸看宋子民的樣子也不像受不得打擊的人,怎麼這麼快就臨陣脫逃了?

宋子民嬉笑地摸摸自己的肚子,“早上出門到現在連口水都沒得到喝,再這樣下去,不是賣衣服,是賣命啊。”

“走吧,我請你吃碗麵。”這麼早收攤回家,宋子民輕則一頓說教,重則就是男女混合雙打。

“麵就不吃了,等會兒給我買兩個饅頭對付對付就成。”宋子民收完攤,伸手捏了捏外甥女的小臉,問:“想想晚上想不想涮羊肉啊?”

小想想立馬想到她和媽媽在小山村養的那隻老羊咩咩,於心不忍地皺起小眉頭,“咩咩那麼可愛,小舅舅為什麼要吃咩咩?”

宋子民一本正經道,“那麼可愛的咩咩,不煮來吃多浪費。”

小想想還是不忍心,“那就小舅舅吃好了,想想看小舅舅吃。”

宋子民沒再勸,因為太了解自家這隻小饞貓,這會兒有多麼的信誓旦旦,晚上口水就得流多長。

*

俗話說:冬吃羊肉賽人參,春夏秋食亦強身,尤其是北城人特彆喜歡吃涮羊肉,已經有多年的悠長曆史。

宋子民下血本買了五斤羊肉和五斤羊雜,一回家,將東西往堂屋的四木方桌上一擱,豪氣萬丈地宣布道:“晚上我請大夥吃涮羊肉。”

唐雪珍跟宋昌盛麵麵相覷後,異口同聲道:“咋地又闖禍了?”

“哎呀,瞧二老這話說得,我是那種一天到晚逗貓遛狗的惹禍精嗎?”宋子民摟著外甥女胖乎乎的小身子,下巴放她頭頂上,笑嘻嘻道,“我們想想說了,我明天要發大財,所以提前慶祝一下。”

“這也能提前慶祝?”宋昌盛沒好氣道,“有這個閒錢,你咋不提前把自個兒棺材本給訂了?”

“發了大財就訂,”宋子民油鹽不進,還拿自己老爹老媽開玩笑,“再說,我們想想回來這麼久,都沒吃到老北城的涮羊肉,您二老是不是太摳門了?”

“兔崽子,有種你再說遍。”宋昌盛已經在脫鞋,被唐雪珍一把摁住,“跟他費什麼話,明天要是沒發大財,看我不打斷他狗腿。”

“這種體力活交給我就行,你彆累著了。”宋昌盛安撫完自己老伴,拿起桌上的羊肉和羊雜往灶房走,“這些個玩意兒味道重,我來洗,小芸,你幫你媽準備些配菜吧。”

小兒子說話雖然不中聽,卻也是大實話,女兒和外孫女回來這麼久,也沒給煮一次最能代表老北城地方美食的涮羊肉給她們吃,實在是太對不起母女倆了。

算算日子,他們家也有大半年沒吃過了,還彆說,宋昌盛自個兒都有些饞了。

洗羊肉和羊雜的時候,不僅沒聞到一點膻味,反倒香得他直咽口水。

唐雪珍將家裡的老式銅鍋拿出來,看上去有些年頭,但保存完好,用抹布擦去灰塵,表麵反光。

穿書之前,宋芸研究更多的是南方美食,對涮羊肉湯底並不精通,隻能給唐雪珍搭把手,先燒了一鍋開水。

水開,唐雪珍放入洗乾淨的羊骨和一節筒子骨還有薑片熬湯,這道工序耗時比較長,至少兩到三個小時,湯底才會濃鬱鮮美。

涮羊肉輔料尤為重要,香菜末、醃韭菜花、麻醬、腐乳……不少於二十種,一樣不能少,少一樣都不是那個味了。

最後才是配菜,這個比較簡單,喜歡吃什麼就涮什麼,白菜、土豆和粉絲比較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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