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 2 章(1 / 2)

林巧珍知道自己出了車禍,刹那間的恐慌與疼痛過後,她的腦子裡白茫茫的一片,卻出現了很多不屬於她的記憶,這些說是記憶,更像是一本,她得捋一捋。

她的名字出現這一本《豪門福氣小嬌妻》裡,是一個給女主製造麻煩的惡婆婆。而那個女主正是自己兒子的女朋友王瑩瑩,溫柔善良是她的特點,她還有錦鯉般的運氣,對她好的,就能沾染她的運氣,如果對她不好,那結局就很慘了。

自己作為書中的惡婆婆,自然得到了一個淒慘的結局。

問題是林巧珍怎麼想都沒鬨明白,她無論如何都算不上一個惡婆婆吧?她從來沒有阻止他們交往。而這個小姑娘有點拎不清,她也認為是她的父母從小離婚再婚之後,將她放在祖父母身邊,沒有得到正確教養的緣故。

她的爸媽知道她找了侯家,上門來要彩禮。她也沒有插手,在她看來給掉百來萬的彩禮,絕對在可接受的範圍內。所以她讓她自由處理。若說,有什麼地方做得不好,恐怕就是給她自由過了火。

林巧珍即便對小姑娘有些意見,她也是想著等到以後慢慢幫她指出。能改就改,不能改拉倒,每個人的人生路都是自己走的,她的為人處世決定了她的人生高度,作為婆婆她無意太過於執著。

沒想到在書裡,她被描述成了一個鄉下出身,言語刻薄,沒有文化,整日無理取鬨,找女主茬,兒子老公都跟她離心的女人。

鄉下出身,這有什麼好攻擊的?言語刻薄,她都沒跟這個姑娘多說過幾句話。

沒有文化?她這個年紀的人,高中畢業,後來參加成人高考,獲得大專文憑,之後再專升本,還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真不能算沒有文化了。

無理取鬨就是指的今日訂婚宴上的這一段了,裡麵指責她不顧全大局,不為兒子丈夫的臉麵著想,完全是一個更年期沒有喝XX口服液的女人。回顧這麼多描繪她的文字,林巧珍莫名其妙,她什麼時候變得麵目如此可憎了?這簡直就是詆毀。

接下去就是她遭遇車禍了。這真是一個關鍵點,原來王瑩瑩的姑姑,那個

穿小粉裙的王曼華居然是當年侯建新研究生畢業去南方S市開疆拓土時候的同事。

當然書裡描述兩人是在S市,作為同鄉,大了十來歲的侯建新以大哥哥的方式默默支持與幫助著王曼華,他們倆之間有過那種感情,書裡說侯建新心中有過多少次輾轉反側,卻因為家裡有了老婆,兩人在道德地約束下沒有越雷池半步。

林巧珍結合侯建新的尿性,女秘書黑白兩用的人,會在出去這幾年的時間裡,兩人沒有上過床?哄三歲孩子呢?

她死了,侯建新和這個號稱純友誼,就算蓋過棉被,也隻是純聊天的粉紅姑姑之間沒有了道德的枷鎖,順理成章有情人終成眷屬。她兒子娶了王瑩瑩。從此一家人就寵著這個小嬌妻,寵啊!寵啊!沒完沒了的寵。他們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她林巧珍在後麵就完全沒有任何痕跡了,沒有提過一個字。

“巧珍!”一個聲音將她拉了回來,她看見病房裡,自家那兩鬢斑白的養兄,握著她的手,眼淚交錯縱橫。

她很想伸出手過去回握住他的手,叫一聲:“哥!”可她無能為力。

眼前一道白光襲來……

再睜開眼,林巧珍看到的是一張熟悉卻又陌生的架子床的床頂,床上還張著蚊帳。這個景象出現在她遙遠的記憶裡,在她還沒有嫁給侯建新之前。

她從床上坐了起來,掀開床上的一條條紋線毯。線毯?這是流行於自己年輕時候的一種比毛巾毯薄一點,又比普通被單厚一點的毯子。她身上穿著一件白色的背心和一條碎花的睡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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