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四章我隻是個抄書人
“小人記性不好,就連早上吃的什麼也不記得了,這本書是小人前些日子寫的,裡麵有些什麼人,小人也忘了,隻記得有個李明珠,至於她妹妹是叫李愛珠還是李明白,小人剛剛的確是記錯了,這會兒想起來了,她妹妹就是叫李明白。”
大皇子已經懶得再聽這大漢胡說八道了,他叫來尹捕頭,沉聲說道:“此人膽敢在本皇子麵前信口雌黃,先打四十大板,再行審問。”
尹捕頭應聲,叫了衙役過來。兩個衙役二話不說,便按住大漢肩頭,大漢方到此時才明白過來,他要挨板子了!
四十大板啊,那是能要了他的性命的。
“大殿下饒命,小人冤枉,那本造孽的破書並非小人所寫,小人是代人受過。”
這飛來橫禍一定是那本破書招來的,一定是!他在坊間曾聽人說起,前朝有個讀書人寫了一首詩,官府根據那首詩認定他包藏禍心,意圖謀反,所以判了斬立決。
那首詩隻有二十個字,而這麼一本書的字數,要比那詩多了許多倍,二十個字都能意圖謀反,一本書那更是謀反了。
大漢使出吃奶的力氣掙紮,他要去抱大皇子的大腿!
可是那兩個衙役的大手就像鐵鉗,讓他動彈不得。
“冤枉,小人冤枉!”
一股難聞的味道撲麵而來,大皇子和華大小姐不約而同捂住了鼻子。
大皇子嫌棄地對兩個衙役道;“把他帶出去弄弄乾淨。”
彆人是嚇尿了,這位直接是給嚇屙了。
足足過了一炷香的時間,大漢重又被帶上來,他的三魂六魄早就嚇跑了一半,再次看到大皇子,不用盤問便自己全都招了。
他的確是叫王亂花,也的確住在京城麻子胡同,但這本《明珠記》也的確不是他寫的。
他雖然長得不像讀書人,但他卻的確是個讀書人。他爹活著的時候,便在麻子胡同外麵擺了一個代寫書信的小攤子,後來這小攤子
傳給了他,他便是做著代寫書信的營生。
有一天,來了一個少年,那少年穿著打扮像是大戶人家的小廝,小廝給了他一卷書穰,讓他代為抄寫,那卷書稿全部抄一遍,給他二十兩銀子!
這種生意他不是第一次接了,以前也有那寫得一筆爛字的人,讓他代為抄寫,隻是這個小廝出的銀子更多而已。
他雖然是讀書人,可自幼長於市井,有些事不用問也能猜出幾分。
“小人當時就懷疑那書一定是哪家公子小姐悄悄寫的,擔心讓家裡長輩說他們不務正業,便花了銀子雇小人抄書。小人萬萬沒有想到,那竟然是一本反書!”
他抄的時候不經大腦,也隻是對那本書有個草草印像,否則不會連李明珠妹妹的名字全都不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