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財大氣粗?(1 / 2)

【一】

崔頌看了眼紺色華服上的汙漬,一道在前襟,似是什麼油膩的東西;另一道在後衣擺,黏糊糊的一團,正是他的傑作。

這一前一後,竟有幾分對稱。

崔頌收回發散的思維,此時受害的正主已然轉過身,正麵與他相對:“衣裳既已不潔,上麵的汙漬是一道還是兩道,於攸而言並無區彆。”由於發現崔頌未著冠,對方及時改了稱呼,倒未因為年齡差距而輕忽於他,“君既已致歉,實不必再掛懷於心。”

這一番話言簡意賅,體貼周全。且他目含認真,其中誠意幾何,一看便知。

再加上軒然霞舉的外表,崔頌不由對對方升出幾分好感。

同樣是衣著顯貴,這人與那趾高氣昂的蹇碩,簡直天差地彆。

崔頌遂不再說場麵話。見紺衣男子安之若素,卻是數次無意識地掃向衣裳的汙垢,他猜想對方應是喜好整潔之人,衣裳上多了兩團汙漬的感覺必定很不好受。

於是崔頌開口道:“兄台此刻不便行動,不若讓在下代勞,喚車送兄台回去?”

這個時代沒有成衣店,時人弄臟了衣服,要麼回家更換,要麼到親戚朋友家救急。

他跟紺衣男子不熟,邀請對方到自家換衣服反而冒昧,隻能幫忙叫輛馬車了。

紺衣男子也不和他作無謂的客套,大大方方地束袖一揖:“有勞。”

然而崔頌很快發現這個時代並沒有“出租(馬)車”這樣的東西,牛車也沒有。所幸這裡就是集市,最東邊的那條街分彆設有馬市與車市,他便一路晃蕩過去,自掏腰包組了輛馬車出來。

崔頌捏了捏快速乾癟的佩囊,在馬市找了位據說誠信可靠、且願意幫貴人駕車賺點外快的馬夫,跟他描述了具體位置與紺衣男子的外貌,讓他駕車過去。

適才買馬的時候,他聽到集市要關門的消息,這才想起古代的集市有營業時間的限製。

這會兒開的是早市,一會兒商販們就要收拾東西回家,等到午後開大市的時候再出來擺攤。

原打算優哉遊哉在集市晃一天的崔頌:……

社會大環境他無法更改,隻能認命地抓緊時間,選無人的時候摸進一家藥鋪。

“勞藥師看看,這帕子上的究竟是何藥。”

崔頌遞出的,正是昨夜沾上黑暗藥汁的那一塊錦帕。

發須潔白的老者道了句不敢,接過那方絲絹,用手撚了撚乾硬的汙漬,將錦帕浸在水中,舀起一小勺,置於鼻翼下方嗅了嗅。

其後,老者往竹簍裡取了幾根藥草,浸入水中,觀察水色的變化。

“其他的老朽辨彆不出,隻知這藥方中有酸棗仁、遠誌二味,皆是溫平養心的藥物。想來此藥劑應是寧心安神,溫補五臟之用。”

“長期服用,可有殆害?”

“無。隻一月停一次藥,不過量即可。”

崔頌又讓藥師幫自己把脈,得出“身強力壯”的結論。這才完完全全地安下心,留下診費離開。

他撩開藥鋪的垂簾,正值早市結束,各商販收攤回家,崔頌便沿著街道一路走回。在經過食肆的時候,一侍從模樣的人見著他,拱手行了一禮。

“贈我家主子良車寶馬的可是公子?”

崔頌有些驚訝,仔細一問,方知這人的主子就是那名紺衣男子。

扯天扯地地寒暄了幾句,那侍從轉入正題,先是朝他表示感謝,而後取出一塊雕刻精美的暖玉,表明是其主人所贈。

崔頌有點懵。他和那紺衣男子不過是萍水相逢,又弄臟了他的衣服,怎麼就贈了一塊名貴的玉過來。

見他遲遲不接,眉眼間好似有推辭之意,那侍從講明原委,這才讓崔頌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原來在這個時候,馬和馬車乃是貴重的東西,雖然沒有漢初那樣珍貴,但也不是一般人能負擔得起的。

紺衣男子本以為崔頌的馬車就在附近,所以才提出用車送他的建議……卻沒想到崔頌一聲不吭,直接財大氣粗地給他定了輛新車。

這就好比在現代,一個人不小心弄臟了另一個陌生人的鞋子,結果買了輛法拉利送他一樣。

何等的土豪與粗暴!

由於對這個時代的金銀價值毫無了解,以至於“被土豪”與“財大氣粗”的崔頌在得知真相的那刻差點捂胸口倒下。

他能想象紺衣男子在見到嶄新發亮還散發著漆味的馬車時,臉上的表情有多麼懵逼。

因為他此刻就掛著同樣的表情。

無怪人家要送他金貴的玉佩。對方與他既不認識,又無交情,收到一輛昂貴的車,自然要想辦法送還。

直接還車的行為太過生硬,送錢又顯得庸俗計較,於是隻能回之以禮,以同樣貴重的美玉相贈。

想通這一節,崔頌接過玉佩。

預計自己可能已在對方那貼上“人傻錢多”標簽,他小心地問道:“不知貴主人姓甚名誰?”

他拒絕聽到任何熟悉的名字。

那侍從猶豫片刻,似乎因為不曾受過吩咐,不知要不要將主人的名諱透露給他。

而後婉轉地道:“家主黃門郎[1],潁川潁陰人士。”

完全不知道黃門郎乃是官職的崔頌:……???

黃萌(蒙?)郎?

以那人的衣著與談吐,必定出自士族之家,而這個時期的士族不可能給後代起雙字之名,這萌郎(蒙郎?),約莫是某個代號,或者是那人的字。

#不知為何,這兩個字莫名的戳中笑點#。

總之,對於黃萌郎這個稱呼,崔頌毫無印象,也不記得三國潁川名士中有姓黃的人。

這多少令他寬心了些。雖說不小心犯了二,但總歸是以後不會再碰上的不相乾之人,這段黑曆史就讓它隨風而去吧。

崔頌心情鬆快地辭彆侍從,回到家,正值中午,便喚來喬姬,讓她給自己準備點吃食。

雖說古時的人大抵隻吃兩頓,然而上層階級向來是有特權的。不說皇帝一日四餐,像崔家這樣的簪纓世族,明著不敢違製享受皇帝的待遇,私下裡弄些點心開個小灶還是沒問題的。

喬姬端來一盤炙肉與一碟子胡餅,輕輕地擱在案前。

“公子可要喝茶?”

喝茶?吃飯時喝茶對胃不好吧。

崔頌正想搖頭,但一看那炙肉上的油光與焦皮,覺得還是應該泡杯茶,等飯後半小時再喝。

他遂讓喬姬先準備好茶具。

喬姬低聲應諾,在廚房傭工的幫助下端來了一隻……小鼎?

但見喬姬打開鼎的下格,往裡麵加了點薪草,然後點燃,合上格子,往鼎中注水。

過了一會兒,水燒開了,她依次往裡麵丟入橘皮、蔥、薑等物。

每丟入一樣,崔頌的眼角就不受控製地狂跳一下。

直到侍女把鹽也倒進去的時候,崔頌終於忍不住開口道:“罷了,這茶暫且彆煮了。你去取一壺桂花瓊漿來。”

崔頌這才想起來,他那考古學的爺爺曾經說過,中國最早的茶都是煮著喝的,即把茶餅揉碎,加入蔥、薑、薄荷、棗、鹽等物,或者把茶沫弄成米糊狀……

#何等可怕的黑暗料理#。

雖然明白浪費糧食是件可恥的事,可崔頌實在說服不了自己去喝那又鹹又甜還有點辣的茶。

他正想讓侍女把這黑暗料理倒了,卻見崔琰在這時候穿廊而來,進入廳堂,見著煮茶的小鼎眼光一亮。

“叔父好興致,琰正想煮杯茶喝,不料叔父這兒已經備上了。”

崔頌:……歸你了。

崔頌抿著瓊漿,不能直視那邊吃茶跟吃罐頭一樣的崔琰。

各自吃完午飯(茶),崔頌這邊正飽腹思睡欲,便宜侄子那竟是飽腹思情操。

在崔琰的示意下,他的女侍搬來了一架外表似琴,但是有25根弦的樂器。

——瑟。

崔頌腦中拉起了八級警報。

“君子之近琴瑟也[2],”崔琰饜足地歎道,對他發出邀請,“左右無事,不如叔父與琰共奏一曲,倒也不負這滿園的春色?”

崔頌:……

又來?!

崔季珪啊崔季珪,你知道“琴瑟和鳴”是什麼意思嗎?

【二】

然而這不是元朝,“琴瑟和鳴”還不是夫妻關係的代名詞,崔琰更不會知道這一點。

他隻知道,彈琴鼓瑟,音律和絕——能夠與琴藝超凡的叔父共奏一曲,是何等快意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