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狼狗(1 / 2)

朝霧其實早就想去見陸景睿了,他們雖然分開了將近十年,可畢竟攜手走過了整個童年,對朝霧來說,她短暫的人生中最為幸福的時光便是童年時光。

故友重逢,她有無數的話想跟陸景睿說,她想請陸景睿去萬珍樓吃飯,然後和他一起去看他們當年在萬珍樓的牌匾後麵刻下的字,她還想帶陸景睿去她家的後花園裡,把她和陸景睿小時候偷埋在籬笆下的女兒紅挖出來看看……

那女兒紅大有來曆,朝霧小時候是個機靈鬼,每次看電視,看到好玩兒的總想效仿,那年夏天她也不知從哪部電視劇裡看到古代人會把釀好的女兒紅埋進土裡,埋個二三十年,然後等女兒出嫁的時候,再挖出來喝。

原本很便宜的女兒紅,被這麼一埋,突然就成了至寶,賓客們都爭著要喝一口。

這對年幼的朝霧來說,那可真是太神奇了。

埋一埋就能變寶貝?

那還等什麼?埋!

於是她興衝衝的叫來陸景睿,打算跟自己的小老弟一起實施埋酒計劃。

地是現成的,坑也好挖,唯一的問題是——女兒紅去哪兒找?

“有了!”陸景睿不愧是未來的華爾街奇才,一下子就想到了辦法,“去我爸的酒窖偷!我爸酒窖裡藏了可多好酒了,裡麵肯定有女兒紅。”

“對哦!”朝霧一拍腦瓜,“我爸也有酒窖。”

兩個大寶貝在這一刻達成了共識,紛紛回家準備坑爹。

然而朝爸爸和陸爸爸的酒窖裡名酒雖多,卻偏偏沒有女兒紅。

偷了兩圈兒什麼也沒偷到,兩個小不點兒都很失望。

“要不然埋五糧液吧。”陸景睿退而求其次道,“都是國產酒,味道應該差不多。”

“不要!”朝霧嘴巴翹得老高,“哪兒有結婚的時候挖五糧液來喝的啊?人家嫁女兒,都挖女兒紅。”

女兒紅聽著多美啊,十年後挖出來,送女兒上花轎。

若換成五糧液,意境全沒了。

朝霧悶悶不樂,一旁的陸景睿卻紅了臉。

結婚……嫁女兒……所以這酒是為了他們成婚那日而埋的嗎?

少年青稚的身體裡突然燃起了熱血,陸景睿起身,握緊雙拳,義正言辭的向他未來的老婆保證道:“你放心小五,我一定給你找來女兒紅!”

“叫姐姐!”朝霧踹他。

不久後,陸景睿真搞來一壇女兒紅——從他爺爺家順的。

老人家都懷舊,喜歡喝老字號的酒,陸老爺子家的酒窖裡不藏拉菲不藏威士忌,藏的都是各種老牌國酒。

於是在某個星空璀璨的夜晚,兩個小不點兒抱著女兒紅來到籬笆下,用小鏟子哼哧哼哧挖了好久,將這壇來之不易的女兒紅埋了進去,並相約,很久很久以後的未來,在朝霧出嫁的前一天,他們要重新回到這裡,把這壇女兒紅重新挖出來,一起坐在籬笆下,把酒言歡。

……

他們真的一起做了好多的蠢事啊,又蠢又天真,大人們稱這是胡鬨,可在朝霧心裡,這卻是屬於她和陸景睿的傳奇時光。

亦是她人生中最為快樂的時光。

想到這裡,朝霧又有些生氣:她珍藏著這些記憶,也一直把少年陸景睿裝在心裡,聽說他回國了,她迫不及待的想見他一麵。

可那小白眼兒狼呢?都回國這麼長時間了,卻從未想過主動聯係她。

朝霧憋了一肚子的氣,也不願上趕著去聯係那小白眼狼。

但這麼耗著也不是辦法,畢竟朝霧所剩的時日不多,哪裡耗得過小白眼狼?

恰好有賣公司這個契機,於是朝霧便先派淩子霄過去打了個頭陣,看看陸景睿的態度,然後再談生意為由,約見陸景睿。

有了談生意這個台階,約見也不會顯得太尷尬。

不過令朝霧詫異的是,淩子霄竟對她約見陸景睿反映這麼大。

“你這是什麼表情?”朝霧顰眉,麵帶狐疑的看向淩子霄,“我去見陸景睿有什麼不妥嗎?”

淩子霄意識到自己剛才失態了,他輕咳一聲,不動聲色的收斂了情緒:“恕我直言,不妥。”

朝霧眉頭皺得更深:“有什麼不妥的?”

賣公司這麼大的事兒,老板不出麵才不妥吧?

“霍司辰是知道您和陸總的關係的。”淩子霄不愧是淩子霄,須臾之間,便已經編好了借口,“您現在去見陸總,容易打草驚蛇。”

“不至於。”朝霧垂眸笑了,“賣掉朝氏企業可是步險棋,霍司辰絕不會猜到的。”

霍司辰當然不會猜到,這步棋走得太極端了,饒是淩子霄,在聽到朝霧說她準備把朝氏企業賣掉的時候,也震驚到一度以為自己聽錯了。

他親耳聽朝霧說,都不敢相信,霍司辰憑空去猜,又怎麼會猜到?

但現在是霍司辰猜不猜得到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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