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第 69 章(2 / 2)

因為跡部一眼就看到這個女生看著他的放光的眼神——是看偶像的那種。

追過星嗎旁友?這是看愛豆的眼神啊!

所以跡部對顧伊人的感官更好了!追星在跡部這裡比追男友更吃香!

嗯,不愧是本大爺!

忍足饒有趣味地看著這一切,剛開始還目瞪口呆,現在就是興趣盎然了。可以同時看跡部和手塚兩個人“二男一女”的戲碼,這可真是——棒呆了!

“你的招式我看了,不錯哦。要不要和本大爺打一場?”

“跡、部!”

“手塚你不行啊,還是讓本大爺上吧。”

顧伊人想答應啊,但是她慫啊。

一是手塚好像生氣了。二是……我的技術跟跡部打真的沒問題嗎?

要是換成彆人她直接莽上去了。但是這是跡部啊!

——不能在愛豆麵前丟臉啊!

話說我是不是已經“丟臉”了?跡部剛剛是不是都看到了?

她偷偷看手塚——手塚居然不告訴她!他肯定發現跡部了!

但是我應不應該生氣啊?好像現在是手塚比較生氣……為什麼啊?我乾啥了?

因為在顧伊人的印象裡,手塚不是小氣的人啊。難道我崇拜跡部他還不開心了?可是他不是一直都知道嗎?

顧伊人對金發美少年驚為天人然後念念不忘這件事,手塚一開始就是知道的。

顧伊人是真欣賞跡部這一掛啊。

現在,跡部也欣賞她了。

美滋滋。

所以,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現在是哪裡都有問題。

顧伊人是真懵逼,手塚是揣著明白不說話其實也是沒get到重點,跡部是看啥都明白但是他不說。

忍足:我就更不可能說了是吧?

跡部邀約顧伊人打網球,手塚不同意,顧伊人權衡再三沒答應。

“那你陪本大爺來打一場,手塚國光?”跡部看向手塚,嘴角勾起,“怎麼樣?”

“大賽期間,網球部私底下也不能比賽。”

“這麼認真?本大爺的邀戰可是很難得的。”

難得個鬼!手塚還不知道跡部嗎?這家夥不要太想跟他打一場。

手塚是不會答應的。因為這場比賽毫無意義。

“真的沒有意義嗎?”跡部似笑非笑地看手塚,期間瞄了顧伊人一眼。

手塚都要被氣笑了。他低頭看顧伊人,“我和跡部比賽,你給誰加油?”

“啊?”顧伊人更懵逼了,“啊?啊?!”

出現了!生死問答!

冰帝的小夥伴們屏息以待,太刺激了!

不過這個問題大概注定得不到回答。因為手塚不可能在這裡跟跡部比賽。

當然,重點不是能不能比賽,重點是顧伊人她猶豫了啊,她沒有立刻回答。

Emmm……怎麼說呢,就很危險吧,小顧同學。

顧伊人今天的腦子真的是短路了。

——在跡部出現之後。

手塚鬱結。

追星的力量是很強大的。顧伊人從來沒追過星,不過一旦追起來……

反正就是當初見到跡部之後,就覺得這個人閃閃發光,跟個明星一樣。

她對跡部有天然的好感加成,畢竟——她也是個顏控啊。

但那啥,給誰加油?

給手塚加油是必須的。但是,不給跡部加油好像也……說不過去?

愛豆這麼欣賞她,她也很欣賞愛豆,意思一下加個油是應該的吧?

不如兩邊都加油吧,手塚你和跡部不是朋友嗎?

【求你們看作話!】

作者有話要說:  看了上一章的評論,有點感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特彆寫在作話裡,沒寫評論,是希望大家看到。此處@藥丸丸。

手塚國光也算是我心頭白月光了吧。

我是大學期間看的網王,大概也就是11、12年左右。

上大學之前家裡不給配手機和電腦,幾乎莫得上網。手機也就算了,那時候沒有智能機,大學畢業智能機才普及的。

大學配了一台筆記本電腦,那可不得了,跟一個同好的室友在寢室裡看動漫、,看得是天昏地暗。

那時候看到手塚國光,就特彆喜歡這一掛,清冷範,精英範。可以說是第一個被我奉為男神的人物。

我覺得自己一直都很天真。雖然知道社會很現實很殘酷,但現在快三十了,我還一直都很幼稚很天真。我也不知道這算不算好,但我是沒辦法改變了。

大概心裡有夢的人會天真吧。雖然這也不是什麼偉大的夢想,甚至沒什麼幫助的無用夢想,而是那種二次元的夢幻天真。

喜歡沉浸在幻想裡,也不知道算不算一種對現實的逃避。可我從小就喜歡這樣。

說起來,我大概小學六年級就開始寫了,那時候寫在小本本上,一直寫到了高中畢業。小本本都攢了不少。大學開始我才到網上來寫。

對了,以前寫的那些都沒放到網上來,畢竟年紀小寫的更幼稚些。不過我感覺那些都是我珍貴的寶藏,是我年幼真正的天真幻想。

我是真的在寫這件事上花了不少時間。雖然寫得真的是很慢——除了工作,時間都花在看彆人的份上了。

我覺得哪怕是紙片人也好,但他竟能讓一個人變得更好,那麼他是值得被一直喜歡下去的。

我覺得自己好像沒有因為男神變得更努力,我輸了。果然鹹魚的基因占了上風。但是——這也不妨礙繼續喜歡男神。

總之,不管那些他或她,有沒有讓你領悟到一點點東西,有沒有讓你想變得更好,都不妨礙我們繼續喜歡。

喜歡一個“人”,真的是一件已經難能可貴的事情。因為你還擁有寶貴的天真和純心。

我在相親的道路上向現實低了頭。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我相了個男朋友。

我男朋友長得……有點那啥。

每個人都是有點顏控的,就是看程度吧。我以為自己顏控程度不深,所以才能跟現在的男朋友發展下去。但是我沒想到我是越看他越醜啊-_-||

行吧,現實就是這樣。現實裡沒有我的手塚國光。就算有,應該也不是我的。

心中有夢也挺好的。寫最大的愉悅可能就是可以讓我“女兒”跟手塚在一起吧。嗯,我已經是個成熟的媽媽粉了……(>﹏<)雖然我並不想。

我們寢室發展對象是真的晚。但是我其他的朋友全都結婚生子了。隻有幾個室友還在苟延殘喘。真是不容易。

我的好日子感覺已經到頭了。

我是真心覺得一個人生活真的很好。

作為一個在城裡有房(雖然是靠爸媽),國企工作,身高體重都OK,長得也不醜(這應該不是自戀,畢竟隻是不醜)的女孩子,一個人單著不香嗎?

為什麼三十歲就要被嫌棄?現代女青年怎麼這麼難!我都能去找個女朋友了,還找什麼男朋友!

總之,人生裡很多無奈和選擇。大家各有各的感觸。

但我看了評論,覺得大家都是戰友!!!

另外,我打死不會告訴我男朋友我的作者號叫什麼!這是我最後一片淨土!我做夢的地方!我三十歲還能做十八少女的地方!(嗯,以後得好好整理一下我的硬盤,加個密)

我想一直一直寫下去!

雖然我是一個碼字龜速的作者,但是我想一直堅持(做夢)!

JJ的網王泛濫期已過,但我還是蠻長情的,一直在網王裡掙紮。

現在都是文野、鬼滅什麼的,我個老人家都沒有追過,已經OUT了。

我覺得光是網王我就可以寫到老。

願所有人夢想長存,天真永固。

做內心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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