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秦時風害羞?(1 / 2)

眼見著秦時風越走越近了,金少羽緊張地想要閉上眼睛,但他轉念一想,秦時風要是真的是回來補臨彆吻的,那這也算他們第一次親親了,如果他閉上眼睛,什麼都看不到,豈不是太虧了?

所以他還是睜大眼睛比較好,這樣才看得清楚。

金少羽的眼睛本來就大,還要這麼直勾勾盯著秦時風,這讓秦時風原本快速的步伐逐漸慢了下來,他狐疑地看著金少羽,有點不明白這小少爺為什麼突然生氣了,還要瞪著眼睛看著他?

可你要說小少爺的眼神凶巴巴嘛,似乎也不至於。

秦時風稍微猶豫了一秒,最後還是頂著滿頭問號繼續走上前。

金少羽的心跳得越來越厲害,他看到秦時風停了停,心裡立即咯噔了一下,不過還好秦時風又向他走來,他想或許秦時風也是在害羞?

金少羽現在真的好想吃糖,他有點慶幸早上沒有吃很重口味的東西,隻是簡單的果醬麵包,說不定親起來,還是甜的,他的臉應該也洗乾淨了。

金少羽期盼著,身體微微往前傾,做好了親親的準備,然後一隻手機就遞到他麵前,上麵是矚目的二維碼。

秦時風道:“加個微信。”

金少羽:“……”

金少羽:“…………”

金少羽:“………………”

金少羽忽然明白了好友那種“褲子都脫了,你卻給我看這個”的心情,雖然他也很想加秦時風的好友,但絕對不是現在!

金少羽悶悶地拿出了手機,悶悶地掃了秦時風的二維碼,悶悶地說:“加好了。”

他說完就悶悶地看著秦時風。

短暫的沉默後,秦時風忽然笑了,笑得有點無奈,還有點哭笑不得的那種,然後金少羽就感覺秦時風似乎是歎了一口氣,接著高挑的身影就壓了上來,將他擁入懷中。

金少羽傻了,呆呆地被秦時風摟著。

“謝謝火辣金少爺的邀請,這兩天我玩的很開心。”

秦時風的聲線很華麗,控製聲音的能力也極強,他在舞台上可以唱出極具爆發感的歌聲,也可以唱出溫柔到人心裡的聲音,而在平時說話時,他則會在這兩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舒服得就像溫泉的水流淌過人的心田。

金少羽本就是一個對聲音極為敏感的人,可以說,彆人是靠臉記人,而他是靠聲音記人,所以當他極為喜歡的聲音在他耳邊輕語時,他有種整個人都被暖流包裹的感覺,極其的舒適。

更重要的是,他還發現,秦時風不僅聲音讓他舒服,就連擁抱也是。

他倆是標準的完美情侶身高差,金少羽的臉剛好可以埋在秦時風肩膀上。

金少羽正準備回抱秦時風,然而秦時風卻在這時放開了他。

禮節性的擁抱其實隻有一兩秒的時間,這對金少羽來說很短暫,卻也很漫長,他腦子熱熱的,還有些沒有轉過彎來。

忽然,秦時風的手在他耳邊晃了一下,他下意識閉起右眼,縮了縮頸子,風的聲音在他耳畔邊響起,還夾雜著鳥兒撲閃翅膀的聲音。

金少羽抬起眼簾,看到很多海鳥在頭頂飛過,光線在它們翅膀的扇動之下,也變成了躍動的光影,一閃一閃,照耀在金少羽臉上。

一根白色的羽毛定格在他視野裡。

這根細羽居然白得不摻一絲雜色,幾乎可以與天上的白雲融為一體。

金少羽看到秦時風捏著那根羽毛,原來剛才是秦時風在他耳邊抓羽毛的聲音。

秦時風看著羽毛,琥珀色的眼睛被陽光照得透徹晶亮,他對金少羽笑道:“看來你運氣很好。”

金少羽不解:“什麼運氣?”

“這種海鳥的羽毛在我們那有一種說法,收到它的人出海時可以一帆風順,羽毛越潔白,人越順利。”海邊的居民往往更敬畏自然和神靈,也就更容易有這種神奇的傳說。

金少羽倒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他不由好奇地打量那根羽毛。

忽而,那根羽毛被送到了他臉側,然後輕輕刮了一下,酥麻的感覺讓金少羽渾身一顫,他愣愣地看著秦時風,不知道秦時風要做什麼。

秦時風若有所思地看著金少羽臉頰上的紅痕,這位小少爺的皮膚可真嬌嫩,不過被羽毛撓了撓,就留下了細細的紅痕。

他的手繼續往後,當他的手碰到金少羽的耳朵時,那肌膚細膩柔滑的感覺就更明顯了,並且金少羽的皮膚略微有些冰涼,像是絲綢的感覺,一碰觸到時,就會忍不住想要輕撫一番。

“送你。”秦時風壓住心裡奇怪的念頭,然後輕輕將羽毛彆在金少羽的耳朵上,“很適合你。”

這副打扮居然意外的很合適金少羽,有點像電影裡精靈族的裝扮。

金少羽訝異摸了摸耳朵上的羽毛,待他回過神時,秦時風人已經走了。

等秦時風離開了,金少羽那群富二代好友才三三兩兩的圍上來:“小羽,待會兒還玩啥?”

“要不咱們去酒吧轉一圈?”

一群人隻惦記著剛才金少羽吹的牛逼了,真以為還有下一局。

金少羽的指尖從耳邊的羽毛滑到了耳廓上,即使海邊的風那麼大,可秦時風留在他耳朵上的觸感似乎還在,久久沒有散去。

金少羽出神地望著秦時風的背影,喃喃道:“玩什麼?當然是各回各家了。”

金少羽這趟出門,就沒有帶正常的衣服,唯一正常的一件還是從秦時風那裡薅來的外套,所以當他穿著火辣性感的衣服回家送魚時,直接震撼了全家。

金少羽的父母以前住在市區,但後來經過高人指點,他們搬去了風水更好的郊區某地,彆人搬家,是買房,金家人搬家是直接買地。

那位高人還指點說,金家人是靠金礦發達的,土能生金,所以金家人不能住高層,必須要住能“腳踏實地”的宅子,所謂“腳踏實地”就是樓高不能過三層的住宅,而且即使建了三層樓,也要在樓頂做花園,讓土壤充分滋潤整個彆墅。

這正合了金少羽媽媽的意,金少羽的媽媽本來就是建築設計師,又喜歡園藝,所以金家大宅都是金少羽的媽媽規劃設計的,最後金家的花園整得跟園林似的,還得過私家園林設計大獎。

這一搬家,金家的生意居然真的得到了加持,混得更加風生水起,本市其他富豪聞風而動,也覺得是金家那邊風水好帶起來的財氣,於是紛紛搬過去與金家做了鄰居,慢慢的,郊區那塊荒地忽然成了本市最貴的地,還是那種普通人想買也買不到的地方。

金少羽和哥哥在成年後,便搬出了父母家,但他們即使搬家,也一直遵循金家“樸素”的規矩——住彆墅。

金少羽走在通往金家主宅的林蔭小道上,這條路是他媽媽精心設計的,兩遍的綠化樹木直接買的成年樹,為這條小路保駕護航,所以即使是在酷暑天,這條路也很涼快。

走了一會兒,金家的房子出現在金少羽的視野裡,回了家,金少羽的心情也變得輕快愉悅起來。

他加快步伐,往家的方向走了過去。

今天金家人都知道金少羽今天會來送魚,所以全家人特意在家裡等著,就為了吃金少羽親自釣的魚,這樣隆重的待遇,隻有金少羽才能擁有。

金少羽剛走到門口,就看到夏臣酷酷地站在花園裡,嘴裡斜斜叼著根煙,單手拿著噴頭在那澆花。

夏臣留著一頭乾淨利落的短發,他個子很高,身材勁瘦,黑色短袖上衣將他肌肉飽滿的胳膊露了出來,而他的身上還能見著一些傷痕,一看就是常年戰鬥留下的痕跡。

夏臣從十幾歲就跟著他哥金少城,是他哥哥影子一般的存在。

所以即使夏臣是他哥的掛名助理,但對金少羽來說,夏臣就是第二個哥哥。

“臣哥。”金少羽心想肯定是他媽媽又使喚夏臣澆花了,在金家,他媽媽地位是最高的,連他哥都不一定使喚得動夏臣,但他媽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