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鋃鐺入獄(1 / 2)

“啊?要槍斃的?”被怒火包圍的楊巧玲,此時才知道了衝動之後的後果有多嚴重:“我把這茬兒給忘了。”

“現在怎麼辦?”楊巧玲一聽李大力要挨槍子,頓時慌神了,她又出餿主意:“要不,你快逃,不然被抓回來就真的沒命了。”

“你個臭婆娘,老子算是栽倒你手裡了,”李大力忍住想殺人的衝動,趕緊翻後牆逃跑……

等到目擊證人指認李大力,抓鋪他時,李大力已經成功逃脫了。

幾經周折,最後終於在李大力的鄉下老家將他成功抓獲。

輪番突審,李大力招架不住,把楊巧玲供了出來,說是他老婆指示慫恿他乾的,目的為了報複林佳欣一家舉報楊巧玲,讓他失了孩子。

楊巧玲也被逮到公安局,刑警詢問,比派出所又高了不是一個檔次,楊巧玲被莊嚴肅穆的環境嚇住,幾句話下來,又把責任推到林思琴的身上。

林思琴在學校被帶走,事情沒調查清楚,為了保護學生的尊嚴,公安人員直說去配合調查情況的。

但一個學生扯上案子,影響總歸是不好的。

林思琴被帶走,又是因為林佳欣,學校裡有知內情的學生 立即議論紛紛起來……

各種版本,各種猜測都有。

王翠和林佳惠在搶救室內待了一個鐘頭就推出來了,就是腦袋受到猛擊,有些輕微腦震蕩,有幾處骨裂,不過基本問題不大,好好休息一段時間會好的。

林佳欣見到倆人醒了,才徹底放下心來。

血相,心跳,脈搏等等一切正常後,她們被安排到普通病房裡。

經過調查核實,初步判定李大力為持刀行凶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另八個月,報銷受害人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五百六十七塊錢,又經過二審判決,李大力罪證確鑿,本人沒有提起上訴,且沒錢賠償,加刑半年,判決書下來後,接下來就是服刑了。

楊巧玲因為教唆罪暴虐罪……等數罪並罰,且引起公憤,被群眾聯名舉報,苦主很多,性質極其惡劣,一審判決,判處楊巧玲有期徒刑四年零五個月,半年來,她對王翠一家的傷害,受害人一家的損失,全部折合成人民幣六百三十二塊錢,其他苦主的損失折合人民幣五百五十九塊錢……

楊巧玲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被上麵駁回原處,維持原判。

因為沒錢還款,加刑一年零八個月,楊巧玲要在監獄裡待上六年零三個月才能出獄。

隻要坐過勞的勞改釋放犯都知道,裡麵的條件有多恐怖,多可怕……

楊巧玲和李大力到時候從監獄裡出來,怕是已經物是人非了。

李大力的三個孩子被送回鄉下,廠子分的房子也被人使手腳給沒收了。

房東在中間怕是沒少出力,送禮找關係在所難免的,終於扒了這顆眼中釘肉中刺,不但他的房子能住人了,周圍鄰居也是皆大歡喜。

林佳欣沒想放過林思琴,她提供一些線索,把青崗鎮發生的事情錄了口供,隨後,褚劍打電話到青崗鎮核實,沒辦法犯罪嫌疑人逃脫,缺乏物證人證,根本治不了林思琴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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