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精神和**上的享受,隻會加快死亡率……
所以,許多人就想通了,留下自己需要的,其餘的拿去買個好名聲,做好事能讓自己美名遠揚,捐善款能讓自己得到無窮福報,能讓自己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多好啊!
所以,沒必要為了錢,讓自己成為金錢的奴隸。
相反的,我們要做金錢的主人,新社會的中流砥柱!
錢一個人花,或者幾個人花,不但沒意思,也沒涵養和公德心不是!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林佳欣就想著,既然自己的商場都能為自己帶來無窮財富,就算幫助岑書記,讓她管轄之內的幾個廠子複活,也不是問題。
真正賺到錢了是國家的,自己圖個好名聲就成了!
而且,她目前正做的一些事情,不就是在提國家養著一批人嗎?
不對,說養太牽強了,人家那些殘疾軍人哪一個不認真對待了?
彆看人家身殘,可誌不殘啊!
那乾活,那家夥,一個能定兩個人呢!
說到底,大家互利互惠嘛!
林佳欣已經決定了不計得失的,去幫助岑書記整活幾座廠礦……
等到岑書記再來時,之前的交易內容又變得不一樣了。
這一回,岑書記讓利很大。
林佳欣聽她的口氣,是準備把紅一製衣廠白送給她……然後聘請她幫忙管理岑書記手下的另外幾座廠子。
而且,岑書記說了,不會白用她,每年按照業績給她百分之五的抽成……
岑書記讓到這份上,林佳欣焉有不答應之理?
紅一製衣廠已經是林佳欣的囊中之物,其他的都是附帶性質的工作。
到了約定簽合同的黃金日子,冉坤鵬,彭景山,還有聞聲趕過來的唐榮光都來了。
自從唐榮光知道林佳欣即將成為岑書記手下的一員大將,準備提她接手那麼多的爛攤子時,他真恨不得上去奪回來一半個廠子,歸入自己名下,那怕不掙一分錢他也願意為了信仰去賣命……
可是,人家卻看不上他啊!
唐榮光覺得他妄活了一大把年紀,竟然讓一個乳臭未乾的小屁孩兒給打敗了!
實在是心有不甘啊!
不過,光是想想認識林佳欣這兩年以來,對方的所作所為,他又覺得林佳欣能得岑書記賞識,似乎是情理之中,沒有什麼好意外的。
雙方在市政府辦公室簽訂了這份牽扯不少東西的合同書,不過,簽合同的時候,出了一點兒小變動。
什麼變動呢?
原來林佳欣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不忍心太占國家的便宜了,所以自願提出隻要一個點的抽成,因為她知道岑書記要用錢的地方太多了,特彆是前一班子走後,撂下來的這個爛攤子,夠岑書記忙一陣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