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這一天,她林思琴立誓,一定要不擇手段的達到所期望的目的。
如果將來有一天,她林思琴發達了,嫁個像戈老板一樣有錢的好男人,然後擁有像“百彙城”商場這樣的大商場,那時候,她榮歸故裡,一定甩林家姐妹幾條街,那時候,她以前所受的種種不堪和侮辱,她林思琴發誓,一定要讓對方加倍的償還回來……
想到這裡,一個陰謀在林思琴的心裡慢慢地升起來——
她嘴角掛著一絲殘忍而又邪惡的笑容,緩慢的向著飯店裡走去。
對了,還有這對看不起她的,豬狗不如的老板夫妻,等她將來攀上戈老板了,一定要他們好看,最好是把他們像隻狗一樣的攆走,那是最好不過的結果了。
為了實現這一夢想,林思琴已經在心裡想好了接下來要做的事情。
首先,她要接近戈老板,一步步纏上他,想辦法讓他們夫妻分離,最好攆走正房,扶她為正,如果正房有身份背景,那要她林思琴做一情婦,她也願意……
隻要有錢花,有物質享受,她林思琴什麼都願意去換取,包括她那好不值錢的身體。
她知道有句話說的好:有舍有得。
隻有失去對她來說毫不值錢的身體,才能得到她夢寐以求的物質享受。
等價交換,誰也不吃虧,誰也不沾光!
想想都讓人心潮澎湃,特彆向往!
所以,後來,林思琴有事沒事就喜歡往商場跑,為的就是要尋找一個認識戈林老板的契機……
戈林這癟犢子老流氓終於被一個滾刀肉一樣的女流氓盯上了。
可此時的他還沒察覺到這一點,因為現在他正經曆著他人生中的第一件大事情……
“喝,兄弟們,我戈林能有今天,全部都是大家夥的功勞,來來來……老戈我敬大家一杯,”說著,戈林搖搖晃晃的雙手舉著杯子,踉踉蹌蹌的眯著醉眼哈哈大笑著和賓客們碰杯。
“連長,你不能再喝了,”安少卿看到了,趕緊放下手中的杯子,和另外幾個人幫忙把他攙扶起來。
“連長喝成這樣,怎麼辦?”有人擔憂的問道。
“還能咋辦,扶他回房去呀,把他交給新娘子好了,”另外一個人靈機一動道。
“對對對,這是個好辦法,”有人撫掌大笑道:“把新郎交給新娘是最好不過的法子了,新娘一定有辦法讓我們連長清醒清醒……”
“嘿嘿,走了,那還等什麼呢?”其他人說著,嘿嘿賊笑著把爛醉如泥的新郎往新房中拖去……
這邊,安少卿“哎哎……”阻止著,好像沒起到一點兒作用,他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他的戰友們把一個醉鬼死拉硬拖的弄進了婚房裡。
“哥,你在這裡乾什麼啊?我姐在找你呢,”安少卿僵硬的伸長胳膊,正不知所措之時,安秀秀過來,一下子把他哥給拖走了。
戈林這個爛醉如泥的醉鬼被大家帶到新房門口,這時候,同樣喝的醉醺醺的趙小剛趙廠長,被大家慫恿著來到門前,稀裡糊塗的敲響了新房的木門……
“誰呀?”裡麵傳來新娘子的問話聲,期間還夾雜著吃東西喝水的吞咽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