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 4 章(1 / 2)

明寶斐然 三三娘 10951 字 5個月前

過了沒多久,管事的蘭姨來請吃晚飯。

向斐然將煙蒂丟進還剩一點可樂的易拉罐裡:“我說過了,晚上不過去。”

蘭姨似有遲疑:“隨寧剛剛到了,還有她的客人。”

向斐然垂下眼睫,指尖隨著思考而點著易拉罐的鋁殼。一忖過後,他唇角稍抬:“那就更不能過去了。”

餓,確實是餓的。在山裡風餐露宿了一周,罐頭和速食咖喱快吃吐了,他倒真很想念廚房燉的靚湯。

但叫他叔叔的小姑娘在,他一現身,身份當場便穿幫了。解釋起來事小,雙方難堪起來事大。還是那句話,他沒興趣處理這種場麵,所以避免發生是最直接的方案。大不了,躲她半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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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道而來做客,商明寶貼心地給方隨寧全家上下都準備了伴手禮,並在晚飯前一一送了出去。

雖然是新交的好友,但兩人感情已經很升溫,方隨寧一直拉著她的手介紹。這裡是她外公家,她外婆已逝,外公獨居於此,平日與助理及家政工人一起生活。這個擁有溫泉清溪的深山十分幽靜,交通不便,她也隻在每年寒暑假時過來。

晚飯快開席時,方隨寧的外公從三樓書房乘電梯下來了。他年事已高,一頭白發打理得妥帖,看著儒雅而氣度不凡,腿腳似有舊疾,不太利索,拄一根拐杖。很少有人知道,這是向聯喬在一次撤僑行動時被流彈擊中所落下的傷病,年輕時看著無礙,如今歲數上來了,開始日夜隱痛。

“你外公是做什麼的?”商明寶忍不住好奇。她外公是光憑舉手投足就讓人移不開眼的那種老人。

“教書的。”方隨寧道,“在大學裡教國際關係與政治。不過現在年紀大了,站不了那麼久,所以已經退休了,在寫書呢。”

向聯喬從那位子上退下來後,就把餘熱發揮到了教學一線,潛心著書立說、帶學生,因此方隨寧也不算撒謊。她得了長輩交代,不要輕易跟同學朋友說家世,以免單純的人際關係變複雜了。

商明寶對有學問的人向來很尊敬,又不由得想起了坐在副駕駛的人——他和向聯喬之間有種微妙的相似感。

商明寶將餐巾展開鋪到膝上,像是不經意地問:“那你叔叔平時也住這裡嗎?”

“我叔叔?”方隨寧一愣,盤算了一番複雜的中國親屬關係,覺得商明寶應該是搞混了:“你說的是我舅舅吧?我媽媽有一個哥哥。”

明寶也跟著一捋,連連點頭:“哦,對,那就是舅舅。”

話題從這兒開始牛頭不對馬嘴了。

“哦,他啊。”方隨寧表現出了毫不掩飾的鄙夷:“他不怎麼樣的,我很少見他。你碰到他了?”

“來的路上……”商明寶含糊過去。

兩個小女孩的窸窸窣窣沒躲過向聯喬的耳朵。他輕輕點了點拐杖,雖沒說什麼,但方隨寧立刻噤聲了,吐了吐舌頭,臉也快埋進碗裡。

商明寶敏銳地嗅出一層意味:那個人不是一個受歡迎的、可以隨意談論的人。

略關切了小輩幾句,向聯喬喚過助理:“斐然不來吃飯?”

助理回答:“斐然說晚點再來看您。”

商明寶小口抿著花膠靚湯,小聲問:“斐然又是誰?”

“是我表哥咯。”方隨寧挨過身子去答,“就是那個舅舅的兒子。”

“斐然……哪兩個字?”

方隨寧便用手指沾了點茶水,在桌上寫給商明寶看:“簡繁體一樣的寫法,你知道的吧?”

知道,斐然成章。

商明寶心裡默念。

這像是一個不會老的名字。

方隨寧寫完字,轉向向聯喬,隱含雀躍地問:“外公,斐然哥哥早就來了嗎?”

“比你早來半個月。”

“你都不跟我講。”方隨寧噘嘴抗議。

向聯喬老神在在:“他特意要我瞞著你,君子一諾,我總不能食言。”

“哼,為什麼?”方隨寧撒起嬌來。

“他嫌你吵。”

方隨寧遭受重擊:“混蛋!”

整個晚飯期間,不管是舅舅還是這個混蛋表哥,都沒有出現。

用完餐後消了消食,兩人便回房休息。雖然臥房很有富餘,但方隨寧盛情邀請商明寶一起睡,這樣晚上可以聊聊私密話。

方隨寧的臥室布置得很規整,靠窗擺放著粉色梳妝台和書桌,堆滿了盲盒和毛絨娃娃,牆上則掛著一副植物壓花標本,顏色暗淡,造型扭曲,一旁批注歪七扭八,整體來說醜得相當彆致。

“好看吧,我自己壓的。”方隨寧還沾沾自喜。

“好……好看。”商明寶隻能違心地說。

“我就說,向斐然這個狗東西,還嫌我壓得醜。”

他的原話是這株狹葉香港遠誌死不瞑目,把方隨寧氣得吱兒哇亂叫。

商明寶將睡衣和隨行物品從自己的房間裡抱過來,揭開小包蓋子:“我另外給你準備了一個禮物……”

是一根四葉草手鏈,她認為很適合送給高中女生做見麵禮。

方隨寧的目光卻停在她包上:“我靠,這Kelly doll?假的?”

她是追星黨,5G衝浪戰士,對時尚圈的很多東西自然也是耳濡目染頭頭是道。kelly doll這樣深受名媛和明星追捧的限量款,她一眼就認出來。

商明寶拎起手中小包比了比:“這個?”

她從小就背這個,去午餐會、春遊或看展時,會在裡麵放上一個愛吃的三明治和小瓶奶。因為喜歡,她有一櫃子不同皮質、顏色和造型的同款包,用來搭配鞋履和裙子。成長至今,她唯一一張流於公眾麵前的曝光照,便是她背著Kelly doll、懷裡抱著粉色長耳兔的照片,長發過肩,沒睡醒,才八歲。

媒體寫她懵懂無知,是公主出街,卻不知正是那天,她第一次病發了室上速。

她自己不記得了,但夢會幫她回憶,那時候她心跳過速無法呼吸,心臟絞痛得像是要爆炸開,休克過去後,不知道她大哥撥開保鏢,抱著小小的她在人潮中狂奔起來。

不過,十六歲了還在背小時候喜歡的包包,說起來也真是有點不好意思。

這款包上一次在佳士得的拍賣價是一百三十五萬,商明寶不知道,方隨寧卻很清楚。她摸了摸皮質:“這A得也太真了。”

水貨這種事在寧市很稀鬆平常,雖然商明寶的養尊處優肉眼可見,但一個高中女生背這種包還是超出了方隨寧的認知,相比起來,認為她背A貨更符合常理。

商明寶歪了歪腦袋,沒有辯駁:“確實是A的,覺得好看就買了,被你發現好丟臉哦。”

方隨寧大力拍了下她肩膀,蠢蠢欲動:“可是它真的很可愛啊!價格靚不靚?”

商明寶看出她的喜歡,將kelly doll塞到她懷裡:“你彆買了,這個送給你。”

“啊?”

“它不是舊的,是新的,”商明寶以為她介意被用過,特地解釋:“我有好多個……做水貨的那個廠家是我叔叔,你用舊了的話,我再送你啊。”

方隨寧不疑有他,順手收下了,並回贈給她一件自己很喜歡的東西。

閉了燈躺下後,又睨到她手腕上的電子表:“你晚上睡覺也戴表哦?”

黑夜裡,液晶表盤的光也隨之熄滅到最柔和的狀態,那上麵實時顯示著心跳脈搏。

商明寶下意識捂住了表麵,含糊地“嗯”了一聲。她不想讓方隨寧知道她有病。

許多女同學說她得的是大小姐病,不能跑不能跳不能喘的,體育課都在樹蔭底下乘涼,久而久之,她們對她敬而遠之,有活動也很少邀請她。難得交了新朋友,她不想掃興。

又東拉西扯地說了許久的話後,方隨寧終於犯困,給商明寶表演了一個沾枕就睡。

商明寶卻根本就睡不著。她起身披衣,將睡眠夥伴長耳兔抱在懷裡,輕手輕腳地走下樓梯。

夜露沾濕花香,讓浮動的風仿佛也帶著重量。

形同雲層一般的稠霧掩住了小半輪月,商明寶在院角蹲下,打電話跟蘇菲輕聲地訴苦。

她要訴說的苦處可太多了,比如房間不夠大,甚至比不上她三分之一間衣帽間;比如花灑的蓮蓬頭不夠高級,沒有如雨滴衝下的那種圓潤力度;又比如晚飯後居然是沒有果盤和甜點的,要吃水果得自己削皮——天啊,她長這麼大,還沒親自拿過水果刨呢!以至於根本都不知道怎麼用,為免丟臉,隻好乾脆不吃那個早市秋梨……

蘇菲聽到她因為不會削皮而沒吃上餐後水果,眼淚都快掉下來,又不可避免地想到,他們的家居拖鞋一定不是真絲的,床單即使是高支棉的,原料產地也一定比不上明寶從小睡到大的,更不要說床墊枕頭了——讓千金小姐裝普通人,並不比普通人裝公主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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