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趙興的變法想法
趙興緩了口氣,繼續說:“除此之外,我大宋四鄰強敵時時來騷擾,迫使我們不得不養軍百萬,也是負擔沉重的一個原因。< 仙路春秋最新章節 >要想徹底擺脫這種現象,就必須變革。若不變革,再有百年,甚至要不了百年,三四十年過去了,官紳階層進一步擴大,小民數量進一步減少,我估計,大禍為期不遠了。
皇宋之地在於冗兵冗員,要想消除冗兵冗員,也不是沒有辦法的,其一就是擴展領土,開發海外空間,就是一個手段,讓那些失地百姓到海外去墾荒,去為我大宋搜刮財賦,如此,方可減輕我大宋的財賦壓力。而開發海外領,還有一個好處——南洋小國戰鬥力不強,各地養的廂軍遇上遼國人都是廢材,但對付南洋小國卻綽綽有餘,讓他們去南洋小國掠奪,剛好算做‘廢物利用’。
然而,這些措施都是治標不治本的急策,開發海外領,拓展稅源,雖然可以緩一時之急,但那些開發者到了海外,必定會成為新的官紳,若官紳繼續不納糧,要不了多久,我大宋沒有小民了,全都成了官紳。那時,稅收怎麼辦,靠誰來納稅,靠誰來支應差役?
所以,大宋真正的禍源是不平等的‘官紳不納糧’。官紳享受這個國家給予他們的好處,卻不承擔義務,這才是國家最大的禍患。要想消除這個禍患,就必須讓官員們履行責任……”
趙佶插嘴:“太尉在廣南不是推行過‘官紳一體納稅’嗎,這個法子是否可行?”
趙興點頭:“祖宗之法,官紳不納糧,但商乃賤籍,祖宗可沒說過允許官員經商,相反,還設置了重重禁令。隻不過這些禁令都沒人執行。
現在的官家在潛坻的時候,就曾經以端王的身份,向廣州市舶司依律納稅,這就是一個好的前例。可以最少觸動官紳的利益,而後慢慢變革——祖宗之法不是說官紳不納糧嗎,我們依舊官紳不納糧,但經商必須納稅。
反正,當今經商的禁令也沒人遵守。既然官府堵不住,那就敞開口子讓他們競爭去,我們按‘綱’收稅就行。最終,我們是要過度到官紳與小民同稅同義務,但我認為朝廷無需著急。 宋時明月364
我們現在是重商主義,商人在交易過程中,最講究公平,最講究契約。一個守契約。公正地進行交易的人,人都願意跟他打交道。這是商業文明帶來的必然結果。
而我大宋的商業文明隻持續了一百多年,所以我們無需著急,隻需要儘力維持這種商業文明的氛圍,讓公正精髓與契約精神再影響我們一百年。甚至五百年。那時,公正已經滲透到我們的日常意識中,自然而然,小民與商人會起來要求與官紳享有同等的權力。履行相同的義務。於是,社會就趨向於公正。
若讓我評價王安石地新法,我認為唯有兩樣新法必須刻不容緩的實行,其餘則該緩就緩。不著急實施——第一就是免役法。官紳一體納稅後,老百姓也無需負擔差役,甚至可以靠服差役掙錢養家糊口,這就是為官府做工。
這一點我認為唯有大宋具備,是我們的時代特色。在彆的朝代做到這點是不可想象的。開玩笑,老百姓給官府乾活,還能掙上錢,也唯有在商業的大宋才不被視作洪水猛獸。這是仁政,我大宋應該將這項政策推至極盛處。
我有一個建議,正想過幾天跟朝廷說說。比如:我們可以製定一個各地收入等級,由各地地方官進行申報當地收入情況,並告訴他們這個收入不得作假。因為通過百姓的收入。我們可以計算出當地的經濟狀況以及稅務狀況,而今後地方官地政績。全通過這些數字來表現,他們若想作假,必然影響到自己的升遷。
這些數字報告朝廷後,朝廷可以根據當地收入狀況,製定一份免役法實施細則,使我們根據當地的收入製定免役錢——眾所周知,地南北不同,北方農民辛苦一年,所獲不過三五貫,而南方肥沃之地,百姓勞作一年,有可能收入在百十貫。而廣南更不能用這些衡量,廣南百姓辛苦一年,每戶收入在六百貫左右。
這個收入也可以計算出來:廣南人口約兩千五百萬,年均上交稅收約在三千萬貫,按十五歲一的比例,它的年均收入應該在十五貫以上。除此之外,廣南養軍費用、教育費用、免費醫療等各項開支加在一起,應該在人均六十貫左右,按每戶十口計算,每戶年均收入應該是六百貫——這就是朝廷計算每地財賦稅收地依據。
我這裡隻是粗略的算算,蘇三丈(蘇轍)精通會計學,應該更了解地方財賦的計算方法。所以隻要地方官報一個收入數據,我們應該可以根據這個數據,推算出地方財政的稅收與民情,而地方官地政績,全在於如何使百姓收入上升,這就是量化考核的標準。我廣南就是這樣對官員進行考核的。
百姓的年均收入出來了,一年共有三百六十天(陰曆每月三十天,一年共十二個月),刨去休沐日,刨去節慶,剩下的就是百姓的工作時間,用這個工作天數去除年均收入,就是百姓平均勞作一天理應獲得的平均收入——當地的免役法,付給百姓地免役錢不應該低於這個數字,這樣,百姓就可以通過替官府勞作,獲得不亞於當地平均收入的生活。如此一來,百姓怎麼不願意應付差役。
為了防止地方官無休無止的支應差役,我們還應該設立一套相應的預決算製定,每年秋季‘司考’的時候,應該要求地方官上報明年的財政計劃,若是地方政府支付差役的錢超過地方財賦收入,或者達到地方財賦收入的一定比例,我們就應該否決地方官地年度財政預算……
這裡麵還有很多實行訣竅,我就不一一細說了。總之,免役法要想實行,前期需要做地工作很多,我們需要堵住所有貪官可能貪汙的漏洞,如此,才能讓朝廷地初衷得以貫徹。而朝廷確立這項工作以後,還可以加強中央的控製力,以後朝廷可以通過否決地方的開支計算。控製地方官、地方節鎮的為所欲為,將一切權力收歸朝廷……”
趙佶插嘴:“如此行事,確實能加強地方的掌控,但我怕控製不了太尉大人這樣的弄錢高手。太尉大人不加賦,便年年使廣東財賦增長。你剛才所說地廣南戶均收入超過六百貫,這恐怕是真話,但你的計算方法含含糊糊,說明你向朝廷少交稅了。少交了不少,足夠再養一支大軍,譬如像朱雀軍那般耗費錢糧無數的吞金獸。”
趙興尷尬的一笑,跳過這個話題,繼續說:“王荊公另一個值得實行的法律就是‘三舍法’。朝廷每三年召集士子進京一次科舉,路途遙遙的,需要提前一年做準備,許多人路費不夠。便無望參加科舉,譬如廣南,坡公貶謫去惠州的時候,在路上走了八個月。廣南指射之地,有多少士子有這個財力,維持八個月的旅行?
而王荊公地‘三舍法’,卻恰好解決了這個問題。以學舍為單位,官府隻需每年考核學舍的資格。就可以讓天下寒士,能夠就近讀書,就近學習,學成之後,替國家效力。
我知道,根據朝廷律令,各地官府對當地學生都有各種補貼,以替朝廷養士。栽培讀書種子。讓朝廷負擔養士的費用。也算冗員的一種,將這個負擔下放到地方政府。朝廷可以減少支出,天下寒士也可降低求學成本。所以我認為,指射之地的指射之法應該推行天下,本地人就應該擔當本地官,如此,才不至於民怨沸騰,禍害鄉鄰。” 宋時明月364
趙興剛才說地“六民”,是古代中國對國民的分類方法,其中包括官宦、商戶、匠戶、農戶。而農戶裡又分幾個等級,每一個等級的納稅額與承擔的國民義務各不相同,而他們地權力也各自不同。
趙興在這裡侃侃而談,談的都是治國方略,態度異常恭敬,完全是朝堂奏對的格局。他的這種態度與和樂樓的歡暢氣氛有點格格不入,此地談論國事,場合不對、人物不對,方式更不妥當。然而,小皇帝聽的入神,李師師裝聾作啞,高俅則一副神遊物外的表情,在場的兩名太監心不在焉,於是,小房間裡沒人提醒趙興——他一個當朝太尉,在此時此地,向趙乙這個大商人解釋國策,是多麼不合時宜。
滿肚子不合時宜,這是王朝雲對蘇軾地評價。而趙興一向所作所為,也符合這句評價。如今,當初說這話的西子姑娘已經病逝在嶺南,滿世界隻剩下蘇軾與趙興這對不合時宜的師徒猶在。
小皇帝是出來泡妞的,但趙興卻把這次泡妞行動變成了一場國事討論會。他將王安石的新法一一進行評價,指出其中的優劣之處。彆人評價王安石的新法,可能有所偏頗,大多數時候,他們是根據黨派利益,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讚成而讚成。趙興這個調和派的評價,恰恰帶有這個時代難得地公正態度。
“王荊公不愧是學問大家,他對這個時代地了解超越了同時代所有的人,所以他指出地時代弊病,無可回避,無可否認”,趙興最後評價說:“我知道王荊公變法的目的不是替百姓謀利,蘇三丈說的不錯,他跟王莽一樣,就是借口變法而攬權,然而,當時的人對於變法的辯論結果,卻證明變法的必須。這說明,王荊公在提出變法的理由之時,那理由確實無懈可擊,以至於連司馬君實(司馬光)相公都不能否認王荊公說的有理。
然而,王荊公上台以來,所行所為卻不是為了變法,變法隻是他手中的一把刀,他將一切罪惡掩蓋在變法這個借口下,排除異己,樹立同黨,不擇手段的攫取權力。
方今天下,確實到了非變法不可的地步。王荊公沒有說出變法的最根本理由,我認為最根本的理由是:我大宋已經到了商業社會,已經到了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共和時代’,而我們許多祖宗之法,還停留在農奴社會,我們必須建立一套尋求公正,遵守契約地律法,或者確立這樣一個大原則。使得我們的社會穩步邁向商業時代。
神宗陛下當初沒有做到這一點,哲宗陛下沒有人清楚方向,當今陛下若想超越兩位先皇,就需認清時代的大方向。
古人說欲速則不達,有些事情過於急切,矯枉過正,反而不妥,我剛才說過。商業文明進化到一定程度,他必然尋求公正,尋求契約精神,尋求誠信,所以我們無需拔苗助長。隻需要給今後的時代確立一個大方向。
說起來,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整個南洋都匍匐在我大宋的腳下,那片廣闊的海域。就像我大宋的洗澡盆,任我宋人徜翔。與此同時,我大宋已經沐浴在商業文明之下百餘年,大宋地百姓,大宋的子民、官紳已經深受商業文明的影響,開始自覺自願的尋求公正。而民眾自發的力量,比十所太學更能激勵這個社會。在這個時代的大潮麵前,我們無需做太多的努力。隻要給百姓指明方向,讓他們在前進中不至於迷路,如此簡單,已經足夠了。做到這一切,就可以超越兩位先皇,甚至超越三皇五帝,永遠被我華夏子民銘刻在心裡——此誠為萬世未有之基業,是建立於我們民族心中的豐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