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新的規定(1 / 2)

被舉報的人隻要確定舉報屬實,那麼以後就取消分紅。

這個規定一出,那些人頓時偃旗息鼓,老實的不能再老實了。

而錢為民也趁熱打鐵,重新訂製了村規。

一,丈夫不能打媳婦,如果媳婦犯了錯,或者把家裡的錢、糧,全部偷給娘家了,可以上報到婦女主任那裡協商解決,但是不許打媳婦。

二:給人做後娘後爹的,不許虐待前任留下的孩子,之前村裡就有孩子被後媽打死的,可以說這條村規一製定,也算是保障了沒親爹親媽的孩子的生命安全了。

三:對男孩女孩一視同仁,男孩讀書,那麼女孩就必須要讀書,男孩吃啥,女孩就吃啥,家務活女孩做,男孩也要做,不然大家都不要做。

四:公公婆婆不許蹉跎兒媳婦。

誰違背村規一次,就取消分紅一次,超過三次,永久取消分紅的資格,並且還安排大家相互監督舉報。

但凡舉報屬實的話,直接懲罰。

暫時隻想到了這麼多,所以錢為民隻製定了這麼多,以後可以隨時添加,錢為民讓宋希和學生們手抄村規,然後給每戶都發了一份。

因為懲罰力度夠大,確實讓平安村村民的相處日漸和諧了起來。

由於次日就是李晴晴的生日了,宋希當天晚上就在家裡整理東西,準備給李晴晴送生日禮物。

她現在隻是一個村姑,所以沒辦法拿出太好的生日禮物,不然不好解釋出處。

所以宋希就準備了十斤乾蘑菇,十斤醃酸筍,一瓶純野生蜂蜜,一株五十年的人參,糖罐子泡的酒也分裝了兩瓶出來,這些東西價值高還很好解釋。

由於十號也是趕集的日子,宋希就早早的出發跟幾個熟人去趕集。

現在每一戶都分到了不少的錢,所以大家花錢也就舍得起來了。

像徐雲英和錢雪紛、李嬸就經常去趕集,買骨頭豬蹄豬肝豬血這些,讓孩子們補補身體。

李嬸家的孩子都大了,早就分家單過了,不過李嬸每次買東西還是算上了幾個孩子的份。

家庭關係和諧了,他們老兩口老了以後的日子才能過的好一點啊!

宋希簡單的逛了逛,遇到了賣野兔的,將野兔全給買了,一共三隻。

看到幾個賣魚的攤位,她也給包圓了,一共二十五斤的魚。

之後又去買了八根豬蹄,買好了之後,宋希跟李嬸她們說了一聲,讓她們不用等她買好東西就回去,她朋友過生日,要到下午才回去。

今天是李晴晴的生日,李晴晴自然不會去上班,宋希也就沒去招待所了,直奔李家。

李奶奶聽到敲門聲,趕忙過來開門,看到宋希站在門外,頓時露出了慈祥的笑容來,“好孩子,你已經有段時間沒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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