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啊?”林青梅不明白。

“我前兩年穿的鞋子現在太小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穿。”寧書道。原主下鄉的時候才16歲,高中還沒畢業,就被寧父寧母偷偷報名了,現在21歲了,16歲剛好是女生長身體的年紀,再加上下鄉之後她吃的好,所以她不僅身體抽高了很多,腳也大了,那會兒穿35碼的鞋子都有點大,現在穿36了。

我的天啊,寧書這才想起,這具身體才21歲啊,65年下鄉的時候是16歲,那個時候懷孕,66年3月17歲的她生了雙胞胎。那個時候沒有到18歲,還不能領證。69年年初,林國棟回家探親,他們才領了證。

這是先生子後領證,時代人楷模啊。

不過在鄉下,領證什麼的並不看重,在他們眼裡,辦過酒席就是夫妻了。

“不能穿也沒關係,過兩年青梅的腳也會大。”錢愛芬趕忙道。三弟妹買的可都是好東西,如果她能穿得上,她也想要。

“那我去拿。”寧書把自己穿過的鞋子給林青梅絕不是看不起的意思,而是實在是這些東西還好好的,如果是壞了或者有補丁,她也不會給了。

寧書甚至還懷疑,原主把衣服褲子留著可以改小,可女式的鞋子還有皮鞋,這留著是打算自己生了閨女給閨女穿嗎?

寧書從屋子裡拿出四雙鞋子,有一雙皮鞋、一雙解放鞋、一雙白色帆布鞋、一雙黃色的塑料涼鞋。這雙皮鞋是和林國棟辦酒席前買的,這解放鞋、白色的帆布鞋和黃色塑料涼鞋是結婚後買的,那個時候有錢有票,她飄了。

買的時候腳小,大概34,還特意買大了一碼,買了35的,結果還是小了。隻能說這五年身體發育的太好,把以往16年虧欠的都發育了。

看到寧書抱著的鞋子,每一雙刷的乾淨不說,還很新。錢愛芬忍不住道:“三弟妹把鞋子洗的真乾淨。”

寧書想了想:“想著以後如果生閨女給閨女穿的,可現在看沒希望了。”為原主說的,雖然她不知道原主是不是這麼想的。

“三嬸的鞋子真好看。”林青梅的眼睛就沒有離開過鞋子,她從來沒有穿過這樣的鞋子,她一直穿的都是布鞋,自家做的。和下麵幾個妹妹相比,她因為是林家頭一個女孩,還算好了,偶爾也能穿到新的。

不過林家的女孩裡,穿新衣服次數最多的是小姑姑,因為她是林家最大的女孩,她穿下來的才給她們穿。

但就是小姑的鞋子也沒有三嬸的鞋子好看。

其實,彆看林家人多,但是條件也是真的不怎麼樣。除了有個當兵的兒L子,老宅還是很困難的,因為上工的人有限,吃飯的人多。大房二房加起來八個孩子,光各自的爹娘上工,掙的工分分的糧食哪裡夠吃?

所以每次分糧食的時候,除了工分掙得糧食之外,老宅每年分的錢還得拿出一半去買糧食。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這話是有道理的。

也因此,老宅的錢哪裡存的下?更彆說

買衣服買鞋子了。

“那都給你吧。”寧書直接塞她懷裡,就怕二手的鞋子送人會讓人誤會,“你放心,我沒腳氣的。”

“有腳氣也沒事。”林青梅快速的接話。話後,她臉紅了。

噗嗤……

錢愛芬笑出聲:“還不謝謝你三嬸。”果然,和三弟妹交好就是好。不僅兒L子吃的好,女兒L也有好處了。就像三弟妹說的,她沒有閨女,她穿不上的,看不上的衣服鞋子,若是都能給女兒L,可不比外麵買的差。還比她小姑子穿下來的新,也比她小姑子穿下來的好看。

見她們喜歡鞋子,寧書心裡也高興。“不用謝了,回頭給我送兩捆柴來就好。”突然送出那麼多鞋子不符合原主性格,要兩捆不值錢的柴作為交換才附和。

“那有什麼,回頭讓海文他們一起撿,包一整個冬天的柴都行。”錢愛芬馬上把大兒L子拉出來,一捆柴不過5分,這四雙鞋子就算是穿過的,也能賣好幾塊呢。

中午的時間短暫,很快下午上工要開始了,孩子們也要上課去了。待老宅的人走了之後,寧書也沒閒著:“一寶二寶,我要去挖野菜,你們呢?”下午沒事,她打算去山上看看。昨天摘板栗的時候發現山上野菜很多,她自己也可以去試試。

“我們去撿柴。”一寶道。

“我們也挖野菜。”二寶道。

“鍋們……鍋們……”三寶想跟著發表一下意見,無奈不知道怎麼說,最後,“娘……”他表示,要跟著娘。

跟著一寶二寶的林海才,二寶要跟三嬸去挖野菜,他……他還是跟著一寶去撿柴吧。“我去撿柴。”

可是,林海才才發表意見,一寶就改變主意了:“我也和娘一起去挖野菜。”

林海才:“……那我也去挖野菜。”

最後,寧書一托四去挖野菜了。她背著背簍,抱著三寶,一寶二寶和林海才各自拎著小籃子。

正巧又是上班的點,一些去上班的人看見了寧書。寧書原本以為大家像以前一樣不打招呼就OK了,可是今天的寧書比較受歡迎。

“寧知青,謝謝你給我們家小孩換糖。”有個婦女道。家裡小孩撿了板栗,換了好幾顆糖,小孩高興,她當娘的也高興。

“是啊寧知青,太謝謝你了,前幾天孩子還吵著要糖吃。”

“寧知青,你可真是太好人啊。”

以前的懶婆娘加敗家娘們,現在被發了好人卡了。不管她們背後是怎麼想的,但此刻這感謝的話寧書聽了還是舒服的。她裝出一副高傲的樣子:“不用謝我,是那些小朋友勤勞,拿自己的勞動換來的。我娘那邊是大城市,平時吃不到板栗,這次也是湊巧,她們想吃板栗,加上親戚多,我就收了一些寄過去。以後大城市吃不到山貨,而我們這邊還有的,我讓他們寫信告訴我,我再找你們換了寄給他們。”

這樣一來,自己下次突然想收點什麼,也名正言順你了。

“那敢情好,謝謝寧知青了。”

“到

時候寧知青跟家裡的孩子說一聲就行。”

“對對對(),我們家皮孩子也是?[((),整天到處跑,如果有糖換的話他就積極了。”

雖然寧書的姿態還是高傲,但是也誇了她們的孩子勤勞,她們聽了可舒服了。再說了,城裡人都這樣,就是鎮上的人都這樣,他們都習慣的很。

“那我這次寄板栗過去的時候問一問。”寧書決定趁熱打鐵,有什麼山貨是城裡人想吃的?她想起了小時後吃過的芝麻番薯乾。

芝麻番薯乾並不是紅薯乾,那個時候還沒有改良過的紅薯,所以芝麻番薯乾不是紅薯乾,而是把番薯去皮燒熟,然後加入芝麻和糖搗成泥,再整成1毫米厚、邊30厘米左右的正方形,一塊一塊的,曬乾。

曬乾後用剪刀剪成一片一片的,可以油炸成金黃色,也可以用乾淨的石沙炒成土黃色的。

在那個時候,奶奶經常做這樣的番薯乾或者年糕乾給她和小堂弟當零嘴,而這兩樣東西,到了後世可以賣20塊一斤,當然油炸的更貴。

寧書眼睛都亮了,之前怎麼就沒有想到呢。

一畝自留地的番薯如果做成番薯片,她要發財了。

3斤番薯加入糖和芝麻,可以做出一斤番薯片。糖和芝麻的成本很低,因為放一點點就夠了。一斤番薯片大概也就1毛錢的糖和芝麻,所以……

“娘,你在傻笑啥?”二寶見娘和那些人分開之後,一直在笑,自己叫了兩聲都沒有聽見,不由好奇的問。

寧書:“……”這孩子會不會說話?“我在想今天能不能挖到野菜。”

“那肯定能的。但是娘,野菜不好吃。”二寶不喜歡吃野菜,一想到吃野菜,他眉頭都皺起來了。

“我做的就好吃。”寧書道。

“好吧。”二寶覺得娘肯定在吹牛,哪有野菜是好吃的?欺負他林二寶沒吃過野菜。

林二寶小朋友壓根兒L忘記了,被他誇好吃的涼拌馬齒莧就是野菜。

到了山上,大家開始挖野菜,因為還要看著三寶,所以寧書挖野菜的動作並不快。不過這會兒L是季節性野菜旺盛的季節,野菜很多。而且現在也不是三年沒飯吃的時候,如果不是家裡過不下去了,會特意去挖野菜的人家也不多。畢竟野菜如果調料不夠,是真的不好吃,所以現在山上的野菜也是真的多。

這具身體常年不乾活,稱了一上午的板栗,現在又彎腰挖野菜,寧書覺得腰又開始酸了。挖了一會兒L,她就休息一下。休息的時候看看三個小朋友,啊喲喂,個個翹著屁股,挖的可認真了。

“挖的時候注意安全,不要走散,知道嗎?”寧書提醒。

“知道了。”

小朋友應了一聲。

縣城二中

林小晶今年18歲了,高三。她讀書晚,成績一般,當年初中考高中的時候考了兩次,第一次沒有考上,然後又重讀了一年才考上的。

眼看著明年就要高中畢業了,很多同學都在提前找工作了。甚至有的同

() 學都不來上課了,為了避開下鄉,已經接替了家人的工作,或者在家人的幫忙下有了工作。

而她呢?

林小晶想到了家裡的情況,爹娘大哥二哥都是農民,是沒有什麼後台關係的。三哥雖然是軍官,可是並不在這邊。而且,她當初不懂事,害的三哥娶了寧書這個壞女人,她哪有臉找三哥幫忙?

寧書這個壞女人嫁給三哥之後是好的也就算了,可是她呢?好吃懶做,還不管三個侄子,每次想起來,她都懊悔死。

“林小晶……()”有人騎著自行車停在林小晶旁邊,你回家嗎?我載你一程。⒍()⒍[()”開口的是林小晶的高中同學。

縣城二中是四點鐘放學的,因為明天是禮拜天休息,如果放學太晚的話,有些路遠的同學回到家天就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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