擱下筆後,小王爺從頭至尾又讀了一遍信箋,自認為上頭敘事準確、情緒真切,他滿意地點了點頭,讓人去尋了聽風。
聽風得知小王爺召請,片刻不敢耽擱,麻溜地就來了。
孫恪靠坐著,詢問道:“阿淵還在兩湖吧?送信與他,最快多久能到他手上?”
聽風答道:“走官道,尋常是十天半個月的。”
“太慢了,”孫恪聞言,連連搖頭,招手讓聽風到了近前,壓著聲兒道,“我不管你們用什麼法子,我這事兒頂頂要緊,根本耽擱不得,你把這信交給他,幾天?”
聽風眨巴眨巴眼睛,見小王爺神色凝重,心裡不由咯噔一聲。
兩湖與京城相距甚遠,消息傳遞肯定要花些工夫的。
孫恪雖然吊兒郎當、沒個正行,但他絕不是沒事兒找事兒的性子,小王爺嫌棄慢,必定是事情火燒眉毛了。
這般一想,聽風清了清嗓子,答道:“若小王爺有要緊事兒,快馬加鞭趕一趕,六七天也能送達。”
要孫恪說,單程六七天,等蔣慕淵收了信來救他,小半個月就過去了。
倒不是他等不得,而是符知府述職後就要返程,不會在京城住上這麼久……
“儘快吧。”孫恪長長歎了一口氣。
聽風看小王爺這般模樣,越發慎重起來。
這信裡寫的莫不是朝廷要事吧?
能讓絲毫不關心朝政的小王爺都親自寫信知會他們爺,這事兒要多厲害呀?
這麼一想,聽風雙手碰過信封時,隻覺得如泰山之重,嘴上誠惶誠恐地應下:“您放心,奴才鐵定用最快的法子送到爺手裡。”
孫恪沉沉頷首。
聽風出了永王府,當即安排了人手,千叮嚀萬囑咐地,總歸是一個“快”字。
這封信日夜兼程火速送往了兩湖,驚雨從累得氣喘籲籲的家仆手裡接過信、被催著趕緊交給蔣慕淵時,亦是一臉莫名。
蔣慕淵正在書房裡與工部幾個官員說話,見驚雨在外麵探頭探腦的,他出聲道:“何事?”
驚雨答道:“聽風快馬加鞭送來的小王爺的手書。”
幾個官員都極有眼色,加之事情說得差不多了,便趕緊退了出來。
蔣慕淵擰眉拆了信,他本以為是出了什麼要緊事情了,待看清上麵的內容,啼笑皆非地搖了搖頭。
驚雨見自家爺這麼個反應,不由問道:“信上說的什麼?”
“說他要娶媳婦、自個兒搞不定……”蔣慕淵失笑搖頭。
驚雨是真的驚到了,木然出了書房,看了眼守在外頭的寒雷:“聽風曉得不曉得他送來的信是怎麼一回事兒?我剛看那送信人的模樣,還當裡頭寫了驚天動地的事兒了呢。”
寒雷忍俊不禁。
事實是,聽風全然不知情。
倒不是聽風沒有聽說小王爺婚事受阻的消息,而是他壓根沒想到,小王爺一副天要塌的模樣交給他的信,會是“求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