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2 章(1 / 2)

“大公子,我們莊子接到了一單生意,說要幫人印族譜。”

沈黎坐在案前,低頭寫著什麼,都不曾停下來過,他穿著家常衣裳,但是看起來越發沉穩了,甚至隱隱透著一股他自己都沒有察覺到的威嚴。

他頭也不抬地道:“那就印唄,有什麼困難嗎?”

來人是莊子裡的莊頭,叫李仲,今年二十來歲。什麼都好,就是有些放不開手,不敢自己下決定。如今莊子還從來沒有自己接過生意,活字印刷出來的書本,全是送去沈家書坊賣掉的。

李仲見沈黎不反對,繼續道:“不需要東家囑咐,送上門的生意咱們也就鬥膽接了。誰知道這家人回去,一個勁兒地誇咱們族譜做得又快又好,就被彆個人家曉得了,如今來我們莊子做族譜的人是愈發多了,小人這些天收了不少錢,拿在手上惴惴不安,還請大公子早些去莊子裡將銀錢收走。”

沈黎停筆,吹了吹手上剛寫滿一頁的紙。他像是早就料到一般,絲毫不意外。

“拿著。這是個活字印刷商業版權使用契約,去官府備份,說這是契約,叫縣衙那邊給個備案,等差不多時候,就會有人上門來買了。”

“是,是。”

李仲誠惶誠恐地拿在手裡,他長這麼大,第一次要跟官府的人打交道,不免有些緊張。

“我聽說,你是十年前,因為家中長輩犯事,被抄家,然後貶為奴隸賣到我這莊子來的?”

李仲道:“是,是。小的家裡以前也是有幾個做官的長輩。家中的父輩,欠了朝廷的錢,還暗地裡做買賣人口的勾當,”他的頭低垂著,“小的那時候也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隻記得,新皇上任,以前做官的那批人被換了,我父輩就被揪出來了。不過小的沒甚可說的,做這個買賣,就是把腦袋綁在褲腰帶上,這種缺德事,遲早有一天要掉十八層地域去的。如今,小的就是在替父輩們贖罪,該苦一輩子。大公子若是覺得我父輩忒壞,不願用我,小的也沒甚怨言。”大不了再被賣一次,不過因為他父輩做的孽,他被賣幾次都償還不了。

沈黎皺眉,“倒也不必賣了你,隻是先前本想叫你去書坊做事,看來是做不得了。不過,你父輩犯錯,與你關係不大,那時候你也才十歲,人事不通的,我怪你做甚?至於,有人要做族譜,那就做。咱們不單做賣書的生意,什麼生意,隻要用到那些雕刻出來的活字,那就用。得來的銀錢,莊子上記上一半銀錢,那一半著人送過來,至於莊子的那筆錢,給你們蓋平房住。這麼長時間了,也沒管上你們,是我的責任。”

李仲眼眶紅了,他還以為大公子要趕他走呢,若是還能留下,他是不想走的。不是他苟活,隻是父輩們都死了,家裡那些婦孺都在旁人家裡為奴為婢,他須得照應著。他有著那些父輩,那他大約生來就是帶著罪孽的,本想熬過一輩子,下一輩子輪個畜牲道,看看能不能叫良心好受些。遇見沈公子這樣的好人家,是他的幸運,也是一種不幸運。

“你若真是良心不安,我倒是覺得你可以通過彆的來洗刷罪孽。”

“出......家?”

“出什麼家?”沈黎笑道,“你好生學道理,等你覺得可以出莊子了,那就出莊子自己賺錢養活自己,然後餘下來的錢,接濟孤兒,儘量幫那些丟孩子的人家找到孩子,這才是贖罪。你天天沒精打采,就知道做苦工麻痹自己,你這算什麼贖罪?多學點東西,出門了不拘是誰,願意跟著你學,你就好好教導,早晚有一天,祖上的罪孽就能被你平掉。平不掉,你也是乾乾淨淨一輩子,誰也不能說你是個惡人。”

李仲擦擦眼淚,“您說得對,是我想差了。”他自己過得差,與旁人沒甚用處。但是自己過得差,能叫彆人過得好,那才是幫父輩贖罪。

沈黎在心裡將這個李仲暫時從書坊裡做活的名單中去掉了,他對李仲本人沒有什麼看法,隻是販賣人口畢竟不是小事,就算他本人沒有參加,卻也是靠著他父輩供養了幾年,所以說要贖罪,倒也沒什麼不合適的。正好,他缺人幫他出麵處理正在預備要做的慈善活動,包括但不僅限於養活孤寡,幫扶殘疾,尋找走失者,扶貧攻堅......

飯要一口一口吃,這道理他懂,所以才尋了合適的人出麵,先試試水。不過他不可能將本來屬於朝廷的職責都攬到自己手上,所以皇帝必須當個領頭人,至少是名譽上的領頭人。皇子中,十二皇子必須參與,這是讓這個三觀還沒有完全健全的小皇子接觸民生的好機會,就算十二皇子沒有當皇帝的可能性,那他做一個賢德的王爺也沒什麼不好,隻要叫他不要招攬人心,就沒有什麼錯處。另外,世子大人一定會參與這件事,他參與了,公主必然不會被單獨落下。所以整體來說,這麼多大腿在背後,這些慈善事業不可能聽不見響聲。

他如今錢也夠多的了,普通人的就業,隻需要輕輕推一把,給個門路,大家都知道自己得付出勞動才能賺錢,因此不需要他在裡麵引導。但是這些人不一樣,都是可憐人,數目也特彆大。

尤其是一些退伍的士兵,殘疾不在少數,可是明明手上還有把子力氣,卻因為在兵營裡攢了不少血腥氣,脾氣異常大,被一般人所懼怕,故許多人都隻種著幾畝地,連串門都不曾串過。

他們為大昭灑過血,拚過命,憑啥不受人待見?就因為身體殘缺?就因為當了一輩子的兵沒有個一官半職當當?是,朝廷也體恤了,給了幾貫錢,給了幾畝地,也免了稅,可這幾貫錢夠乾什麼的?這麼些年沒回去了,家裡的屋子都破得老鼠都不願意待,修個屋子,添一點家具,這錢就見底了,說句不好聽的,為朝廷賣命個幾年,除了一身病痛,那是啥也沒了。

沈黎在大街上見過班師回朝回來的士兵,一個個麵上憔悴,身上帶血,看著就叫人揪心。

他就有那麼點錢,當然得往實處花花,現代有渠道捐錢,古代沒有,那他就專門開辟渠道。他在燕回縣有了幾年做這些事的經驗,但是京城無疑掣肘頗多。他一個吏部官員,外加十二皇子太傅,不好管太多,因此能製定出個章程來,交給世子完成,再由著世子牽頭,將名聲都甩給皇家,他也算儘了心意了。

李仲是第一步,第二步,就借著他娘把孩子生下來,洗三禮的時候,宴請賓客,再提出眾籌辦慈善的事情。花錢在這上麵,比花錢往寺廟裡捐香油實際多了。他有個皇子學生,自然不用害怕沒有“肥羊”來參加洗三禮。

沈言知道沈黎的打算,他道:“大哥,你不好出麵,叫我去啊,我現在閒得慌,剛好幫你做事情。”

沈黎一臉欣慰,他弟雖然還小,卻也知道幫他分擔了。但是他覺得,這件事情,沈言隻能跟在他身後多看多學,十來歲不到的小子,再負責人,也有不靠譜的時候。他手頭那點生意,也是沈黎在背後出人出錢兜著呢。

若是以後,沈黎打算不給他兜著,那沈言估計要烏龜過門檻—大跌一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