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不過,這些想法他自己知道就行了。沒必要跟她講。這丫頭現在正巴不得跟他撇清關係呢。
“唉!剛才應該在他們家獅子大開口,隨便要點東西走才是。那樣的話,他們以後肯定見了咱們就會躲。”易秋雨想了一會兒,有些惋惜的感歎。
寧夏腳下一個趔趄,差點沒將手中的小胖摔出去。
他擦著冷汗,十分無語的望著自家小媳婦,“不用這麼簡單粗暴!不就是認了一門表親嗎?”
易秋雨冷哼一聲,瞥他一眼,沒好氣道:“合著你反正過兩天就走人,自然覺得沒什麼大不了。可我這人最討厭麻煩事。”
“有什麼麻煩?我看張家大媽的人品還不錯。在明知道咱們是鄉下窮人的情況下還堅持認親,顯然不是嫌貧愛富的人。至於把你嚇成這樣?”
“我若不是知道張大媽人品不差,怎麼會點頭應下?”易秋雨皺眉道:“我是覺得認親戚什麼的本身就是大麻煩。”
真不是她矯情,而是在她接受的教育裡,親戚也是責任的一種。
在她的意識之中,責任二字重於天。因此,她很少會做往身上攬責任這種衝動的事。
然而,至從被原主弄到這裡來以後。她就被原主莫名其妙給壓了一身的責任,先是易家,李家,便宜兒子,再又多出一個便宜老公。
這些就已經夠讓人壓抑的了。
如今,隨便在大街上遇到一個人,都跑來跟她認了一門親。關鍵是她根本沒當真的就點頭認了。結果才告訴她,不管她是否當真,這門親都跑不掉了。
這能不叫她鬱悶嗎?
好!她其實是在為自己一時心軟點頭答應而後悔,也可以說是懊惱遷怒!
“沒事,反正隔得那麼遠,人家也是要上班的,估計也不會經常來往。”
對於這種毫無誠意的安慰,易秋雨表示呲之以鼻。
“算了,就這樣!”
易秋雨從來不是一個喜歡糾結的人。在她的世界裡隻有能解決和不能解決的事。
如今這門親不認都已經認下了。算是已經解決了的事。所以她的情緒來得快,去得也快。
走在前麵的她突然停下來,驚呼,“唉,咱們忘了問供銷社在哪邊了?”
一直觀察她的寧夏,隻覺哭笑不得。他這邊還想著怎麼勸她呢!
哪知,人家一眨眼就沒事人一樣了。
他抬頭指著前麵的路,“繼續往前走,到前麵路口轉過彎就到了。”
“啊!你啥時候問的路”
“在你給孩子喂奶的時候。”
“也不知道縣裡的供銷社商品齊不齊?”
“那要看跟哪兒比。跟青峰鎮上的供銷社比,自然是齊。跟首都那種大城市比,那肯定就不齊了。”
“說得也是。隻希望我要的東西都有。”
“你想要什麼?”
“都是些日用品。比如牙膏,牙刷,毛巾,衛生紙,手怕之類的。嗯,還得買些棉布和棉花。天氣快涼了,得給易小胖準備兩套新棉衣才行。夏天的衣服可以撿彆人舊的穿,棉衣要是舊的就不保暖了。”
易秋雨說得隨意。寧夏卻是聽者有心。
他一直都知道她在鄉下肯定會受些苦。卻從沒敢細想她會受哪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