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原則(2 / 2)

寧夏深深的看了小媳婦一眼。抱著兒子轉身走了。就算不回頭,他也能猜到老丈人肯定在得意的笑。不過,他並不介意。

想要搶走人家閨女,成為人家的女婿,要是這點委屈都不能受的話。那就彆惦記人家閨女,自己一個人過算了。

正如餘彬所說,將心比心,想想將來要是有人來跟你搶閨女,你能不將其當成仇人嗎?答案是毋庸置疑的。

因為有了飯前的事,晚飯到是吃得相安無事。飯後寧夏不等老丈人出聲,主動向小媳婦要了被子去醫務室鋪床。

見他這麼有眼色,易秋雨都忍不住偷偷衝他豎起大拇指點讚。為了獎勵他的識趣,還多給了他張毛毯做墊子。

“哪來的新毛毯?我有這被子就夠了,用不著毛毯。”寧夏也知道毛毯難買,不想糟蹋了好東西。

“托張家表哥的福,在供銷社買的處理品。我一次買了五張,你不用覺得這是稀罕貨。”易秋雨雲淡輕風的回道。

想到上次她買布的情況,聽他說一次買了五張,寧夏一點都不奇怪。隻是問:“那你錢還夠用嗎?”說著就將褲子口袋裡的一把錢摸出來,數了幾張留做回去的路費,其他都要給她。

“你還是留著!”易秋雨沒接他的錢,笑道:“我這裡有錢。你寄來的錢,我一分沒花。都給小胖存著。以後等他長大了再給他。”

“那不是給小胖的,是給你們母子倆花的錢。你為什麼不花?”

“我自己就能掙錢,不需要靠男人養活。”

寧夏覺得老丈人說的那些話,加起來都不如小媳婦這一句話的殺傷力。

易秋雨將男人懟得啞口無言後,就拿了手電筒給他。示意他可以走了。村裡還沒有通電,路燈就彆想了。所以,晚上出門有個手電筒就是好東西了。

村裡人晚上出門一般都是用火把。就是拿根木棍,在一頭纏上稻草。然後點著。當然,有些為了方便,直接就抱著一絪稻草走。邊走邊點。

易秋雨的手電筒還是在許家順來的。想買還得有票和工業劵。最主,這東西也是緊俏貨,有票還得碰運氣才能買到。

“我抱著東西,也不好開門。你不送我過去嗎?”寧夏小聲道。

“門應該沒上鎖?”易秋雨雖然這麼說,不過還是拿著手電筒送他過去了。事實上她自己是不需要照明的,因為她擁有夜視能力。

進了門,她隻是看著寧夏自己動手鋪床。完全沒打算幫忙。順便告訴他,“那邊的暖水瓶裡是早上才上的開水。你晚上渴了就自己倒。桌上的杯子就可以用。”

“你坐下,咱們聊聊?”寧夏將床鋪好,指著凳子對易秋雨道。

易秋雨沒有坐,卻也沒有走。隻是望著他問:“你想聊什麼?”

“嶽父說咱們的婚姻是上麵人的一場陰謀,這事兒你知道嗎?”寧夏望著她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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