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選擇(2 / 2)

那位前輩之前就曾警告過他,讓他得罪誰,也彆得罪易家的人。說易家那位現任家主脾氣古怪且睚眥必報。他當時聽了也沒太往心裡去。隻覺得,自己是與易家少主相交。與易家家主沒什麼關係。

可是,如今明叔卻搬出易家家主來警告他了。這讓他不得重新估量自己在易家少主這兒的份量,是否足夠抵銷自己給她帶來的這些麻煩?

不管劉金山有什麼打算,易秋雨已經對他頻繁帶人過來之事很不耐煩了。她感覺再這樣下去,她就啥事都不用乾,專門開家尋人尋物公司得了。

當天晚上,她在空間裡抓緊時間,將M國這邊接下來幾年的發展綱要寫下來。然後又修改和完善了顧安做的那份保安公司計劃書。

第二天一早,她就打電話將顧女仕和顧安召了過來,將兩份合同交給顧安。

“你看看這兩份合同,然後選一個你滿意的簽了。”

“合同,還兩份?”顧安接過來,低頭仔細看。

易秋雨沒有再理他,而是轉頭對顧女仕道:“找您過來,一個是想讓您做個見證,另外還有一些事情要交待您。不過,得先等顧安做了決定,咱們才能接著往下談。”

“沒事,你們慢慢聊,我可以等。”顧女仕微笑著點頭,表示能理解。

“咱們先喝茶吧!”易秋雨親自起身為顧女仕和顧安各泡了一杯茶。

兩份合同內容並不多,待她將茶泡好,顧安也看完了全部內容。

一份合同是合作關係,顧安占保安公司的所有股份,然後與華易簽定合作協議。也就是說,公司是顧安的,資金、管理等等都由顧安自己解決。他們隻是受雇於華易公司。

另一份則是從屬關係,資金、管理全部由華易說了算,顧安隻是管理者。華易占百分之七十的股份,顧安身為管理者可以享受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紅利。這裡特彆注明,顧安所占的百分之三十,隻能是股份紅利,而不是股權。

換句話說,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是給CEO這個職位的,而不是給某一個人的。誰坐到這個位罪,就能拿到這部分紅利。一旦從位置上下來,就什麼也沒有了。

這樣兩份合同,怎麼看都是前一份於顧安有利。不管怎麼樣,那都是給自己當老板。而後一份,則是屬於打工。

可是,顧安看完合同之後卻想都沒想,就簽了第二份。

易秋雨有些意外顧安的果決,忍不住提醒他:“你不再考慮一下?要知道,這個保安公司從無到有,我除了出錢和主意之外,其他的不管是人脈,還是裝備都得靠你自己去跑。”

“據我所知,你也不差這點投資的錢吧!而且,大主意我也已經出了,業務也給你找好了。這完全就是保賺不賠的買賣,你真的甘心放棄自主權,而選擇從屬他人?”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