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雉是直接參與政治的,她當時提出來好幾條偏向女性的立法,可惜,在她死後,這些法律都被抹除。
不過沒關係,趙含章又給翻出來了。
魏晉距離漢朝還很近,一些法律文本不能在外流傳,但皇宮裡是有收藏的。
除了漢簡,還有秦簡。
趙含章特意接見了劉琨和王儀風,從他們二人族裡借來了不少漢朝和秦朝的書簡。
再有她默寫的各種律法條文,立法小團隊這就開始乾活兒了。當然,這項工作雖然重要,卻屬於兼職,每個人有負責的類型,先自己寫下法律條文,然後每兩天湊在一起開會商討,其餘時候,大家還是要做本職工作的
。
而除他們八人外,朝中官員,以及天下有識之士,凡是對律法有見解的,都可以上書立法部或趙含章。
趙含章命人在洛陽皇城門前修了一個大信箱,用木頭做的,隻留了一個投遞的口子,然後全封起來。
每五日才會用鑰匙打開一次,將裡麵投遞的信件拿出來看。
這個信箱隻針對立法,一開始投遞信件的人特彆少,有時候隔了五天去打開信箱,裡麵空蕩蕩的一片什麼也沒有。
今天又是信箱打開的一天,趙含章照例往宮門口去散步醒神,看到開箱的人什麼都沒開出來,便失望的往回走。
路過側殿的立法部時,聽到裡麵傳來的激烈的討論,便走進去。
明預憤怒的道:“範侍郎,陛下雖說多參照秦簡,卻沒說讓你照搬,這什麼夫為寄豭,殺之無罪,這樣的酷法怎樣再存?你是想讓華國成為暴秦嗎?”
“什麼暴秦,我又不是隻立此法,還有後一句呢,妻若偷情,殺之無罪,夫婦偷情同罪,何錯之有?”
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的意思是,男子要是在外麵和彆人有染,妻子殺之無罪;同理,女子在外偷情,丈夫殺之也無罪。
明預臉都黑了,道:“此法不行,一項法律並不是隻對男女公正就可以,偷情罪不至死……”
“但前朝律法中載明,男子若因妻子偷情而殺妻,可不受刑,而妻殺夫,不論什麼理由皆大罪,不可赦,這可不公平。”
明預:“可以改這條,但不能改成秦律這條,範穎,你下次想改法直接就說想改的,不必這樣旁敲側擊的試探。”他怕他會被氣死。
範穎理直氣壯的道:“下官正是想改成此法,覺得此法甚好。”
明預:……
祖逖輕咳一聲,插嘴道:“改成徙三年至十年不等如何?不分男女,同用此法!”
範穎皺眉,“通奸之罪怎麼算?”祖逖道:“通奸者,不論夫或妻,一經發現,皆罰坐監三年,與之通奸者一年以上,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