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四人商議終定計(1 / 2)

() “誰說我打算用來賣了。”蕭劍聽完了解釋後,開口道:“這張專輯我打算徹底的賠錢銷售。我的打算是這十首歌錄製後全部上傳到網上,然後錄製專輯後倒貼錢往外賣!”

“倒貼錢?”三人詫異問道:“你打算虧本銷售?”

“我打算送!”蕭劍開口道:“任何人,隻要願意送上一條真摯的祝福,都可以直接拿走一張專輯,當然僅限一張。如果不願意,可以用成本價購買。至於商家的利潤,則是我來倒貼。”

“你想的太簡單了。”楚天歌搖了搖頭說道:“這種行為屬於擾亂娛樂市場。要是所有明星都這樣做,這個娛樂市場還怎麼生存,要知道,這樣的行為可是炒作的絕佳手段。那時候,隨便一個三流歌手這樣做,都可以賣出堪比天王的專輯銷量!”

“所以,什麼級彆的歌手,專輯定什麼樣的價格,都是有嚴格規定的。”楚天歌說道:“這是業內潛規則,什麼咖位什麼價格,否則會遭到同行業的抵製,我們要是今天敢這樣幫你,明天我們公司就會受到全娛樂行業聯手打壓!這是破壞規則。”

“原來還有這樣的規矩。”蕭劍點了點頭,他想了一晚上的辦法,原來根本就沒有半點作用。

“看來得換個思路。”蕭劍低下頭開始思考,說道:“無論如何,我這行為在他人眼裡都逃不過炒作嫌疑了。所以我打算公開宣布,終身不進娛樂圈。既然不能免費,那麼我這樣的平民人士,隨便唱首歌錄下來往外賣,用成本價應該沒問題吧。”

“終身不進娛樂圈?”林琅詫異道:“新進情歌王子,你隻要想出道,不出一年,你就可以進入二線明星行列了!這就斷了後路?”

“後路?”蕭劍搖頭,說道:“我從來沒認為這是我的路,哪來什麼後路。還有,情歌王子是什麼稱呼?”

“你沒看新聞嗎?”楚天歌那冷峻的臉笑了笑,說道:“那天你在魔都大學連唱十首表白歌曲,全是經典原創,被人發到網上了。然後,被娛樂媒體瘋傳,現在有不少娛樂公司想要找你簽約呢。就連我爸都問我呢,我說你和我一個宿舍,他說讓我儘量把你簽下來。合同按最高級開。現在外麵有不少人找你聯係方式呢,不過大多發現咱們是同學就放棄了。”

蕭劍的手機隻接受聯係人撥打電話,因此其他人根本無法打通他的電話。

“行啦,我自己什麼破水平我自己知道,論演技,沒有。論唱歌,也就ktv水準,隨便一個歌手都比我強。”蕭劍拒絕道:“不過合作還是可以的。”

“你們兩個作為魔音的大少爺大小姐,進入娛樂圈,繼承公司,是肯定的事情,那些歌你們拿去唱不就行了。”蕭劍大方的說道:“代價嘛,就給我公司做形象代言人吧。”

“你公司?”

“形象代言人?”

楚天歌二人表示不理解。

“這個,我好歹有城錦服飾的25%股份,勉強是第一大股東嘛。”蕭劍不好意思的說道:“怎麼也得給公司出點力啊,今年主打情侶款,你們倆當代言人多好,那幾首歌就當代言費了。”

“城錦服飾!”楚天歌震驚了,眼前的同學居然是這個企業的第一股東,可是居然是25%股份。

“城錦服飾不是獨資的嗎?你怎麼會有25%股份,而且還是第一股東?”林琅開口問道。

“剛剛成立的時候是獨資啊,後來我和我弟出生了,然後一家四口,每人25%股份。所以說我是第一大股東也沒問題。”蕭劍解釋了其中原委。

作為一家不上市的民營實體企業,做到市值近十億,可以說已經是衣服行業的翹楚了。據說這家公司最初就是以情侶裝與正裝起家的,後來又逐漸增添了童裝與青少年衣服。原因不足為外人說,實際上就是家裡添丁了,給孩子做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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