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就是他們害的(1 / 2)

心裡的憤怒沒有一點減少,更多的是對妹妹的寒心。

趙明豔因為涉險誣告,也被拘留了。

隻等著找到陸思瑤,證明趙明豔是誣告後,就會被判刑。

馬春妮在家裡茶飯不思,病倒在炕上。

趙大山雖然也是心如刀絞,但是在這個時候還在一直照顧妻子,安慰她。

“咱們就當沒生這個丫頭。”

他這兩天一直這樣想,心狠手辣,對自己親哥哥都陷害的趙明豔,對他們老兩口也不可能孝敬。

“我不想那個死丫頭,我是為了咱晉琛上火。”

馬春妮捂著腮幫子,她的牙都腫了,說話的時候,太陽穴跳著疼。

“唉,晉琛真是怎麼攤上這樣的弟弟妹妹,都是咱們倆沒教好孩子,連累了老大。”

趙大山自我檢討,馬春妮愧疚的看著他,這事和老伴沒關係,是自己嬌慣造成的惡果。

調查越來越緊密,寧凱旋帶著單位出具的證明趕到M市保釋趙晉琛。

可以說,他相當夠哥們意思了。

如果趙晉琛真是殺人凶手,出來後跑了,他作為家具廠的廠長,是要蹲監獄的,他有直接責任。

“趙晉琛,每天都要到派出所報道,不能離開S市,懂嗎?”

S市的公安局長和M市的公安局長通過電話,所以這邊也沒有難為,當天就派人把趙晉琛送回S市。

兩個公安局之間進行的交接,確保嫌疑人不會逃走。

趙晉琛被弄的哭笑不得,好好的,成了犯罪嫌疑人了。

天知道那個陸思瑤跑哪裡去了?她一輩子找不到,自己是不是一輩子都得被懷疑是殺人犯?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就到了七月份,一晃兩個月過去了,張秋花天天帶著兒子陸少成來趙家吃飯,鬨騰。

把趙大山和馬春妮鬨的焦頭爛額,這一切都是被趙明豔害的。

張秋花一口咬定,你閨女都說是你兒子殺的我閨女,不給說法就不走。

後來,她嫌棄天天來回走鬨騰,乾脆帶著兒子住進這個夢寐以求的房子裡。

為了這間房子,她犧牲了兒子的腿,丈夫還去蹲監獄了,這又搭上閨女的命。

所以,她天天頤指氣使指揮趙大山和馬春妮。

馬春妮因為被閨女氣到了,大病一場之後,這身體大不如前。

想跟她打架都沒力氣,趙大山倒是想把人丟出去。

可滿村人都認為他應該替兒子贖罪,就該養著張秋花母子。

兩個月時間,下地乾活,張秋花根本就不去了,就在趙家當太太養著。

七月末,天氣燥熱的難受,馬春妮和張秋花又在進行每日一吵。

“臭不要臉的,你住在我家,吃我們的喝我們的,你怎麼不去死?”

“你們殺了我閨女,我沒殺死你們全家,就算看在村裡人的麵子上了,彆不知足,再說這房子是我們陸家的,你們憑啥住在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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