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繼子如常來到父親的飯店,要爸爸給他炒一個溜肉段,丈夫要她做準備工作,切好肉塊,用粉麵子,豁好糊,把肉段放進去,抓粘,再用油炸,在又酥又脆時撈出溜一下,就能吃了。
繼子是個男孩子,吃東西喜歡狼吞虎咽,而且吃飽了就走,當時沒什麼事,孩子走了,爸爸也沒時間送他,因為怕來客人,在孩子走到半路時,突然捂著肚子蹲下了。
由於回奶奶家的路比較偏僻,是個胡同街,有一段路兩邊是高牆,沒有多少過路人,孩子肚子一陣比一陣疼得受不了,倒在地上滿地打滾,嘴裡喊著“爸爸來救我,我肚子疼,疼死我了。”
可憐十歲的孩子,疼的沒了力氣,實在喊不出聲音,又沒人看見,最後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覺。還是有個過路人發現,打電話叫救護車,送到了醫院搶救室,經醫院診斷為食物中毒,經搶救,孩子脫離了危險。
醒過來後,問過他的父母是誰,家住何處,孩子還很清醒,聽了孩子的交代,醫院通知了家人,孩子的爸爸奶奶都趕了過來,才知道孩子食物中毒差點要了命。可是孩子隻是在飯店吃了爸爸做的溜肉段,能中什麼毒?還是孩子吃了外邊的東西中的毒,總之,這是個謎。
既然孩子已經搶救過來,老人也沒當回事,打完滴瓶,交完費用,孩子已經能走路,就跟奶奶回家了。
那個時候的孩子,不像現在,當個寶貝似的人接人送,平時都是自己上下學,自己去學習,習慣了自由行動,磕磕碰碰都是難免的,所以這件事沒有引起大人的重視,就這麼過去了。
再說,家裡邊的繼母趙明豔,從醫院通知張強去醫院開始,她的心裡就七上八下起來,端水的手都哆嗦著,這可不是鬨著玩的,出了人命是要判死刑的,為了他搭上自己的命值得嗎?後悔加害怕,哆哆嗦嗦站不住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正巧這時張強從外邊回來,看見明豔坐在地上,很奇怪,以為她在乾什麼?
可是她卻沒有回答張強的問題,隻是問孩子怎麼樣了?
張強還挺感動,媳婦這是關心這孩子,便告訴她沒什麼事,已經跟他奶奶回家了。
趙明豔這才鬆了一口氣,扶著凳子站了起來。
這時候張強,又問了一句,“你剛才咋的了?怎麼還坐地上了?”
“還不是孩子出了事,我這邊擔心的沒看清路,絆倒的,沒啥事。”
趙明豔總算緩過來了,說話也恢複了正常。要不說,這人彆做虧心事,做了虧心事,自己都能把自己嚇死。
經過了這件事之後,趙明豔消停了好一段時間,好在從出了這件事,奶奶再不敢放孫子隨意出來,趙明豔也不用生孩子的氣,心情好了,就又開始表現起來,就好像剛來時那樣兢兢業業,讓張強對她有了一點親近的念頭。
再說這趙大山,知道女兒的醜事後,再沒了記掛女兒的那份心,對她今後的路再沒了企盼,既然有人娶,就眼不見心不煩,隨她去吧。所以在離開飯店後,直接買了火車票,回了兒子家。
前一天趙晉琛從爸爸把人領走後,擔心著陸思慧,會不會為了妹妹的不請自來而生自己的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