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3章【華永銘的決斷】(2 / 2)

這時,華煜詢問道:“父親,那這件事情要不要做?”

方鴻是給了時間窗口的,那就是在年內搞到一百個億的流動性,現在已經是11月9日,剩下的時間不足兩個月了。

在這個年代想要弄一百個億的流動性出來,是要付出巨大的風險和代價的。

但目前種種跡象表明,也有著方鴻可以帶來巨大的回報預期,是真正的高風險與高收益並存,也是考驗一個決策者的魄力的時候。

華永銘思量許久終於開口做出決定:“華陽集團可以去過橋給他墊資弄100個億的流動性出來,但這筆資金,華陽不跟群星沾邊,而是質押給方鴻本人,那他本人的未來受益權做質押。”

如果是直接與群星資本簽協議,那方鴻幾乎可以做到無責任,對於群星的控製權鏈條華永銘是很清楚了。

所以要搞這一樁買賣,隻能錨定在方鴻本人身上,這樣他就跑不了。

華永銘若有所思,似是自言自語:“以方鴻此人在股票市場的做盤能力,一年做出3個億的利潤不成問題,100個億就是33年,那就以他未來33年受益權質押給華陽集團。”

換句話說,通過這麼一番資本運作,就相當於是方鴻以自己每年能夠賺到3個億的淨利潤為基準,以此估算他賺到100個億需要33年的時間,然後將他未來33年可以掙到這100個億的錢前置到當期使用,由華陽集團為其過橋墊資。

華永銘又說道:“質押期限為一年計,利率36%,期滿之後隻要他賬上的資金足夠償本還息,就可以再續期一年。他若接受這個方案,我以華陽集團做擔保給他置換出這筆資金來。”

不愧是做過高利貸業務的公司,華陽集團直到現在仍然有民間借貸業務,其實就是高利貸業務,至今仍然占該集團業務比重的8%,五年前的比例更是達到了25%以上。

不過現在的華陽集團,旗下的民間借貸業務並沒有直接反應在公司的財務上,而是幾家借貸機構的幕後影子股東。

這筆資金以36%的年息計算,一年的利潤就是36個億,續至兩年就是近85個億,續至三年就是超過151個億,續至五年就是超過365個億。

華煜點點頭:“明白,我到時候跟他再談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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