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王慶雄這次是徹底完了(5/10)】(2 / 2)

這個協議條款接地氣的說,比如恒通要變賣股權,鐘泰資本手裡的股權優先賣,王慶雄在後頭排隊。

【股份回購條款】

如果大多數A類優先股(鐘泰資本)股東同意,恒通醫藥應該從第五年開始,分三年回購已經發行在外的A類優先股,回購價格等於原始發行價格加上已宣布但未支付的紅利。

當然,股份回購的觸發方式,也可以不是優先股股東(鐘泰資本)投票表決,而是由條款規定具體的某一時間性事件觸發,比如五年之內企業未能實現IPO,則觸發股份回購條款。

現在不但五年期已經過去,而且還展期了半年,恒通醫藥毫無疑問已經因為時間性事件觸發這一條款。

【領售權條款】

在恒通醫藥符合IPO之前,如果多數A類優先股股東(鐘泰資本)同意出手或者清算公司,剩餘的A類優先股股東以及普通股股東應該同意此交易,並且以同樣的價格和條件出售他們的股份。

這三大條款現在全部觸發,王慶雄已然是板上魚肉了。

清算優先權條款就是鐘泰資本可以先賣,這是第一環;股份回購條款就是確保恒通醫藥上市失敗但鐘泰資本也能連本帶利退出,這是第二環;領售權條款就是鐘泰資本想把手裡持有恒通醫藥的股權賣給誰就賣給誰,王慶雄必須認同交易。

鐘泰資本現在要賣給群星資本,王慶雄也沒轍,而且最重要的是“領售”二字,也就是說鐘泰資本要賣給誰,王慶雄還得以同樣的價格和條件跟著鐘泰資本一起出售他手裡的股份,因為差額需要王慶雄賣掉自己的股權來補償鐘泰資本,這是最後一環。

在這一係列條款的環環相扣之下,王慶雄已經是半點不由人,從上市失敗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經無法決定恒通醫藥的未來,完全鐘泰資本所拿捏了。

方鴻把材料放一邊,當即說道:“儘快打包一筆債務放到殼公司瑞體現在資產損益表裡,你家華陽集團的一些不良資產包也個弄一點進來。”

華煜點頭並直言問道:“多少呢?”

方鴻琢磨了片刻,言簡意賅道:“打包個200億規模進去吧。”

華煜再次點頭:“明白了。”

打包200個億的債務或不良資產包放到瑞和裡麵,自然是為了吞並恒通醫藥集團的第三步走策略,而方鴻製定的這第三步策略就是徹底把王慶雄清理出去,也是整個局裡麵最狠的一步。

在完成第二步“騰籠換鳥”策略之後,恒通醫藥值錢的東西都打包騰挪到了殼公司瑞和的名下,這個時候群星資本占股瑞和公司88%的股權,而王慶雄還在其中持有9%的股權,剩下的3%是其它小股東。

王慶雄這個時候相對於群星資本是小股東,但他依然持有9%的股權依舊是公司的第二大股東,還是有不少的話語權的。

吞並恒通醫藥之後,方鴻是要對瑞和進行大規模重組的,這個時候最大的阻礙必然會是第二大股東王慶雄,此時方鴻心裡要乾的第一件事不是重組,而是先把王慶雄徹底踢出去,否則他總是跳出唱反調,就算不能對你的計劃造成實際性的影響也能時不時的惡心你。

方鴻也萬分堅信王慶雄必然會這麼乾,畢竟站在他的角度,自己一手成立締造的公司被群星吞並,心裡豈能會甘心?心裡豈能會沒有怨氣?

比如王慶雄仗著第二大股東的身份要求查賬、挑唆幾個小股東要求開股東大會、提出解散公司等等,他這麼乾從程序上你還得陪他玩兒,陪著他走流程。

雖然最後肯定不會通過,但惡心人啊。

所以必須讓他徹底出局,資本市場的博弈沒有那麼多非黑即白。

方鴻作為理性人的選擇注定要把這件事情做絕,要吃乾抹淨,不會給自己留下潛在風險隱患。

做的這麼絕方鴻也不會有心理負擔,這就是資本市場的現實,何況王慶雄本身也不是什麼好鳥,落得這麼個下場也不值得同情,那就更沒有什麼心理負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