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4 章 現代篇 十二(2 / 2)

隻這一條,顧皎和魏先生發生了激烈的爭吵。

顧皎以為,既然以考取士,便不應設限。天下人隻要願意來考,能考的,都可取。

魏先生卻道,男兒頂天立地,起碼該能自己養活自己。然做贅婿之人,大多無此心誌。此等人,本走的便不是正道。若他們恰有幾分歪才,當真考上了,那贅婚還算不算?又會發生何種後續?女家有冤屈,怎麼伸張?施政為天下,要考慮後續種種,便當絕了這條歪路,令他們在入贅前便想得清楚,有所取舍,方成正氣。

顧皎被魏先生的大義凜然惹得哭笑不得,便著人四處調查。後倒真找出幾樁贅婿發達後毀壞約定,令兒女換姓的事故。

且上下諸般人,對贅婿的態度很是一致,不太看得上。

因此,顧皎雖然願意寬以待之,也不得不默認了不取贅婿的規矩。

李恒此番已不太在意自身,也沒必要追求仕途,若幸運能再生些兒女,姓氏也無所謂。

隻他剛在年齡上犯了錯,導致無法和皎皎立刻成婚,心裡不舒坦。便要在贅婚上問得清楚些,免得犯下同樣的錯誤。

問題發出去,等了好一會兒,才有人發了問號。

緊接著,第二個人回答,“我是不是看錯啥了?這是什麼問題?”

“樓主在釣魚?”

“釣什麼魚?這問題有啥好答的?”

李恒點了回複,“我和女朋友談論婚嫁,在考慮入贅的可能性。我不知此地律法如何規定,孩子若是跟隨母親姓,往後會不會受限?”

問得誠懇。

卻惹了馬蜂窩。

便有人針鋒相對地懟他。

“跟媽姓,能怎麼受限?能限的,大概就是爹智商不足,生下來就傻。”

“還有爹窮,給不了孩子資源。”

“也不曉得哪兒來的土鱉!這地球上,有什麼地方是要法律規定上門婿生的娃沒人權的嗎?”

“都9012了,還水深火熱。”

“這就是個沒錢的文盲,拿著入贅當商品賣。太有心機了,是不是想找點法律依據,要高價?”

“惡心。”

話說得不好聽,李恒卻約莫是明白了,應該沒什麼限

製。

當然,也有能好好說話的人。

“建議你看《婚姻法》,上麵約定了你所有的權利和義務,照做就行。”

“能有男士來谘詢這問題,是好現象。沒錢沒學曆是缺陷,但能看得清自己的位置也算優點;最重要的,懂錢貨兩清。比樓上亂罵的好多了。”

居然又吵起來了。

“這種算得精的男人,誰敢要啊?自己條件不好的時候上趕著賣,等條件好了,豈不是要強迫著買?可怕不可怕?”

“男人都這樣,現實得很。我家那塊就有個上門的,年輕的時候窮,跟城郊的獨生女結婚。戶口遷過來,娃生了,老丈人幫忙立事掙錢了,轉頭就在家裡鬨。現在要離婚,說老婆家人看不起他,老婆也不體貼。結婚的時候怎麼不說老婆家裡人看不起他呢?”

“對的。我家旁邊也有一家人,沒得生,就抱養了親戚家的兒子。兒子養大,給修房子成家結婚。老人在的時候,孫子是姓老人的姓;老人不在了後,孫子全換成那兒子原生家庭的。”

李恒每個回答都看了,見下麵的回複越來越不堪,已經陷入互相的攻陷和汙蔑,便覺沒必要再討論。此間縱然台麵上基本做到平等二字,然潛在人心的偏見還沒徹底消除。隻律法沒有束縛,其它的便限製不了他了。

有意思的是,居然連《婚姻法》也有,得尋出個時間來好好琢磨一番。

他待要看,顧皎卻拎了大包小包的東西下來。

“等久了?”她問,“我舍裡東西太多,先收拾一半出來挪房子裡去。”

他揣好手機,接了包問,“你選了什麼給嶽丈和嶽母?”

顧皎從衣兜裡摸出兩樣來,“媽的是一根珍珠鏈子。爸喜歡釣魚啊,也喜歡吃魚,以前畫畫就喜歡畫魚,我給他挑了個玉魚兒。”

李恒嫌拿在手裡過於敷衍,道,“可有賣盒子的?買兩個盒子,好生裝起來才是。”

顧皎擺弄著小玩意,笑著看看他,再看看他拎著的包。他不解,“看甚?”

她推著他往外麵走,“看你好看呀。”

老父親和老母親在她放了消息後,坐立難安,發了好多短信來問。哪兒人?做什麼的?多大年齡了?父母如何?性情如何?那急迫的程度,完全迫不及待,卻又小心翼翼。

顧皎已經完全想象得出,自家將會有怎樣的心靈掙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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