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4 章(2 / 2)

凡爾賽野玫瑰 米迦樂 7165 字 6個月前

她想象一下要是小路易和小菲利普遇到了類似的情況,她會怎麼處理。好像沒法比較,她沒有親手養育過孩子,隻是每天逗弄他們玩一會兒,算不上有什麼母子感情。所以她即使離開孩子們,也沒有什麼舍不得,路易想拿孩子們來要挾她,根本沒有效果——等一下!如果菲利普換掉了路易,這兩個孩子跟他沒有半毛錢關係,他會怎麼對待孩子們?

她驚慌起來。

*

當天晚上,她在睡夢中流血了。

覺得身下黏黏糊糊的,摸了摸,好像是血。半夜起床,要女仆換了床單,燒水洗澡,換了乾淨的睡裙。

*

幾天後,埃爾維拉侯爵的彙款到了。

阿德裡安帶人出去了半天,去一些商店結了賬,回來後給她看了賬本,還很得意的說:“我現在知道為什麼要記賬了,這樣很好。噢,父親問我是不是想跟你結婚,我想,我應該先向你求婚。”

他有點羞澀的拿出來一隻首飾盒,似乎拿不定主意是不是現在就打開,猶豫了一會兒,才打開首飾盒,裡麵是一條精致的綠寶石項鏈,配一對同款的綠寶石耳墜,一條綠寶石手鏈。

“你的首飾都沒帶出來,我想,一位伯爵夫人不能什麼首飾都沒有。”他笨拙的先為她戴上手鏈,又為她戴上項鏈。

在她耳邊低聲說:“我是不是該問問你,你想跟我結婚嗎?我想儘辦法帶你走,我很想跟你在一起,跟你結婚,將來會怎麼樣我說不好,但現在,我隻想要你。你呢?”

他的個子不算高,也就隻比她高大半個頭,他緊緊擁抱著她,吻她額頭、臉龐,小心翼翼的吻她的唇。“你現在能回答我嗎?”

她沒說話。

他心裡漸漸浮上一絲痛楚,“還是說,我必須等到你愛上我才行?我以為你愛我,你說過愛我的。”

“我沒說過。”

“不,你說過。”

“我說過嗎?我不記得了,那就是沒說過。”

“你說過。”他氣得眼圈都紅了,“我可能還是個男孩,在你看來,我可能比不上法蘭西國王,也比不上泰特斯蘭伯爵,但我會永遠愛你,這樣還不夠嗎?”

她悶悶的說:“我不知道這樣夠不夠。彆說什麼愛,沒勁。好吧,我可以和你結婚,畢竟,和誰結婚都差不多。”

阿德裡安居然愣了一下,大概沒想到她用不著怎麼說服就同意了。

他喜出望外,“哎呀!我之前給你的戒指呢?可惜你沒有帶出來。那是我的母親留給我的,她從來沒有見過她的母親,但我的外祖母留了一些首飾給她。”

他小心的拂了一下她的鬢發,“阿比,我們在聖保羅大教堂結婚吧,我問過了,明天就可以去結婚。”

這小子還挺心急的。

所以他今天不僅僅是去結賬了,還順便問了結婚的事情?嗐,誰說未成年就不會做事呢?至少阿德裡安除了熊孩子的那點臭脾氣之外,彆的事情都做的非常認真有條理。也可見侯爵父親對他的教導真的是相當不錯。

*

這個時代一般人結婚沒有什麼必須得穿婚紗的講究,也不講究非得穿白色婚紗,可以說你想穿什麼就穿什麼。結婚儀式也相對簡單的多,親朋好友去教堂圍觀一下結婚儀式就行了,有錢人家招待一頓吃喝,沒錢人家婚禮之後就各回各家,婚禮的成本可以低到忽略不計。

德拉米拉伯爵在倫敦也不認識什麼人,就連親朋好友都沒有,便準備第二天在教堂門口隨便找個人當證婚人。

阿德裡安為阿比蓋爾挑了一條嫩黃色的新裙子做結婚禮服。

買了一對樸素的黃金戒指做婚戒。

興奮得睡不著,非得拉著阿比蓋爾說話,聲稱可以一直說到天亮。

但其實沒到午夜他就睡著了。

*

他容貌俊美,可以說是個美少年,五官清秀,組合起來就是一個過於美貌的男孩。金棕色的頭發,不是法蘭西式的波浪長發,大概因為在修道院的緣故,頭發剪到齊耳。男人留齊耳發很少會好看,但大概是因為年輕,又漂亮,齊耳中長發反而為他平添了一分纖秀。

是個很好看的男孩。

她伸手輕輕按了一下他臉龐。

一個小窩窩。

德拉米拉伯爵夫婦一直分床睡,這小子在性方麵可以說還沒開竅,每次吻他,他總會麵紅耳赤好半天。

可能有點太純情了。

征服這樣的男孩有什麼成就感呢?其實一點也不難,這個年齡的男孩正處在從男孩到男人的過渡階段,家庭富裕父親寵愛,本來就不應該成為狂信徒,如果他被宗教洗腦了,對他進行反向洗腦就好了。

人類是善於享受的,為了享樂,發明了無數娛樂,無數工具,目的都是更好的為人類服務。年輕男孩談不上“閱儘世事”,甚至都還沒有嘗試過世間所有好玩的事情,這樣的人,誘惑起來根本沒有什麼難度。

他不是想要“拯救”她嗎?她就先把自己塑造成一個“迷途羔羊”。

作者有話要說:*她誰都不愛,所以結婚也就是誰都可以,不要在意這些。

*本寶寶抽獎設置錯誤,以至於隻抽了兩個人!所以現在重新設置了一下,7月2日晚上8點開獎,仍然是訂閱率100%,不需要留言。

*下個月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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