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三十九章 最好的證明(1 / 2)

但何遠知道有訴狀就等同何勁親口說的,“大人不知這份訴狀真的是我爹親筆所寫嗎?”

這話問的就有針對性了,如果是人偽造的那就不好說了……

方仁讓衙役把訴狀拿給何遠過目。

“何遠,你可要說實話,這是不是公爹的筆跡,想來何家嶴看過公爹寫字的人也是不少,裡正何存誌也是認識公爹筆跡的。”何琴琴在一旁看著何遠認真說道。

何遠看了訴狀心裡有些慌,真是何勁親筆寫的,何美這個蠢貨竟然讓何勁在眼皮子底下寫了訴狀,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稟大人,是草民爹的筆跡。”何遠知道說謊沒用。

何美聽了眼睛也瞪大了,然後開始思索該怎麼狡辯、掩蓋。

“草民不知道爹是不是聽了某些人的話,或是被某些人威脅了,才寫下這樣的話,但草民和草民的娘真的是冤枉的,根本就沒有這樣的事,還請大人明察秋毫。”何遠叩首言辭懇懇,但低下的眼神已經有些不確定了,自己這話雖然把一些罪責轉移到何琴琴身上,但也要官老爺相信啊。

方仁正在思索,雖然何遠說的有可能,但怎麼也沒有親筆書寫、按指印的訴狀來的有說服力。

何美有些慌亂了,然後想到了一件事,以前在大戶人家時聽說過,“大人,這訴狀可能是偽造的,這世上不乏能模仿筆跡的人啊,請大人一定要查清楚啊,民婦真是冤枉的。”

何遠聽了眼中又燃起了希望。

“大人,如果民婦有這等能力,也不會等到這時候才告官了,這一切都是何美的狡辯之語,我們這等地裡刨食的人還有這等法子不成。”何琴琴也是有些無語了,虧得何美還能想到這些。

“民婦不是狡辯,不然民婦真想不出怎麼會有這不實的訴狀啊。”何美拚死抵賴。

方仁覺得,可以判何美、何遠通奸了,這也算證據確鑿,人證就有倆,已經很明確了,何美、何遠都不能自圓其說了,而且剛剛上堂前剛收到了梧州知府萬府的名帖,話裡話外的意思就是讓幫著苦主一家,對迫害他們一家的人犯一定要繩之以法。

方仁剛想下決斷,話還沒出口,何琴琴對著何美和何遠厲聲說道,“不見棺材不落淚,那我就給你們證據,讓你們心服口服。”

方仁看著何琴琴說道,“你還有什麼證據?”

“民婦要他們兩人當堂滴血認親,是不是母子關係一下就見真招。”何琴琴看著何美和何遠說道。

“滴血認親?”何美和何遠有些疑惑,這是什麼法子。

但方仁到時深思起來,這法子是有的,可倆人是不是母子關係也不能證明有沒有通奸啊,不然自己一開始就驗了。

“是親生父母和孩子之間,在水裡各滴一滴血,血是能相融合的。”方仁解釋道。

何美和何遠恍然大悟,然後兩人有些慌了,是不是親生母子,兩人最清楚,還有……

“大人,民婦有罪,阿遠是我領養的義子,並不是我親生的,但我帶他跟親生的沒兩樣的。”何美磕頭哭訴,“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