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3 章(1 / 2)

連年增長的賦稅徭役,與漸入寒冬的商景就像是土壤,而一間間妓館就像是一株生在在其中,愈發嫵媚豔麗的罌粟花。

元瑾不記得自己的身世,不知曉自己原本的姓名,她隻知曉,自己在尚未足月之時就被父母拋棄,之後又被輾轉著買賣了好幾輪,在六歲那年,才被賣進了玉堂春。

而當年的玉堂春,並不是鄰仙城之中最最紅火的妓館。

待到玉堂春入駐鄰仙城之中之時,這處鄰仙之城隻剩下了南邊的一處地界。

這處地界雖大,卻隔著水榭,需得乘船前往。

而人總是怕麻煩。

所以即便玉堂春竭力壓價,將其中女子一次次賤賣出去,也依舊難挽頹勢,終年不溫不火。

而這,也是為什麼,玉堂春的實際掌控者,會差掌班買來一批白紙一般的女孩,再從其中挑出漂亮的,教她們詩詞歌賦,琴棋書畫。

我心下了然。

這就是玉堂春的差異化競爭,隻是其中的商品是人。

當年的元瑾並不是風光無兩的花魁,隻是一名生長在青樓之中,身份低賤,隻有琴藝傍身的少女。

當年的玉堂春還沒有如今這般潑天的富貴,自然也買不了什麼高門貴女,其中的女子大多都是家境貧苦,走投無路。

年紀尚小的元瑾,受到過很多同樣深陷泥潭之中的人的照顧。

隻可惜,在她起勢之時,這些在大雪中為她送來炭火的人大多已經不在了。

應歡就是其中之一。

破舊的小隔間裡,病榻之前,元瑾的眼中噙著淚。

她穿著極素的衣裳,一張不施粉黛的麵龐之上,尚且帶著幾分稚嫩。

而她的十指之上,大多指尖之上都貼著布帶,細細看去,這些布帶之上大多浸出了一點鮮紅。

竟是指尖之上滲出的鮮血。

我不由得想,原來元瑾驚動鄰仙城,乃至整個凡間的琴藝,竟是這樣來的。

這是一雙學琴的手,而此時此刻,這隻手正緊緊地握著另一隻手,那一隻手上布滿了暗紅的紅疹。

而在我先前看到的,擔架之上的那句不著寸縷的身體之上,也有這樣的紅疹。

花柳病。

元瑾緊緊握著那隻手,強撐著露出了一個笑,眼淚卻滑落而下。

“應歡姐姐,你再堅持一下,待到我掛了燈籠,咱們就有錢了,到時候就能找來醫師,替你治病——”

應歡已然被病痛折磨得麵目全非,她閉了閉眼,兩道淚痕滑落而下,弄花了厚厚的脂粉。

她含著眼淚看向了元瑾,嘴唇動了半晌,卻像是痛極了,半個字也講不出來。

過了好一會,應歡才抓著元瑾的手,問道:“你琴練得如何了?”

麵對著元瑾有些微愣的眼神,應歡露出了一點恨鐵不成鋼的神色。

“如若你在此地,卻又沒有分毫才藝,隻會落得和我一個境地

。”

應歡倒了一口氣,死死地抓著元瑾的,纏著布帶的手。

“元瑾,你是不一樣的,你要好好練琴,變得和我們不一樣,這樣手中才有屬於自己的籌碼,隻有這樣,才不會...才不至於...”

我這才注意到,她的脖頸與手臂,都落滿了青青紫紫的痕跡。

早期的玉堂春,竟是這樣將其中的女子賤賣出去的。

元瑾緊緊地握著她的手,眼含熱淚:“應歡姐姐,你放心,我每日都練琴。”

“我不信,彈給我聽。”

破舊的隔間之中,一道琴音響起。

這還是我第一次聽元瑾彈完一曲。她的琴藝的確精湛,如涓涓流水,甚至比得過曾經的月城之中,諸多閃閃發光的藝人都要出彩。

待到琴音停歇,元瑾再回到床前,卻再度被應歡抓住了手。

應歡的手已然瘦得皮包骨頭,其上瘡疤遍布,血管根根凸顯,看上去竟有幾分可怖。

元瑾卻毫不猶豫地再次緊緊握住了這隻手。

應歡倒了幾口氣,在自己的舌尖嘗到了一點甜腥的味道。

“元瑾啊,世道艱難是常有的事…但我們要活下去,也得活下去。”

“更何況,你知書達理,且有琴藝傍身,一定能夠比我們...活得好上百倍、千倍...”

元瑾的眼中淚光閃動,她猶豫了再猶豫,最後開口道。

“應歡姐姐,我想了很多遍,如若我到了掛起燈籠的那個時候,應當如何破局,如何逃離這樣的命運。”

“就在前段日子,我好像想清楚了。”

“隻是,這是一步險棋。”

世人皆知元瑾極擅古琴,卻不知道,她更愛讀書。

隨著元瑾的話語,應歡睜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