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2 / 2)

半個月後,林修傑上了報紙,引起了所有人嘩然。眾人這才知道,這哪裡是塌房,這完全是遊走在法律邊緣、肆無忌憚地踐踏人命。

另一邊,林修傑也在回憶自己進了娛樂圈之後種種行徑,一開始他作為歌手出道,才華橫溢寫了幾首歌,沒曾想一炮而紅。又因為囊中羞澀,作曲填詞都是他一個人,所有人都誇他是創作型歌手。

經紀公司也抓住了這一點,不斷炒作他的天才光環,稱他無所不能。

一開始林修傑還感覺受之有愧,什麼天才,他隻是有幾分天賦而已,被人吹捧次數多了,久而久之,他也認為自己是一個天才。

被眾星捧月的頭銜光環什麼時候破滅呢,直到他寫了一首歌,發出去後反響平平,林修傑才發現,他被捧得太高了。

他之前隻是僥幸寫出了幾首還不錯的歌。

如果說人的創作生涯是一條波浪線,那巔峰時的他鋒芒畢露,久享盛名,沒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高峰。而低穀時期絞儘腦汁寫不出幾行字的他,才深刻意識到,自己不是什麼天才,隻是一個才華普通、敏感脆弱的普通人。

這時候“江郎才儘”這四個字如同夢魘一般襲來,死死地糾纏著他,讓他喘不過氣來。

他發現自己完了。

出道時炒作的人設已經擺在那裡,把他架得太高了,他無法麵臨人設崩塌的失敗。“天才”和“庸才”誰都知道該如何選擇。更彆提這些年在圈裡摸爬滾打,他已領略了世間的浮華,享受無數人的讚美,不願意再回歸平淡。

奈何寫不出歌就是寫不出歌,他能怎麼辦。他嘗試過轉型去當演員,可他演技更加一般,隻能無奈地退了回來。

這種進退維穀的情況下,接觸那些東西也是機緣巧合。

這是藍極俱樂部,江州市最高端的銷金窟、名利場,往來不是富少千金就是明星模特。他被經紀公司引入了門。

他初來乍到,不了解什麼情況。

一個富少組織了這場聚會,發給大家一個盤子和好幾杯飲料,仿佛大家一起享用什麼饕餮盛宴。即使那美味隻有拇指大小,卻用精致的小銀勺品嘗,過了幾分鐘,大家精神亢奮搖頭晃腦。

這是什麼東西?

林修傑心裡隱隱有所預感,他想拒絕。這玩意兒不能碰,他可不想玩火自焚。

“修傑,這是迷魂香,可以增加靈感,你最近不是憂愁沒有靈感嗎,嘗一下保證你離不開他,比香煙還帶勁。”富少語氣誇張地慫恿他。

能增加靈感,他怎麼不信呢?

“試試吧,我們都嘗了,你不嘗試一下,不好吧?”

被人百般慫恿,同時也為了合群,林修傑的抵抗心日漸薄弱,他決定死馬當活馬醫,他嘗了一小口,立刻上癮。那種感覺怎麼說,飄飄然熏熏然,他的世界神魂顛倒,本來枯竭的靈感果然瞬間爆發,如泉湧般源源不斷,這迷魂香好似溝通了生死,讓他跟魔鬼暗中

達成了交易。

他從此徹底在紙醉金迷的浮華中沉淪,他性情也變了,變得渾渾噩噩、易躁易怒。

做出那樣的事情一點也不例外。

他踹死了一個服務生。

這不能怪他,誰讓那個服務生有優越的麵容,笑起來有一個好看的弧度。怎麼會有人敢拒絕他喝酒的請求,一直在搖頭,服務生似乎頭暈目眩,聲音抖得不行,四肢發軟,站也站不穩,一直反複道:“林先生我可以坐下,但昨天降溫,我發高燒了,身體很不舒服,才吃了感冒藥,我不能飲酒……”、“我燒到38.9度了,我得去輸液。”、“我今天也請假了,沒有值班。”、“我是你的粉絲,我聽著你的歌長大的,你這幾天的行為,太讓人失望了。”

粉絲?

你既然是我的粉絲,為什麼拒絕我的請求,喝一點點會怎麼樣?失望?你算什麼東西,敢用失望這個詞形容我,是發覺我跟你所想的截然不同心生幻滅了是嗎?

一個暴怒,他一腳踹了過去,火冒三丈。

正中對方的胸口。

不是他的錯,怎麼會有人輕如白紙,一踹就倒地了,似乎還失去了呼吸。

酒精褪了片刻後,清醒時頭疼欲裂,他發現倒在地上的屍體,打了個寒顫,嚇得魂飛魄散——

有人死了。

他乾的!!!

這真的出乎他的意料,這個服務生看上去人高馬大,誰知道一推就倒,明明當時他醉醺醺的,那一腳並不重。

怎麼辦?怎麼辦?他是殺人犯!林修傑既驚又慌,他來回踱步,瘋狂發泄自己內心的焦躁。

一旦屍體被發現了,他是不是要坐牢?他可是前途無量的大明星,怎麼可以坐牢,這個可能性一旦進入大腦,一切選擇似乎有了論斷。這具屍體不能出自他手,必須轉移!他不能成為殺人凶手!

隔壁包廂躺了幾個少爺。

他們磕嗨了,橫豎不一地躺在沙發上,安然地陷入沉睡。沒有人知道,他戴著手套打開了房門,將沉重的屍體擺好造型,放入脾氣最差的兩個人之間。

一旦成功轉移,他就像瀕死的人上了岸,得到了一口喘息的機會。他快速地逃離了現場。

後續如他所料,那四個少爺果然瘋了。

誰能形容一覺醒來,對上一具已經僵硬的男性屍體是什麼感受?簡直要嚇尿了好嗎!

他們也不想承擔殺人的責任,開始毀屍滅跡,後續的發展就徹底跟他沒關係了。這四個傻子就做我的替罪羔羊吧,這真是一出完美的瞞天過海和嫁禍,死人也無法開口指認他,林修傑鬆了口氣。奈何他不知道,有人看到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