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春紅 四一七特大拐賣兒童案(2 / 2)

之後再遇到孟向江就是今天下午。

那時候孟向江覺得自己精神狀態頗好,他把部分功勞推到床墊身上,說那床墊不愧是大城市有名的。

若是福如東海牌床墊是個知名品牌,孟向江的話就沒有問題。

可惜不是。

這是個三無品牌,是孟恨水專門為達成目的弄出來的品牌,何來的“特有名”,又何來的“在大城市都有名”?

在薑厭原本的猜想裡,這墊子的知名度是由孟恨水找托專門營造出來的假象,比如雇人去廠房大院和老住戶們嘮嗑,說自己睡的床墊如何如何好,說得多了自然就會有人信,一個人信了逐漸就會帶動許多人信,然後孟恨水再把藏有蛇的墊子賣給尚德民等人。

但現在細想,情況似乎要更複雜些。

薑厭的手指輕輕敲擊電腦邊緣,盯著屏幕出神。

尚德民和李榮海既然買了這個三無床墊,那必然是聽到了旁人的推薦,甚至是大批量的浮誇推銷,於是他們找到小巷口的攤位買了床墊。

孟向江比尚德民和李榮海要晚死兩個星期,也就是說他最起碼比兩人晚買床墊兩周。

這兩個周他在乾什麼?

仔細斟酌要不要購買床墊嗎?

薑厭覺得不一定。

從下午與孟向江的對話可以看出這個老人非常健談,甚至有些自來熟,所以他聽到床墊推銷的機會不會少,日日有人說常常有人念,要是想買他早就買了,最起碼也應該打聽一下攤位在哪裡,價格又是多少。

但是沒有。

孟向江對此統統不知道。

他去床墊攤位的時候,隻是知道個牌子。

那麼合理懷疑,他就是昨天下午才臨時決定去買墊子的,他甚至沒來得及打聽就徑直去找了攤位。

由此今天下午孟向江說的那句話便值得玩味了。

——“我兒子說這床墊在大城市可出名了,硬是讓我也試試,果真不錯。”

一個三無床墊能在大城市多有名?

孟向江的兒子又為何“硬要”他去試試這個床墊,甚至點名道姓就要福如東海牌床墊?

薑厭有些玩味地支住腮。

孟家的家庭關係似乎有些不一般。

薑厭不太熟練地敲擊鍵盤。

若是孟向江隻有一個兒子,那這個讓他買床墊的就是長夏市的公安局副局長。

這職位也算公眾人物,所以薑厭搜索起來並不費力。

「孟昭林,男,畢業於長夏公安專科學校。現任長夏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網上有對孟昭林的詳細介紹,介紹頁麵上有張照片,照片上是一個穿深藍色西裝的中年男人,五十多歲的樣子,偏瘦,頭發梳得一絲不苟,眼神鋒利,嘴角似乎天生向下,麵對鏡頭時的表情很嚴肅。

看起來是個工作能力很強的人。

薑厭仔細瀏覽起他的信息。

就像她通過形象判斷的那樣,孟昭林的官方履曆非常漂亮,雖然不是出身於老牌公安名校,但他的業務能力十分強悍,偵破過多個著名案件,更是在十幾年前端過一整條拐賣鏈,斬獲個人一等功。

長夏市各方麵都非常落後,積攢的案件頗多,十幾年前孟昭林憑一己之力拿到的個人一等功就是這地方能有的最大功勳,自此孟昭林幾乎平步青雲,從刑偵處偵察員到副隊長,再到隊長,再從隊長到副處長、處長,如此晉升難度,他隻用了十餘年。

三年前,他起任市公安局副局長。

搜索百科用了數百字來形容孟昭林偵破的四一七特大拐賣兒童案,稱他為“長夏之光”。

四一七特大拐賣兒童案。

薑厭把這幾個字複製下來,重新搜索。

跳轉出來的頁麵鏈接非常多,薑厭給自己倒了杯水,慢條斯理地一條條看。

不過五分鐘,她就捋清了這個拐賣案是怎麼回事。

十三年前的三月初,長夏市公安局接連收到七通報警電話,都是兒童走失事件,年齡從八歲到十三歲不等,在走訪調查後,公安刑偵大隊將此定性為團夥拐賣案,並作為重大社會案件立案調查。

但是當時攝像頭還未普及,再加上公安內部能力不夠,案子在整個三月都毫無進展,長夏市市民不再信任警方,自發不讓家裡孩子上學。

四月初,伴隨著新的失蹤兒童的出現,市民再也壓不住內心的憤怒,以能想到的各種手段攻擊長夏市公安局。

就在公安完全失去公信力的時候,當時還是一名普通刑偵員的孟昭林發現了重要線索。

他在下班回家途中發現可疑人員,並不顧個人安危開車追蹤,後在一個廢棄多年的工廠地下室找到多名被困兒童。

期間具體發生了什麼不可知,但是新聞報道的結束語這樣寫道:

“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氣與持刀歹徒搏鬥,他倒在血泊中,挺立起的是公安精神。他是人民的英雄。”

的確是英雄人物。

薑厭拿起杯子抿了口水,往下翻相關報道的評論區。

「為英雄致敬!」

「長夏市就需要這樣的民警!」

「以後我就是孟警官的死忠粉,隻有這樣的警察才配步步高升,隻有這樣的警察才能代表長夏市民發聲。」

「聽說孟警官馬上就要出院了,到時我一定要去送麵錦旗,失蹤的孩子裡就有我妹妹的孩子,前些天她眼睛都要哭瞎了,我們全家都感激孟警官,我們全家下輩子給您做牛做馬!」

「孟警官就是這些孩子的再生父母,作為一個孩子的母親我簡直看不得這樣的新聞,我由衷地為那些孩子的父母高興。」

「隻是可惜有個孩子還沒被找到,我聽在公安局工作的朋友說那孩子特彆聰明,從歹徒車上偷偷跑了,但是沒有回家,希望這孩子平平安安,趕緊回家。」

「我的天,這還不如不跑,我看樓上的評論是三天前,請問那孩子現在有消息了嗎?」

「還沒呢,這孩子就是四月初失蹤的那個,愁死人了,我老婆每天都問我進展,她最看不得這種新聞。」

「你知道那孩子的樣貌姓名嗎??大家一起找啊,我咋沒在路邊看到尋人啟事。」

「是個女孩,好像叫什麼春紅?我那朋友就提過一嘴,我也沒聽清,應該是登在尋人網上了吧,哎,警方在找呢,咱們就彆瞎操心了。」

春紅。

十三年前,四一七特大拐賣案最後一名受害者。

薑厭盯著這個名字反應了幾秒,突然愣住了。

下一秒,她迅速退出評論區,搜索起五年前的二月橋藏屍案。

先前成月說,孟恨水是這起案件的最後一名受害者。

她需要再確認一遍。

幾分鐘後,薑厭看著網頁搜索結果,嘖了一聲。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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