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周圍突然擁進了大量官兵,他們拿著棍棒推人,敲著銅鑼喊話:“公主鳳駕來儀,閒雜人等退下。”
宋千歌咬咬牙,扯開自己的披風,套住昌盛,半拖著他,規規矩矩地跪迎了下來。
馬蹄聲越來越近,宋千歌的心越來越緊張。
公主會發現昌盛嗎?會和原書一樣,帶他走嗎?
昌盛跟著公主肯定好,她也沒想要拆散一對有情人,隻是不想死。
能不能給她一點點時間,在昌盛麵前多刷點好感,再送還給公主?
真的,她寧願對昌盛寄予希望,護住宋家,也不想對狗男人低頭。
八輪馬車緩緩走來,被推搡著的昌盛,無意識地喃喃:“救……”
“命”字還沒說出口,宋千歌輕輕捂住了他。
馬車踢嗒踢嗒地一步一步走過,每一步都像走在了宋千歌的心上,從未這麼緊張過。
一直到車隊完全消失,宋千歌才終於安心一點,她剛剛多害怕男女主必須相遇這條定律。
“小姐,他發高熱了。”新寶叫道。
宋千歌回過神,見昌盛的臉紅得不正常,手裡還有灼熱的餘溫。
她們沒再耽擱,雇了一輛馬車,找了一個極不起眼的小客棧。
宋千歌原身跟宋木學過醫術,於是她主動擔起了照顧昌盛的責任。
可昌盛的身子太虛弱,這一病,竟然反反複複高熱了三天。
新寶見宋千歌全心全意照顧著這個陌生男人,急得像熱鍋的螞蟻,她建議:“小姐,把他送去醫館吧,咱替他交了藥費就好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