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狗男人是真的夠了!
他喜歡那些打扮,他看彩霞去好了,非要來折騰她乾什麼。
管天管地,連人家穿什麼都管。
她就喜歡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國喪掛的又不是她的親人。
宋千歌沒好氣道:“不是說我穿這樣的也不犯法嗎,既然不犯法,你就彆管我了,你送的那些我不喜歡,一點都不喜歡,討厭透了,懂?”
秦博溢一怔。
門口的新寶都要為宋千歌急死了,小姐明明是介意彩霞,怎麼不明說呢?
把鍋甩到衣服上去,大將軍又聽不懂。
新寶假裝是來送熱水的,給二人倒茶的時候,她引導著話題:“大將軍,您覺得小姐做的衣服頭飾好看,還是那些平常花樣的好看。”
小-姐也不說,她也不好直接搬出彩霞,但她相信,秦博溢一定會說小-姐的更好看。
那就相當於說小姐比她好看,可以寬慰小-姐的心了。
正當她滿懷希望地等著秦博溢答案時,某人潑了一盆冷水:“平常花樣的好看。”
哈???
新寶驚得下巴都要掉了,倒是宋千歌淡定得很。
秦博溢伸出長長的手臂,把宋千歌手中的針線和衣裙都抽走,說:“彆做了,明天送你其他樣式的。”
“你有毛病啊?”宋千歌聲音大了起來。
秦博溢無動於衷,繼續說道:“總之,你做的衣裙不適合你。”
穿在身上,惹得那些男人的眼珠子都要長在她身上,摳都摳不下來。
宋千歌雙手插進頭發裡,要瘋了,好想打人,好想一腳踹他圓溜溜地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