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 104 章(1 / 2)

鬱斯覺得,從小巷出來以後,他的男朋友更黏自己了。至少在此之前,拜蒙就從來沒有要求過自己與他十指相扣走在街道上。

鬱斯稍微有些緊張,小鎮上的人雖然不多,但還是有不少人從他們身邊走過。

“彆鬨。”鬱斯輕輕撓了撓拜蒙的手心,“回去再親好不好?”、

明明是他可以自己做決定的事,卻軟綿綿地和拜蒙商量,就好像鬱斯拒絕了他的要求就是侵犯了拜蒙的某種理所應當的權利一樣。

拜蒙單手按著他的後頸,輕輕摩挲。在鬱斯的背後,一個本來應該坐在長椅上的青年冷冰冰地盯著他。

拜蒙垂下眼瞼,安靜地湊到鬱斯的唇瓣邊,玩鬨般蹭著戀人的鼻尖唇峰,最終得到了一個又羞又甜的親吻。

在一群隻能看他品嘗香甜的野狗麵前,每一次和鬱斯的親昵都格外得讓人滿足。

拜蒙嗤笑般地回視現如今還在盯著鬱斯看的青年,漆黑的瞳仁中什麼都沒有。

他當然知道這些東西在等什麼。

“他”或者說“他們”在得到了可以輕易讓普通人愛上自己的能力以後,也會同時帶來相應的副作用。

那就是當這份靠蠱惑得到的愛意足夠濃烈以後,任何外界的刺激都會讓戀人產生懷疑、嫉妒、憎恨等一係列負麵情緒。

而解決這種情緒的方式,則是殺了他。

也就是說,鬱斯遲早會殺了他。

小愛人身邊的位置遲早會空出來。

即使下一個靠近鬱斯的人,從理論上說,仍然是自己,拜蒙也還是難免感到了一股灼心的嫉妒和不甘。

鬱斯閉著眼睛,胡亂在拜蒙的唇上碰了一下。然後自以為隱秘地又親了一下男朋友的唇角。

“好了,我親完了,我們快走吧。”鬱斯扯扯他,小聲說道。

拜蒙收回目光,順從地跟著鬱斯朝前。

可那又怎麼樣呢,至少在現在,鬱斯身邊隻有他一個,也隻能有他一個。

更何況,隻要他還活著一天,就有可能避免最終死亡的發生。那些因為濃烈愛意而衍生出的粘稠惡意,其實是有辦法避免的不是嗎?

他可以把斯斯關起來……

或者讓斯斯把他關起來也行。

如果小愛人哭著求他讓他帶上手銬腳鐐,一輩子都待在陰暗的房間裡不許去看彆人的話,那他會很高興的同意。

鬱斯絲毫不知道拜蒙心中在想什麼,隻覺得自己剛才魯莽的舉動引起了本地人的注意力,立刻就想要離開這裡。

他們今天已經走過了大半個小鎮是可以回去的時間了。

但還沒走兩步,身後就傳來了一個陌生的聲音。

“你們兩個是打算找地方玩嗎?”背著單肩包的青年從後麵跟上兩人。他腳下都沒停,推了下眼鏡問道。

這個打扮很像是小鎮上在讀高中的孩子,鬱斯沒有一點兒防備,下意識地點了點頭。但他有些不擅長和陌生人交流,手指輕輕攥緊拜蒙的手腕,像是隻隨時準備竄回洞裡的小兔子。

但戴眼鏡的高中生似乎並不在意,朝後麵指了下,“圖書館前麵有煙火聚會,你們可以去看看。”

他就像是一個從來都生活在小鎮的孩子,偶然看到兩個從異國來此旅遊的青年,向他們介紹小鎮上即將開始的活動而已。

“我們學校主辦的,會很熱鬨。”他說完就繼續朝前走去,又停在了長椅上的青年麵前,將同樣的話又說了一遍。

鬱斯難言羨慕地收回目光,對於社恐患者來說,這樣大大方方就能和任何人交流的人真的很厲害。

他拉著拜蒙朝剛才那人指的方向走去,他們兩個沒有固定的旅遊路線,就是隨便走,鬱斯想去哪都可以。

但這一次,拜蒙卻罕見地猶豫了一下,等到鬱斯茫然看過來時,才無奈地笑了下,跟上他。

“之前還說累,彆人來說兩句就又要去下一個地方玩。”拜蒙似真似假地抱怨了一句。

鬱斯沒辦法,隻能討好般地勾了勾他的手指。

可能圖書館前的煙花應該是小鎮少有的聚集活動,兩人朝圖書館走的一路上,看到了不少和他們方向一致的人。

鬱斯一開始還沒放在心上,但某種來自不能的直覺卻在一點點地提醒他,直到某一個時刻,他終於意識到了某些不對勁的地方。

“拜蒙,”他拉了一下身邊的男朋友,“為什麼都是男生啊?”

國外的這種聚會一般都會有不少打扮漂亮的女孩子參與,作為聚會上最亮眼的存在。但這一路上,卻沒有一個女孩子出現。

拜蒙的腳步頓了下。

此時已經是晚上的七點,地平線上最後一絲陽光也被雲層代替。小鎮上的公共照明設施並不是特彆完善。他們找路完全是接著兩邊居民樓的燈光。

這樣暗淡的光線下,鬱斯能察覺到身邊人的性彆已經很不容易了。

所以他當然不會發現,其實每一個路過兩人的青年都在看他。

用那種貪婪的,隨時準備伸手搶奪,將他納入懷中的目光看著他,然後挑釁般看一眼拜蒙。

【你不是想要永遠瞞著鬱斯嗎?這樣的狀態下,你還能瞞得住嗎?】

【你能騙他多久?斯斯什麼時候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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