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向導26 這是多麼可笑的事。(2 / 2)

“可以得到內心的平靜。”

吉姆慘笑一聲,用指著人的槍管示意韓衛邊上去。

“你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傷害你。但你要再攔在我的麵前,我會扣下扳-機。”

“吉姆……”

“讓開!!我不要求身為朋友的你站在我這一邊,因為我知道這是犯罪!我不想讓你和我一樣犯罪!可那些人對我犯下的就不是罪了嗎!?”

拉動保險栓,吉姆越過韓衛,扣動了扳-機:“我隻是要討回我的那份公道!”

鮮血四濺。流血的卻不是霸淩吉姆的加害者們,而是吉姆自己。

韓衛站在原地,呆愣著。他不能理解發生了什麼。

“吉姆……吉姆!!”

等韓衛回過神來衝到吉姆的身邊,失血過多的吉姆隻剩下一口氣在。

“真好啊……你的能力……”

眼下是濃濃的青黑,吉姆每吐出一個音節都是那麼費力。

“你隨時、都、都能給自己報仇……”

“我好羨慕你啊、朋友……”

“就是……”

吉姆擠出個笑來,這笑比哭還難看。

“我真希望……希望你把這能力、用在、用在壞人身上……而不是、不是朋友的……身上……”

韓衛聽見了自己嚎叫的聲音。他看見自己的淚水劈裡啪啦地落在吉姆失去血色的臉上。

他用力地抱緊吉姆呼喚吉姆的-名字,可吉姆那雙大睜著的眼睛裡再也倒映不出任何事物。

那天,韓衛成了殺人犯。

他做好了進監獄的準備,幾天後卻有律師來驕傲地告訴他:他們會為他辯護。

然後……

然後韓衛成了英雄。

那種報紙上、媒體上都在讚頌的,勇敢擊殺歹徒、保護了同學們的“英雄”。

被法-院宣布無罪釋-放的那天,走出法庭看到長長台階下那些朝著他揮舞鮮花與熒光棒、慶賀他這個英雄得到平-反的人們,韓衛笑了。

多麼可笑啊。

多麼諷刺啊。

該保護的人被他殺死,那些不值得被原諒的人卻一根毫毛都沒掉的活著。

……如果他的能力注定是要殺人的,那他該殺的是惡人、壞人、有罪之人,而不是朋友、夥伴、親近的人。

韓衛這麼發誓了。

改掉名字,回到祖母的故鄉,誌願成為特警。韓衛成了韓衛。

兩年的實習訓練,三年的特警生活讓他以為他已經可以踐行自己的諾言。

可是為什麼呢?

為什麼明知那滿地的屍骸都是毒販後,他仍會如此動搖?

為什麼明知自己的同伴正受自己能力的侵害,他仍然無法讓自己的能力停下?

或許,在吉姆開槍時,他就應該死去。

唯有他死去,他的周遭才不會產生更多的悲劇。

“是嗎?我倒是覺得這隻是逃避。”

一個人影跨入黑暗,走到了那個戴著眼鏡穿格子襯衫的韓衛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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