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報複所有人的吳沐歌 11(1 / 2)

傅家宴會上出現的醜聞,成了圈內人津津樂道的談資。

這件事直接讓傅、吳、許三家丟了臉,卻讓劉家有了喘息的空間。

畢竟警察在傅家宴會上,以聚眾yin亂罪名抓走了一男二女三個家族子弟,與這樣的八卦素材相比,劉家父子一同離婚的小事情,自然不會有人在意。

當然,若是那一男二女中,沒有他們劉家的外孫女就更好了。

不過對於劉家人來說,吳沐湘是吳家人,丟的也是吳家人的臉,和劉家人的關係不大。

這件事情愈演愈烈,有人從酒店內部搞到了酒店走廊的監控視頻。

付涵超是被傅倩倩和吳沐湘一起拽進房間的,這個視頻可謂是將吳沐湘與傅倩倩,釘在了恥辱架上。

兩個人的名聲瞬間一落千丈,甚至可以說是臭不可聞,彆說是商業聯姻,或是嫁入豪門,對於她們來說,想找個圈內人結婚的可能性都幾乎為零。

而對於事件中的許涵超來說,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他隻是好心送吳沐湘回房間,當時一是因為沐歌的不在意讓他賭氣,二是想著還有傅倩倩在,算不得孤男寡女!

可她沒想到那兩個女人會把他拉進房間,會不知廉恥地對他上下其手,極儘糾纏。

他承認他那一瞬間是有些迷失自我,但沐歌還在樓下,他自身也不是那樣的人。

可當他想推開時,才發現自己竟然也中了藥。

心裡想著推開,可手卻不受控製地越摟越緊。

渾沌的大腦依稀記得,吳沐湘進房間後,親他的時候喂他吃了什麼,當時不清楚,現在才反應過來,應該就是那種藥,可知道也晚了。

後來……一切便依循本能行事……

麵對警察的問詢,許涵超實話實說,他的本意隻是出於好心幫忙,卻沒想到自己會被兩個女人下藥,行那苟且之事。

他表明了態度,想要告那兩個女人強奸罪,卻被警方告知男性不能控告女性強奸。

因為強奸罪是指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迫女性發生性關係的行為,主體隻能是女性。

也就是說男性的性自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許涵超:……

那這啞巴虧他就隻能吃了?

“刑法第237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他人的,構成強製猥褻罪。”許家律師也不是吃素的。“強製猥褻罪會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好,就這個罪名!給我告!”

對此,吳沐湘和傅倩倩無力反駁。

那藥物是吳沐湘買的,然後由傅倩倩下到酒裡麵的,許涵超是被她們兩個拉進房間裡的,這些都有實打實的證據,容不得她們抵賴。

吳沐湘承認藥是她買的,買藥的渠道也都交代清楚,可和傅倩倩合謀算計許涵超一事。她怎麼想都想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那麼做。

就算她想拿下許涵超,也不可能和傅倩倩一起,這根本就不合乎常理,也不是她能做出來的事。

可她的頭發都快被自己薅禿了,也想不起來那天為什麼要這麼做,大腦中就好像多了一層屏障,遮擋了許多她本該知曉的事情。

傅倩倩亦然,她知道自己完了!

本來在家裡就是一個透明人,爹不疼娘不愛,哥哥看她如看草芥。

她在那個家裡唯一的價值,大概就是等兩年找個人聯姻。

可現如今她出了這樣的事,她知道自己沒有了可以聯姻的資本,等待她的大概隻有被驅逐的命運。

可事情已經發生了,她們再如何想不通都沒有意義。

原本以為就是丟個臉,沒想到卻被告知許涵超要告她們!

她們已經夠丟人了,不想被訴諸公堂,吳沐歌看到親媽時,鼻涕一把淚一把地哭求親媽救她,她要諒解書,她要私下和解,她不想被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