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八零年代(51) 準備衣錦還鄉!……(1 / 2)

快穿之回收站 林躍然 7743 字 8個月前

“江易啊, 有沒有想過以後要做啥?不會是想一輩子種地吧?”

“其實這邊雖說亂,其實掙錢倒也不難。”

“主要是他們本地人做事慢吞吞,又懶, 有錢就花,沒錢才去掙,跟我們辰國人不一樣,所以辰國人在這裡,隻要肯乾, 賺錢是沒問題的。”

“正好勝英要養傷,你們要想回辰國, 少說也得再等一個月,我看不如你趁這個機會在這邊打打工,熟悉熟悉環境, 萬一有你喜歡的事情做呢?”

老宋這些話明顯是有他的私心的。

槽點其實不少。

比如掙錢不難這話, 這裡掙錢是不難,但就這個亂勁兒, 那可真是冒著生命危險在掙錢了。

而且江勝英在這裡七八年了,不還是住著這麼一個租來的破公寓?

燒個爐子還得用煤炭和木材。

這種生活, 跟現如今辰國的一二線大城市,那肯定是沒法比的。

當然了, 跟大江村一比,好歹這裡有自來水和抽水馬桶,倒也的確是個好處。

江易看了眼江勝英, 見她也沒表示反對, 就笑著點頭。

“那好啊!我在老家呆了十幾年,好不容易有這趟的出國機會,正好多見見世麵, 還要宋叔多費心了。”

宋叔的小心思其實也好猜。

就是想把這個地方的優點多誇一誇,好讓江易也願意留下來。

如果江易願意留下來,那江勝英肯定就不會回國了,他跟江勝英豈不是就有希望了?

因此一邊給江易介紹桌上的菜色,夾雜著提起江易可以去試的幾種工作。

“要是想多接觸人呢,順帶著學幾句南卡語或者驍國語,不如就在我的小店子裡打打工。”

“要是想見識下南卡的廠子呢,我可以介紹你去果汁廠裡當搬運工,這個活有些累,不過是一周一結錢。可以乾上一周試試,不想做了不去就是。”

“當然了,要是你會點做飯做菜的手藝,也能在辰人街的這些餐館裡打雜,隻要是熟人介紹,這些店裡長年都要洗碗工,不過光洗碗太累了,有點手藝拿的錢多,還沒那麼累。”

江勝英也點點頭,“我剛來南卡的時候人生地不熟,隻能找到洗碗的活兒,一天要洗幾百份盤子和碗,累得腰得直不起來……偏偏我做飯實在不怎麼樣,想轉去做配菜和廚師都不行,幸好我還會一點裁縫,後頭轉去裁縫店做工,才算是不用再洗碗和盤子了。”

宋叔和江勝英都看向江易,江易咳了一聲。

“要不,宋叔還是介紹我去果汁廠吧……我的廚藝也實在是不行。”

穿越了三個世界了,江易如果用心做飯做菜的話,倒也不是不好……就是他這種懶人,但凡有現成的,他都不想自己動手。

而且果汁廠這活兒,可不正好是瞌睡來了枕頭麼?

兩個月後,江易和江勝英坐上了回辰國的飛機。

臨登機前,江易找了個機會,私下裡對來送行的老宋說,“宋叔,其實現在國內也開始發展了,雖說可能掙錢上不如南卡國這邊機會多,但是好在安穩……您和我媽這個年紀的人肯定也沒有什麼掙大錢的雄心壯誌了,就樂意過些安逸的小日子吧?”

“要不,您過段時間門,也回辰國看看走走?到時候我去接您!請您嘗嘗我們沁城的特色好菜。”

老宋對江勝英有意思好幾年了,隻是兩個人對未來的想法不大一致,所以江勝英就沒鬆口過。

這會兒送母子倆上飛機,那實在是強顏歡笑得很,此時突然聽見江易這話,立馬就精神了。

“對,你說的對!”

“我十幾歲就離開辰國,好多年都沒回老家看過了,正好我的老家離山河省不遠,是該回去探親,再順路去你們大江村拜訪了……”

誰說這人走了就再也見不著了。

沒準江勝英回了辰國,住不了幾天就覺得還是回南卡國更好呢?

再說他回辰國看看,要是辰國那邊更安逸,那他就留在辰國也不是不行。

之前他還擔心江勝英這個兒子還不知道靠不靠譜,萬一是個混球,那他想跟江勝英在一起,都得再考慮考慮了。

沒想到江易這小子不光是一表人才,還很能乾。

在果汁廠工作了一個月,他那個介紹人朋友都誇這小夥子做事利索,一個人能頂兩個人的工作量。

又在辰人街上擺了一個月的攤,那可是真不得了。

驍國話和南卡話都學的有模有樣,還掙到了錢……

未來的老伴有這樣的兒子,那不光是不是拖累,沒準自己還能沾點光呢!

老宋把母子倆前腳送上了飛機,記下了大江村的聯係方式,後腳就回去準備材料申請簽證了。

在首都機場下了飛機,又坐上去省城的火車,從省城再到沁城,足足用了三天的時間門。

江勝英跟在江易身後,走出人流擁擠的車站,就聽到一個洪亮的聲音朝他們喊過來。

“江易!江易!江姨!這邊!這邊!”

江勝英朝喊聲那邊望過去,就看到一個穿著夾克衫的小夥子正朝他們揮手呢!

看模樣,還挺眼熟,“這,這是二剛?”

江易拖著三個行李箱在前頭走,笑著點頭。

“是啊,是不是還跟小時候長得一樣,一眼就認出來了?”

這會兒二剛已經跑來接過了江易拖的行李箱了。

一邊幫忙拖行李,一邊又招呼江勝英,“勝英姨,我是二剛啊!你還記得我不?”

江勝英忙點頭,“記得!怎麼不記得!好些年沒見了,你家人都好吧?”

“好呢好呢……勝英姨,江易,你們這身打扮,可真像歸國華僑啊!”

不是二剛要大驚小怪了,主要是這母子倆的裝扮,太新潮太時髦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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