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家院子不大,可大半個院子都種了葡萄樹。葡萄藤順著架子爬啊爬,把這夏天一半的炎熱都擋了回去。
王大娘從外麵進來,不可能沒看見那葡萄架,更不可能沒看見那往下垂著的、胖胖的葡萄。一顆顆紫黑紫黑的,像兒童玩的玻璃球,那麼大。
“自家種的。”鳳蘭抿嘴笑了笑,“今年葡萄長了不少。”
“自己種的?”王大娘故意裝作沒看見一般,忙不迭站起身,走到門口往外瞅一眼,果然,大半院子的葡萄藤。
“你媽好本事啊。這葡萄照顧的這麼好。”王大娘說完,轉頭拍了一下鳳蘭的手臂,“不容易啊,把你們三個也拉拔大了,還養的這麼好。就是鳳霞,哎,操心了……”
崔毓秀站在廚房裡,外麵的話聽得一清二楚。
她站直了身體,挺了挺背,一如既往地昂首挺胸,精氣神十足地掀開門簾,對著外麵兩人說:“咱們吃飯吧,王姐也餓了吧。”
卡著飯點來的,不僅僅是王大娘。還有一個褚鳳霞,和一個許童。
許童小朋友倒是吃飽了,兩個肉火燒下肚,撐了個肚皮兒圓。
一下午就沒少吃,綠豆冰棍、爆米花、橘子水,然後兩個肉火燒,吃得心滿意足,走回家的路上,竟有些微微犯困。
兩人手拉手回到家時,客廳裡已經開飯了。
見到鳳霞回來,崔毓秀還嚇了一跳,問:“不是讓你去你姨家了?怎麼回來這麼早?”
鳳霞指指許童,“童童困了,我帶他先回來了。”
“這是你王大娘。”崔毓秀氣不打一處來,這是好不容易把人支走了,要和媒人好好聊聊鳳霞的事,把事兒揉碎了、說開了,再和她商量怎麼辦最好。誰知道這人跑出去一下午,竟然這個時候回來了!
“吃飯了嗎?”鳳蘭開口問。
“沒呢。”褚鳳霞實話實說,“童童吃過了。我帶他先洗一下,讓他床上歇會兒,我再來吃。”
說完,鳳霞拉著童童走進一間臥室,又把門關上了。
王大娘一雙眼睛眨巴眨巴地,夾了幾口菜,也不知道話還要不要繼續往下說。
剛剛崔毓秀把能說的、不能說的,都一股腦兒倒了出來。
這鳳霞命苦,男人突然就失蹤了,已經五年了,婚也起訴離過了,可最大的問題是,還有個兒子在身邊。
再嫁不難,難就難在這個許童身上。
5歲的孩子已經有記憶了,知道誰是他爸爸。
知道自己的根在哪裡。
哪個男人願意接受了鳳霞,再接受一個男孩子?
成年人的婚姻,已經不是相愛那麼簡單。
過得下去的,都是生活而已。
問題就是這麼一個問題,擺在明麵上的。
崔毓秀特特意請了王大娘來,目的就是讓她說媒的時候多說說好話,甚至出點主意。
為了鳳霞再嫁,崔毓秀覺得自己怎樣都好。手段無所謂,結果最重要。
畢竟鳳霞才二十五歲,這麼好的年華,難道要一個人過下去?
何況崔毓秀也不想人說,她一個寡婦,下麵鳳霞又是如此。
這些年的流言蜚語,她們一家都受夠了。
王大娘癟癟嘴,話留在喉嚨,不吐不快。
且吃了人家的瓜,吃了人家的葡萄,又吃了人家的飯,腦子裡的主意是一個接著一個,既然崔老師誠心誠意求她,她何必擺這個譜。
都是為了鳳霞好。
對,就是這麼一個說辭。
“都是為了鳳霞。”王大娘咽下嘴裡的紅燒大鯉魚,看著崔毓秀,擠了擠眼睛,壓低了聲音,仿佛在崔毓秀耳邊低吟:“要不,把那孩子先瞞了再說?”
作者有話要說: 前三章留下小腳丫有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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