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尼巴祖斯立刻跑到軍帳前,忍不住又問道:“他們這是去哪?”
“去醫療隊。”士兵瞥了他一眼:“你要是身上有傷,一會兒也得去。”
“我沒有。”提尼巴祖斯趕緊搖頭。
“有沒有,不是你說了算。”士兵催促道:“趕緊進去,彆讓他們等急了!”
提尼巴祖斯進了軍帳。
這一次帳內有三人,其中一個身穿亞麻長袍、麵容和藹,而另一人則身穿盔甲、麵相粗獷,還有一個卻是一位少年。
那位盔甲男子一見他,就不滿的說道:“怎麼來得這麼慢,趕緊把你這件爛衣服脫了!”
“啊,脫衣服?!……”提尼巴祖斯愣了。
盔甲男子眼睛一瞪:“還不快點!”
提尼巴祖斯嚇得趕緊把那件破爛得不成樣的亞麻外襯脫掉。
長袍男子立刻湊到他身前,前後上下的對他仔細打量,偶爾還伸手用力按一按他身體某處,問道:“疼不疼?”
提尼巴祖斯一邊搖頭,一邊下意識的用雙手護住自己身體。
“四肢健全,身體未見殘缺,身上有不少傷疤,但沒見明顯的暗傷……嗯,身體沒什麼大問題。”長袍男子皺了皺眉頭:“就是身體太臟了,需要好好洗個澡。”
盔甲男子也在仔細打量他,突然開口問道:“你胸前的那幾道傷疤是刀傷吧?”
“是的。”
“你曾經當過兵?”
“在本都曾經被強召入伍,隻當了半年,就被羅馬人打敗,成了奴隸。”
盔甲男子露出了笑容:“雖然隻當兵半年,但已經超過了我們隊伍中的大多數人,你當的是什麼兵?”
“方陣**兵。”
“沒聽說過,但想來一定不錯。”盔甲男子臉上的笑意更濃,他站起來走到提尼巴祖斯身前,伸手捏了捏他的胳膊和大腿,滿意的說道:“你看起來不是很壯,但肌肉卻非常結實,一定能當一個很好的重甲步兵。馬古斯,記下來,把他分配到第五百人隊,讓他當第一小隊的十夫長。”
“托列魯哥隊長!”那名叫馬古斯的少年大聲提醒道:“馬克西姆斯首領事先都說過了,新建的這幾個百人隊的隊官全部都由原來三個百人隊中的士兵擔任!”
“可是這家夥他當過半年的士兵,參加過真正的戰鬥,這可比我原來的不少士兵都強,他完全可以勝任一個十夫長。”托列魯哥解釋道。
“那也不行!首領定下的規定不能違反!”馬古斯絲毫不讓的表示拒絕。
“你個死腦筋的混小子!”托列魯哥氣得大罵:“就知道說馬克西姆斯的規定!馬克西姆斯的規定!馬克西姆斯是你爹呀,你這麼聽他的話!難道你不能靈活的變通一下?!”
馬古斯梗著脖子,說道:“首領說了,製定好規則,還要大家都去遵守,這樣整個隊伍才會變得有秩序,如果人人都去違反,那麼這個規則製定出來就根本沒有意義!”
“你又來了!”托列魯哥一時氣結。
“你們兩個都彆吵了。”長袍男子並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他很有經驗的出來圓場:“托列魯哥隊長,這位兄弟雖然有當兵的經驗,但他剛來我們輜重營,對於咱們營內的情況完全不了解,要是沒有人帶他,他恐怕會在無意中觸犯輜重營的法令,到時候他如何讓手下的士兵信服。我看還是先讓他從普通的士兵當起,等他完全熟悉了這裡,你也覺得他確實有能力,到時你再提拔他,不是更好嗎?”
托列魯哥想了想,這才點頭說道:“你說的有道理,那就先這麼辦吧,小家夥,把他劃歸到第五百人隊第一小隊。”
馬古斯依言照作。
托列魯哥又看向長袍男子,說道:“賀拉斯,以你的能力,待在醫療隊實在是浪費,乾脆你到我這裡來,第二、第五兩個百人隊,你隨便選一個,當百人隊隊長,怎麼樣?”
賀拉斯不為所動,微笑著說道:“在醫療隊不用那麼拚命,還有女人相陪,還可以向明久努斯學習醫術,這才是我最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