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2 / 2)

科舉之路 須葉案 2440 字 4個月前

宋誌文清楚得記著 ,這張畫像他曾經見過。

翻了好一會兒,翻到了一個宗卷上麵記載著:羅氏女 佩芳 ,這才翻了進去。

上麵記載了羅氏女佩芳,在這一年的六月中旬,殺害了劉家的姑娘,人證,物證據在,所以判了死刑,準備第二年的秋天處斬。而這個盒子裡麵還有和宋啟霄描述一樣人的畫像。

據當時宗卷記載,這人名叫劉成是死者劉姑娘的親哥哥,不知有什麼原因被放在這裡。

卷宗裡麵一般隻放和案件有關的東西,本來宋誌文覺得羅家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重申案子,是因為不願相信女兒會犯下著滔天大罪,現在仔細深究起來恐怕裡麵還大有文章。

宋誌文命令人提取羅佩芳,進行秘密審問。

羅佩芳提取來以後,顯得十分激動,大聲叫嚷到:“大人,民女是冤枉的。”

宋誌文看了眼羅佩芳道:“你有何冤枉,這上麵可記載了你在劉家的時間,與劉家女遇害的時間正好能夠吻合得上。”

“不是草民殺的,不是草民殺的是劉家大兒子是他殺的他妹妹。”羅佩芳又喊到。

“一派胡言,這證人是劉母,難道她親眼看到自己兒子殺了女兒嗎”宋誌文回答道。

“ 更何況上麵寫的這劉成早在四月分的時候就被於家的商隊派往海南了。”宋誌文道。

“大人你有所不知,這劉母本就重男輕女,他兒子整日劉成無所事事,到了娶親的年齡,便想將自己的妹妹拿去換錢,他妹妹不肯,引得他痛下殺手,殺了他妹妹。”

宋誌文看了看又示意羅佩芳繼續說,“民女趕路回家因為天色已晚,便在劉家借宿了一晚上,劉母因為心疼兒子就將著殺人的罪行給按在了民女頭上。”

宋誌文聽完羅佩芳的話一方麵讓人將羅佩芳送回牢裡好生看管,一方麵又命令其他人好好追捕劉成,特彆是南山一帶。

作者有話要說:我覺得起名好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