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敲定合作(求推薦票!)(2 / 2)

這些本土院線,有本省光電支持,基本上占據了本省票房的五成左右。

用宣傳資源置換投資,意味著票房也有他們的一份,在排片上也會有一點點的優勢。

不管有多少,總比沒有強。

於是,先簽了一份雙方的投資合同,李謙投資80%,光羨占20%,等光羨和各省光電談妥了,李謙再去簽一個置換宣傳資源的合同。

以光羨和各地電視台的關係,應該是沒什麼問題的。

另外,李謙的導演、編劇片酬加一起是150萬,這已經是一線導演的價格了。

該拿的,李謙不會客氣,彆人那份,李謙也不會去斤斤計較。

最終,李謙需要往項目的賬戶裡打560萬。

光羨墊付宣發拷貝費用255萬,加上140萬成本。

等劇本審核通過,電影正式立項,這一共955萬費用就會在三天之內打到項目的賬戶裡。

所有收益分成都按投資比例算。

不過,打進去560萬之後,李謙立馬就可以拿150萬片酬出來。

雖然可以不走這筆賬,不過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的,該交的稅還是要交的,這點錢沒必要省。

人家大企業一年幾十個億的稅都交了,李謙交這點稅也不心疼,沒聽說有誰是靠省稅錢發財的。

交的多代表賺得多,李謙倒是想交一百億的稅呢。

合同談完了,一起吃了個飯,就各自忙各自的了,電影審核、立項事就交給光羨了。

談妥了合同,這一階段的工作就結束了,電影就可以正式進入到籌備當中了。

不過,電影行業還真是對製片方很不友好,即便這個合同已經是對李謙比較有利的了。

發行方穩賺不賠,所有風險都在製片商頭上,分成還少。

不管國內還是好萊塢,發行公司才是最賺錢的,不管電影能不能收回成本,發行總是有錢賺,隻是賺多賺少的問題。

投資、發行合同搞定之後,李謙就要忙著寫分鏡了。

不過在此之前,得開始尋找外景和搭建攝影棚了。

這方麵和張忠華從江浙電影製片廠找來的幾個美術師商議之後,就讓他們各自行動了。

背景跨度長達20年,肯定是要突出兩個時代的差距,不過外景戲不多,倒省了來回奔波的時間了。

演員也要先找好,李謙最理想的組合還是二十七八歲和三十二三歲的兩個男演員。

既有同年齡父子所造成的的對比衝擊,又不會太違和。

花了一天的時間,把內地25-40歲男演員的資料都翻了個遍。

兒子倒還好,這個年齡段裡隨便都能找四五個合適的演員。

關鍵是父親,年輕的太違和,又演不了爹。

演的了爹的,年紀又太大。

大點也就算了,隻要不是太老,都沒問題。

關鍵這個父親是消防員,消防員也算半個軍人。

等於父親這個角色,還得是個硬漢,要不然怎麼去追查連環殺人案。

35-40歲的硬漢,還得能演好身為父親溫情的一麵,這就有點不好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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