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二章雪上空留馬行處(2 / 2)

唐人的餐桌 孑與2 6781 字 6個月前

李敬玄立刻上前,就聽李治問道:“今日的酒宴極為符合朕意,製備酒宴之人當賞。”

李敬玄笑道:“如此一場酒宴,勝過雄師三萬,至於製備之人便在陛下身後。”

李治方才吃飯的時候,總有人幫著布菜,看衣袖還以為是李弘,轉過頭看過來,才發現是身著皇子衣衫的李思。

“胡鬨,好好的皇家公主,穿男子衣衫成何體統。”

李思笑吟吟地道:“唯有如此,才能為父皇分憂。”

李治皺眉道:“隻此一次。”

李思道:“孩兒擅於製備酒宴,也就這一點本事,還想著能伺候父皇這一路呢。”

李治瞅瞅棚子裡的文武百官,再看看吃喝的極為熱烈的鄭州本地士紳,覺得李思幫忙製備酒宴也不算是一件啥事情,隨即就允了。

得到皇帝準允的李思,頓時喜笑顏開。

李治見李思笑得燦爛,第一次抬手撫摸了一下閨女的臉龐……

大唐的文武百官自然沒有一個是白給的,皇帝陛下已經將恩遇給了鄭州士紳,那麼,這些士紳們必須要有所回報才是。

趁機撈取好處這樣的事情,他們是專業的,看著文武百官們分散開來,走進士紳群中,不論是許敬宗,還是李敬玄,他們臉上都浮現出一絲莫名的笑意。

大唐朝廷以前在處理地方上的事情的時候,過於強橫了,現如今,能通過一場酒宴,表現出難得的懷柔手段,應該是一種新的變化。

全大唐最會騎馬趕路的人就是紀王李慎。

開始的時候一天跑五十裡,見過皇帝之後,討論一些自己無法決定的事情,然後再回去,這就是一百裡了。

再然後,就是一天跑一百裡,重複頭一天的事情,再連夜趕回去。

現在,他清晨從洛陽出發,半夜時分就已經跑到了三百裡外的鄭州。

雲初以前不是沒有一天跑三百裡的時候,隻是那個時候,他被突厥騎兵追著,不跑就要沒命,這才心甘情願地跑了三百裡。

隻是跑完這三百裡之後,雲初就隻能叉著腿走路了,而且整整延續了半個月。

長時間的騎在馬背上,兩根原本可以活動自如的胯骨軸子就會鎖定在騎馬的狀態上,更不要說大腿內側的嫩皮被馬鞍子折磨的沒一處好的。

李慎的身體遠不如雲初的身體耐操,卻能堅持跑三百裡,就知曉,這個監國大任對他來說是何等的折磨了。

就這,他還陪著皇帝在著鄭州會見了當地的官員,大儒,名士,鄉紳,富豪。

見證了李治首次懷柔地方的帝王手段。

這一次,李慎沒有連夜跑回洛陽,這已經超出了他能力的極限,也超過了他身體的極限。

在虎牢關見到雲初之後,他就一頭從馬上栽下來,人事不省。

等軍醫用剪刀剪開李慎的下裳之後,這才看到這家夥的大腿,屁股上的皮肉翻卷,見不到一塊好皮。

因為是冬日,發炎化膿的可能性低一些,雲初就沒有讓軍醫直接用殺毒藥幫他清洗傷口,而是選擇了相對溫和的柳枝水。

即便是如此,李慎還是痛的從昏迷中清醒過來,一把拉住雲初的手道:“宇初,我生不如死啊——”

吼叫完畢,再一次昏厥了過去。

溫柔將雙手插在袖筒裡瞅著臉色蠟黃的李慎對雲初道:“他這一次監國,必須出一個大差子。”

雲初道:“李弘不願意留守洛陽,這是對的,隻是沒想到害苦了李慎。”

溫柔笑道:“監國監的好了,就說明紀王也適合當皇帝,監國監出來了大事情,說明紀王無能,需要懲處,都是明晃晃的國朝法紀,就連老神仙都沒有置喙的餘地。

曹王李明昨夜已經上了退藩的奏本,奏本裡把自己說的昏悖無能不說,還讓自己治下的百姓生靈塗炭,毫無治理地方之能,希望皇帝能夠看在兄弟一場的份上,給他在長安建造一座王宅,準允他在長安這個富貴之弟,享用一生的富貴。”

雲初正在哀歎玄宗十六王宅的事情就要提前出現的時候,李慎猛地睜開眼睛,一把拉住雲初的手道:“扶我起來,我要上本,我要回長安安安心心的凋刻石頭……”

李慎在雲初軍營因為治療屁股跟腿停留了一個時辰,一個時辰後,實在是不良於行,就從雲初這裡討要了一輛馬車,連夜朝洛陽趕,至於他專門給皇帝書寫的《愚氓請退疏》也連夜前往鄭州。

幾個人的苦難並不會引發天變,冬日裡的第一場雪終究還是停了,原本大地白茫茫的很是乾淨,隻是一溜車轍去了洛陽,一溜馬蹄去了鄭州。

這一次,因為有安排宴會的事情,李思終於見到了她朝思暮想的母後。

當李思噗通一聲拜倒在武媚麵前的時候,李弘眼含淚光,李賢抬頭看天,李顯驚恐萬分,李旦無憂無慮,武媚懷中的太平卻向李思伸出了小手。

武媚笑了,鬆開了太平,任由她爬向李思…… <ter css="clear">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